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形不是第一次发生。
她念高中的时候,曾经婉拒了跟她在同一个公车站等车的大学生,婉拒是婉拒了,但他们相见达一年之久,每次她等公车的时候,总是尽可能的目不斜视,虽然他不曾来打扰她,但就是很怪。
正熙恨透了那种明明有事又装作没事的感觉。
喔,春雨霏霏,可是那突如其来的邀请让她现在已经风花雪月不起来了。
灰的天,细的雨,令人心烦的坏天气。
***
阳光将研究室映得十分明亮。
偌大的空间中,有着整片的古书墙,一些出土文物,古今对照地图,一张大大的特洛亚诺古抄本以及几张从石碑上拓下来的奇怪文字,检视仪器,桌子上还有几块大小不一的陶片。
他们从山区中挖出来的陶片。
“官仲仪。”一个绰号“德国人”的法国人将写了数据的纸片丢出,“接好。”
坐在窗边的年轻男子在空中截住纸片,摊开,对照着精密仪器下的东西,变换角度,仔细比对。
德国人心急,“怎么样?”
辟仲仪的薄唇逸出两个字,“闭嘴。”
岁月与精神,都耗在这些破烂陶片上了——开拔到墨西哥已经一年多,足迹从南方的潘科卫城直至北方的修女院,若说马雅文化淹没在森林里,那他们就是淹没在马雅里了。
考古,绝对不是一件浪漫的工作。
算数与历法令人头大。
金字塔与神庙的新发现有限。
害虫与毒蛇更是屡见不鲜。
天气潮湿闷热,白天头昏眼花,晚上夜不成眠,蚊子成群结队的来攻击他们这些侵入者,生活条件简直差到极点,之前,以为沙漠最恐怖,现在才知道比起热带雨林,沙漠算是可爱的了。
所幸并不是所有的时间都在挖泥土,他们来往于淹没古文明的森林与城镇之中。
现在,一行人就是在四通八达的城镇中,有冰水,有空调,可以听音乐打电话,还可以上网。
“到底怎么样?”
辟仲仪抬起头,“很遗憾。”
德国人大叫,“哇,那不是白费工夫了。”就算一分付出不等于一分收获,但也不要相差太多嘛。
“古文明研究本来就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白费工夫。”官仲仪站起身,不愠不火的说,“你不会到现在还不明白这个道理吧?”
“我明白。”德国人双手一摊,“只是有点失望。”
“这么容易失望的话,你应该转行。”
德国人正想要反驳,没想到门口却传来一个苍老却宏亮的笑声,“没错,要抱着希望,但不能失望。”
“高曼教授!”
进入的老家伙,自然就是大家口中的高曼教授了。
三十岁栽入考古界至今已经超过四十年,称得上是桃李满天下,除了一大堆吓人的头衔之外,最重要的是他有考古的本能。
而这次的“马雅文明再发觉”就是由他所主持。
一行共有七人,其中只有宫仲仪是东方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黑发黄肤的关系,他有着一些儒家的温雅,与一般考古人的侵略个性完全不同。
虽然如此,宫仲仪却是高曼的得意门生,学界也都认为将来继承高曼衣?的人会是这个三十岁不到的年轻博士。
“也都差不多了,等整理好就可以回加州。”高曼慢慢的踱入,走到宫仲仪旁边,“还是打算先回台湾?”
“是。”
“我年底还有计画。”
而且是个深入超级沙漠的宏大计画,资金早已准备好,时间只是为了采买以及制作必要物品。
面对最有可能继承自己衣钵的人,高曼不希望他错过这个可以名留青史的大计画。
“我只是回去看一看而已。”宫仲仪摘下眼镜,露出了一双深沉眼神,“教授,我保证年底会归队。”
斑曼闻言露出了笑容,“那就好,那就好。”
辟仲仪看到他那招牌的肯德基爷爷笑容,不禁露出了些微笑意。
他不是很服气别人,但高曼是几个例外的其中之一,老归老,却总是在学,还有着泱泱气度,跟他一起聊天是件很棒的事情。
“什么事情非得回台湾不可?”高曼问。
如果可以,他还是希望一起回加州,毕竟他们是团队工仵,支援与需要,还是要参考团员的意见。
“也没什么非得回去不可,只是家总是家,所以趁有空回去看看。”官仲仪半眯起眼睛,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发觉的奇特神情。
他不想告诉教授,离家多年的他要回台湾是为了一封信。
那是大学同学小毛寄给他的。
信末写着——前阵子碰见你以前喜欢的那个女高中生,聊了几句,她不记得我是谁,把我当作登徒子,还威胁我说要叫警察,害我丢脸——不过,我现在愿意承认你当年的确有眼光,她虽然不是很漂亮,但却吸引人。
爆仲仪记得那个女孩子。
他们在同一站等公车,只要有九点的课,他便会舍弃代步的汽车,转往公车站。
两人之间曾经因为他开玩笑的邀约有过小小的对话,而这加起来不到十句的对话却让他毅然决然的做出留学的决定。
不是负伤或负气,只是一个决定而已。
现在,他有空,他知道她的消息,所以他回台湾。
房子已经请小毛先替他找好了,她工作场所的地址他也有了,他要亲眼证实,她是不是像当初所说的那样,他也要证实,他并不是她所说的那样。
***
下午六点,卡农书馆的打烊时间。
饶是文化之地,但到了下班时候照旧会弥漫着一股小啊躁,没有刻意,而是时间造成的结果。
正熙将该密封的玻璃罐全部密封起来,蓦地,一个人影从图书部溜到咖啡馆的柜台。
“三位美女。”
这样叫她们就对了,语音落下,三人从不同方向回过头,而且不吝啬的给予漂亮的笑颜。
“明天是阿福生日,要不要去喝一杯?”
阿福是外号。
图书部有四个男生,胖的叫技安,瘦的叫阿福,戴眼镜的叫大雄,而最后一个是没有任何特色的孙佳成。
现在趴在桌子上的那个就是大雄。
他是个好好先生,永远记得每一个人的生日,每一个人的喜好与忌讳,而且总在情人节的时候送女同事们纯友谊的玫瑰花。
小惠扁扁嘴,“阿福算哪根葱?”
她跟阿福合不来,才不要浪费时间为讨厌的人庆生。
“小惠怎么这样说呢,阿福是人不是葱。”正熙举起手,“算我一份。”
大雄举起一只手指,“还有谁?”
媚媚笑,“我也去。”
大雄被媚媚的媚眼弄得有点魂飞魄散,好一会儿才举起第二只手指,“每人先收一千,多退少补,我会订位子。”
因为两人都要去了,结果那个说阿福算哪根葱的小惠终于心不甘情不愿的也举起手。
去是要去了,但她还对大雄说:“你要跟阿福说,我是为了联络同事感情才去的,可不是为了帮他唱生日快乐歌,叫他别往自己脸上贴金。”
“好啦好啦。”确定人数后,大雄很快的离开。
看着他的背影,小惠有点不放心,“他会不会忘了跟阿福说?”要是阿福以为她认输了,那她不是莫名其妙矮一截了吗?她才不要。
正熙觉得她反应太过,“就算大雄忘了说,光看你的脸色,没有人会误会的啦。”
人跟人之间的缘分还真奇妙,阿福跟小惠从来没有正面冲突,但就是互看对方不顺眼,大家劝之,哄之,制造机会让他们化解敌意,但一点效果也没有,时间久了,也放任两人去闹别扭。
相反来说,正熙自己跟潘才驹的交集不多,却偏偏很喜欢看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