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熙瞪了他一眼,如果可以,她希望永远不要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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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熙不知道情况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她在潘才驹面前啊了一声,然后宫仲仪说他们是旧识,于是,迎新的工作就落在她头上了。
当着潘才驹的面,她实在也不好意思说那些鸡毛蒜皮的过往,只好装作是意外重逢的故友,惊喜(或说是惊吓),拥抱,互问对方的近况,你笑咪咪,我也笑盈盈,和乐也融融……
然后潘才驹说:“既然这样,就由正熙负责迎新吧。”
卡农书馆的迎新并不是一堆人吃吃喝喝之行,而是很简单的熟悉环境兼两人吃顿饭。
辟仲仪当下就约了她周末晚上的时间,有外人在场,正熙几乎没有拒绝的理由,只好笑着答应了。
“我们可以好好聊一聊。”他别有含意的说。
她不得已介面,“那是当然的。”附上苹果般的甜蜜笑容一个。
不想让潘才驹觉得她古怪,她只好对他表现出欢迎的样子。
细细考虑过后,她带着刚回国的宫仲仪两两出现在华纳威秀,别误会,可不是看电影,就是吃饭而已。
会选中华纳威秀的美食街,当然就是因为这里够吵够热闹,尤其是周末,挤满了学生与情侣,音乐,吆喝,电影预告,吱吱喳喳,在这种环境下,别聊天,埋头猛吃才是正道。
“原本以为你不会记得我。”
“我也很意外。”呜,实在不想跟他说话,不过装死也该有个限度,面对面还假装没听到就太没礼貌了,她那根深蒂固的国民礼仪不准她太过离谱,“我听店长说你在国外住了很久,怎么会突然想回来?”
见她的回应比自己预期的要好,官仲仪微微一笑,“你已经说出原因了。”
“因为很久没回来?”
“嗯哼。”
那就别回来了啊,她在心中呼喊。
他的出现会伴随着那段不甚愉快的回忆。
正熙记得,他曾经约过她,在她还是高中生的时候。
他的表情非常的有自信,但眼神却带着玩笑的意味——她是年轻,但不蠢,她看得出来他在约她看电影时,完全没有喜欢眼前人的感觉,反而比较像是游戏,试探,更甚者,纯粹为了证明自己的吸引力。
“看来,你似乎不太想跟我独处。”官仲仪微微一笑,态度很是惬意,就像口中的“我”是另外一个人。
正熙看了为之气结,舀起咖哩饭,狠狠的吞下肚子,“当然。”
“我很好相处。”
“那不关我的事。”
“我们是同事,以后会天天见面。”
“我在附设咖啡馆,你在图书部,各有工作,不会常碰到的。”
“卡农说小不小,但说大也不大,要见一个人很容易。”
“要见谁?”正熙拉高音,在发现周遭的人已经开始注意他们之后,勉强放低了音量,“我?”
他没说话,但脸上的微笑已经说明了一切。
“我没什么好看,阁下心意,小女子心领,不过我们没啥特别关系,不需如此劳神。”
“童正熙,不要这样剑拔弩张。”
“难道你还想我跳迎宾舞吗?”不知道为什么,很多她淡忘的事情在见到他以后逐渐浮上心头。
她不太喜欢,那种感觉太不好了。
“既然大家要做同事,那我还是先跟你说明白好了。”正熙放下汤匙,双眼直视着他,“因为你当初约我看电影的眼神好像在施着某种程度的恩惠一样,高高在上得让我想掐死你,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一瞬间烂透的感觉。我可以跟你和平共处,前提是你不要来惹我。”
劈哩啪啦的说完,她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表情很是痛快,接着拿起汤匙,在嘈杂声中继续吃咖哩饭。
爆仲仪轻叩桌面,“童正熙。”
“干么啦?”
“对不起。”
正熙一怔,正在铲着餐盘的手突然间停下来。他说对不起?即将成为同事的考古菁英在跟她道歉耶!
他勾起一记微笑,“没听清楚的话,我可以再说一遍。”
正熙在心中忍不住哇了一声,是真的,不是幻听。
他说:对不起。
因为工作关系,她认识了一些经济上的中坚分子,他们分处于不同的领域,但唯一一样的就是永远不低头。
淑女不说脏话,菁英不说抱歉。
即使他们知道自己错了,也不愿意开口说对不起。
人家都说对不起了,那、那——那就算了吧,得理要饶人,何况,那时她又不是像小白兔般的承受他的捉弄,对于他的孟浪,她也在言词上小小的修理了他一下,说他适合宁滥勿缺的女生之类的。
正熙笑开了脸,“接受。”
辟仲仪伸出手,“和平了?”
“嗯,和平了。”
第三章
考古最棒的一件事情--面对的都是化学仪器可分析的东西,官仲仪只要有足够的学识与胆识,便可胜任愉快。
镇日泡在人骨与破陶瓦片中,他已经许久没接触一整群的活人了,这样说来或许有点恐怖,但事实的确如此。
所幸,大学时期玩乐王的本能还在,没几日,官仲仪已将卡农少数员工的个性全模得熟透:阿福好酒,技安喜欢高尔夫,大雄对火车有特殊喜好,唯一没有外号的孙佳成是那种在人群中见上一百次也不会有印象的,当然,他也知道这个毫无特色的人约过童正熙。
“他的”童正熙。
如果曾经喜欢过一个人,而她恰好又保有令人动心的特质——恰如其分的自信,偶尔的放松,以及大部分的认真,因为如此,要唤醒过往的心情并不是一件难事。
只不过曾经给她孟浪的印象,所以这次,他要慢慢来,让自己像个朋友一样的接近,这对彼此来说都会比较轻松。
至于。
男生的话,就容易多了。
同性别聊天容易,他也没什么避讳的话题,除了有次阿福突如其来的“下次去你家玩”给他打了回票之外,余下的,都好商量。
“你不是一个人住吗?”阿福问。
“我们共用一个客厅。”
“孤僻型的?”
“我想那两个人不欢迎我带朋友去。”四两拨千斤的回答,“毕竟我们要相处很久,所以还是尊重一下对方。”
虽然注重私生活,但他的个性并不孤僻。
不愿让人来访的原因无他,因为他那两位名字闪亮的室友,林辉煌与韩凯圣。都是女人,而且都是美人。
难怪小毛离去时的表情十分暧昧,还丢下一些“如果要谢我的话,请我吃顿饭就好了”之类的话才走。
他虽然不是正人君子,但为了避免麻烦,多年来谨守着不吃窝边草的戒条,而那两位有着男人名字的大小美女,一个迷糊,一个坦荡,对于他这突然冒出来的考古人,除了欢迎还是欢迎。
林辉煌是空姐,空姐送了他一个刻有航空公司名称的杯子。
韩凯圣是学生,学生则送给他一包科学面。
她们两人爱他的原因跟古文明研究博士的头街,或者是曾经发表过的论文完全无关,他在沙漠跟雨林的重大功绩比不上在这里顺手打死一只蟑螂。
“因为啊,”林辉煌拉着长长的音,给了他一记足以颠倒众生的亮眼笑容,“你又帅又不色啊。”
是啊,他又帅又不色,美女于他如过眼云烟,想,即使美丽如林辉煌,过了一百年会是怎样?好一点是一堆骨头,但比较有可能会是一盆骨灰。
那日,他要出门购置物品,没排班的林辉煌自动请缨陪伴,一日下来,只见她哀怨万分的说:“你好像都没被我电到。”
辟仲仪簿唇一弯,“我只对死人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