内容非常简单,只有一个字:好。
袁希珩脸上不自觉多出一抹笑。
才刚刚觉得央柰有点怪,她马上又恢复了原有的处理方式,别人要讲好几句话的事情,她只用了一个字答复。
袁希珩按着手机上的小按键,耳边仍是共事的律师们发表李世文事件最新看法的声音。
“这年头怪事还真多。”
“听说,他已经把手上的案子转给别人接了,赚钱虽然重要,但自身的安全也很重要啊。”江犁文端起自己点的干曼哈顿,一下喝掉半杯,突然咦的一声,“希珩,你没事吧,怎么今天都没听你讲话?有事情要说,人多就有好主意,对吧?”
袁希珩微微一笑,“你醉了,我送你回去。”
“我送吧。”刘岱轩起身,“他跟我同一个方向,你送宜珊。”
于是四个人分成两台车离开。
袁希珩与宋宜珊两人在车内聊案子、聊新闻,随便说说。车内,他反复听着一首英文老歌—Closetoyou。
Onthedaythatyouwereborn
Theangelsgottoge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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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theysprinkledmoondustinyourhairofgold
Andstarlightinyoureyesofblue
就在快要到达宋宜珊住处的时候,她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开口,“你今天晚上心情好像特别好?”
“会吗?”
“收到简讯后,你就一直在笑。”虽然有点失礼,但她还是试探性的问了,“女朋友?”
面对这个问题,袁希珩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
第三章
央柰真正意识到自己是个女生,是在十四岁的时候。
那天,是放春假前的最后一个上学日,因此课堂上大家都很高兴,几个比较好的同学会相约出来玩,央柰也不例外。
班上,央柰最好的同学就是潘香绮与李思芬。
放学后,她快速的冲到教室前面的座位,“香绮、思芬,我们等一下去看电影好不好?”
香绮没回答,倒是思芬一脸神秘兮兮的开口,“不行。”
“那明天好了。”
“明天也不行。”
“妳们,”央柰狐疑的看着两个好友,“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偷偷达成协议,不让我知道?”
香绮脸一红,“那个……那个……”
“我帮妳说啦,央柰,这是秘密喔。”思芬暧昧的一笑,特意压低声音,“香绮之前不是说喜欢一个高中部棒球队的吗?她打算跟对方告白了。”
央柰喔的一声,很是意外,“哇,真的吗?是谁、是谁?”
“棒球队长。”
“喔,棒球队长啊……”咦,等等,不对,高中部的棒球队长,那不是…不是袁希珩吗?
香绮跟他?
不、会、吧!斑中部棒球队有四、五十个人,怎么香绮会刚刚好喜欢上袁希珩?他心里已经有央樨了啊。
不是她偏袒自己的姊姊,可是跟央樨比,香绮真是一点胜算都没有,如果以比马比赛最后一圈来举例的话,央樨可是遥遥领先二十个马身以上的距离啊。
“央柰,妳怎么了?”
“我?我没事。”央柰干笑了两声,“那…香绮,妳慢慢告白吧,我先回家了。”
“妳不留下来陪我啊?”香绮问,表情好像很希望她留下。
“呃,不了。”
袁希珩喜欢央樨,自然不可能接受香绮,留下来,也是看她被拒绝而已,这种情况多一个人在旁边,只不过多一份难堪。但是,她又不能老实跟香绮这么说,因为不管袁希珩心中的人是谁,她都没有阻止香绮告白的权利。
“如果改变主意要出来玩的话,打电话给我。”央柰拿起书包,对两个好友扬扬手,“我走了,掰。”
第一次一个人回家,感觉好奇怪。
四周变安静了,路也变长了,初春的夕阳是淡淡的红色,很适合她现在的微妙心情。
在大人眼中,十四岁应该还是小毛头吧,不过在小毛头眼中,十四岁已经够大了,足以知道怦然心动是什么样的感觉。
央柰喜欢袁希珩,两年来不曾改变。
她有足够的理智控制自己的情绪,即使明明白白自己的心意,但还是能装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她跟袁希珩有时一起读书,有时骑着脚踏车在河堤追逐,他们常常玩在一起,央柰将自己的喜欢藏得很好,她相信除了自己,这是没有人知道的秘密。
她唯一没让央樨分享的秘密……
“沈央柰。”
央柰转过脸,见来者是毛毛。
她跟毛毛这一、两年虽然比较和平了,但是由于积怨已深,两人讲话的机会还是不多,如果时间允许,她会在上学的时候绕远路,只为了不想经过毛毛家开的棉被店。
实在不想跟他说话,不过老爹说,做人要有礼貌,既然他都先开口了,她也不能一直板着脸。
“什么事?”
毛毛还没说话脸就红了,“那个……”
央柰看了他的模样心中大为惊奇,从小认识到现在,他一直是个喜欢欺负女生的土匪,现在居然学人家脸红?
想笑想得要命,但又不想这么失礼,她只得拼命忍住,“哪个?”
毛毛左看右看,在确定河堤边没有认识的熟人之后,很快的从书包里拿出一封淡绿色的信签,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放在她手中,“给妳。”
“给我?”央柰被他这一连串诡异的行为弄得一头雾水,看了看手中的淡绿色信签,“什么啊?”
“妳看了就知道。”
毛毛丢下这一句话后,很快的拔腿狂奔,在央柰再提疑问之前,他已经跑到很远的地方了,背影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然后消失在夕阳里,留下了始终在状况外的央柰,一个人自言自语。
“怪人,有话不讲用写信的,用写的有比较快吗?真是莫名其妙。”
信封口黏得非常紧,央柰忍不住又想抱怨,这个毛毛,到底在搞什么啊?突然这么文艺。
她跟他不知道打过多少次架,赢面是一半一半,央柰承认这一年多的和平是难得,但也承认有点不习惯,毛毛应该也是相同的心情吧,比较怀念着一路破口大骂,一路追逐的日子。
忆及此,央柰灵光乍现,难道是……挑战书?
他忍不住了,想再找她一较高下?
然而就在打开信封的瞬间,央柰呆住了——这这这这这,这是什么啊?明明是国字,明明是中文,可是她怎么看不太懂?
蓦地,信纸被人从旁边抽走。
“沈央柰,我考虑了很久,我发现我已经不喜欢音音了,我现在比较喜欢妳,妳可不可以当我的女朋友?如果你愿意的话,明天……”
“袁希珩,别念了啦!”
袁希珩在她旁边的草地上坐下,只是一径的笑,“怎么?朗读冠军帮妳念信还被嫌啊?”
央柰立即夺回信纸,耳朵一下热了起来。臭毛毛,也不讲一下,害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最讨厌的是,还被袁希珩看见。
“妳明天要跟他出去吗?”
“才不要,我又不喜欢他。”我喜欢的是你。只不过,这一句话不能说出口就是了,“我还以为他要跟我下战帖呢,哎,不要说我的事情啦,你呢?我…有认识的人,说今天要跟你告白。”
袁希珩也没有否认,只是点了点头,“她是妳的朋友啊。”
“嗯。”她拔着身边的草,“你怎么回答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