懊死!
他竟忘了这件事,他们怎么可以再去逼她?他们怎么可以对她无礼?
“我知道了,我会尽速处理这件事,化工厂不会进驻荷塘村,我向你保证,村里不会有所改变,一分都不会改变!”
“谢谢你!我代替那些老人家谢谢你!”火妮感激地说。
一时间,他们的距离拉远了,因为她的谢字而拉远了,辜至美的心脏隐隐作痛苦,他知道,他们真的结束了,他亲手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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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至美对著长镜整理白色西装,俊美的面孔上毫无笑容,甚至可以说是严肃凝重的,完全不见准新郎的喜悦。
穿得一身白,他真的就像个白马王子,这是女方母亲的意见,他不甚满意,因为他不喜欢白色,但是准岳母的意思,他才勉为其难接受他不喜欢的白色西装。
今天“又”是他结婚的日子,昨天还在下雨,他看见母亲和香姨很烦恼的看著窗卟连绵不绝的雨水,似乎很担心上次的不幸会再重演一遍。
然而,今天天气放晴了,女方也不再坚持他必须去南部的梁家祖厝迎娶,路程缩短了,两家之间只要三十分钟的车程,接到新娘后到饭店宴客,一切都顺利极了。
“小叔叔,准备好了吗?要出发喽!”小俊在外面叫著,他现在已经改姓叫辜如俊,十六岁的他是个迷人的少年,长得跟辜至俊一模一样,去年他跟父母从希腊搬到雪梨,有票洋妞老爱追著他跑。
“可以出发了。”辜至美打开房门,看著跟他一般高的侄儿。
小俊在他身上嗅呀嗅地,敏感地皱皱鼻子。“小叔叔,你看起来很不开心哦?是不是婚礼的细节哪里不够完美啊,所以你在不爽?”
“我没有『不爽』。”他捏捏小俊的脸颊。“还有,不要说不爽这两个字,不好听。”
说完,他拉拉领带,自顾自地下楼。
小俊模模吃痛的脸颊,不可思让地喃喃自语,“居然捏我?居然会这样跟我玩?那个人真的是小叔叔吗?他怎么突然变得有人味了?”
奔至美下了楼,迎娶车队早在大门等候,其他人都先到饭店打点去了,他这个准新郎反倒很轻松,只要坐上车就可以了。
“恭喜您了,总裁!”司机喜气洋洋的打了红色领结,胸前还别了花。
奔至美上了车。“今天也要偏劳你了。”
听到上司的话,司机更是精神一振,他滑稽地行了个军礼。“是的!没问题!我一定会将总裁您安全地送到新娘家的。”
车队出发了,绕著热闹的市区住女方家前进,然而突然之间,车子不会动了,一辆辆全在马路上塞著。
司机苦恼地张望著前方,“报告总裁,塞车塞得很严重哪,听听警广好了,如果不能过的话,恐怕就要绕路了,不然会耽误到吉时。”
他转到广播节目,找寻交通路况的播报。
蓦地,一阵熟悉的旋律传来——
“等等——”辜至美心里猛然一跳。“转回去,列前面——”
司机不明就里地照做。
他仔细的听著,倏地又听到那熟悉的旋律。“就是这里,停下来——”
这首歌……
天空的雾来得漫不经心河水像油画一样安静
和平鸽慵懒步伐押著韵心偷偷的放睛
祈祷你像英勇的禁卫军动也不动的守护爱情
你在回忆里留下的脚印是我爱的风景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想念
寄出代表爱的明信片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爱恋
心牵著心把世界走遍
你就是庆典
你就是晴天
我的爱未眠
不落的想念
飞在你身边
我的爱未眠……
这首歌是那天火妮在树林找到他时唱的,歌词悠悠地传入了他心底,他无法再坐视自己的心情不理,他想当她身边的禁卫军,他想守护她,他想见她!他要见她!他现在就要见她!
“尹司机,把车掉头,不去女方家了。”他不要完美了,他要他的小星星,没有了小星星,再完美也会变得不完美。
“啊?”司机嘴巴张得大大的,反应不过来。
现在不是要去娶新娘吗?不去女方家要去哪里?
“上高速公路!”辜至美的心瞬间沸扬了起来。
等我!小星星……你一定要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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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妮站在花圃旁,耀祖懒洋洋地趴在一旁晒大阳,她则看著一朵三色堇,看了好久好久,到最后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她只是想找点事情做来分分心罢了。
今天是光宗结婚的日子,因为他是大人物,他家又赫赫有名,台湾的新五大家族之一,财富多得数不完,SNG车追著迎娶的礼车跑,这些在早上的新闻里都有转播。
他叫辜至美,是个很高傲的男人,身为联通环球集团的总裁,他以一丝不苟闻名於商界,更是个对完美要求很高的男人,因此他被称为辜家的完美富豪。
他有四个哥哥,都很出色,大哥辜至酷在美国自创公司,近年跟沙乌地王子合作,成绩斐然。
二哥辜至俊是美国罗曼史作家,个人资产上看亿万美金,三哥辜至帅经营夜店和酒庄,自有一片天,四哥辜至雅在美国开兽医院,虽然不会暴富,但他继承的辜家股份已足够他用到好几辈子之后。
这样家世显赫的他,当然要跟一个足以匹配他的对象结婚,而她显然不适合,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
“火妮——”凌仲芳走过来,手轻轻落在她肩上。“我想去看看劲哲种的那棵树,你要不要一起去?”
梅淑珠提著一篮洗好的衣物走出来,听见两人的对话,她鼓吹道:“去啦!去啦!天气这么好,去走走啦!”
扁宗今天结婚,火妮留在家里也是多伤情而已,何苦呢?不如出去走一走,或许转换一下,心情就不会那么难过。
“也好。”火妮飞快的漾开了笑容。“天气真的很好,我也好久没去那里了,走吧。”
那是劲哲哥跟她一起种在山坡上的,真的是好令人怀念,他们还把一些照片和书信埋在树下呢,准备交代后世子孙挖出来看,不知道等她有了孙子时,她还会不会记得叫他们去挖宝?
两人结伴往山坡走去,安步当车,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
山坡上,绿单如茵,一望无际,树梢的鸟语令人心情平静,一棵枝叶茂密的大树很是显眼。
看著枝叶随风摇曳、发出沙沙声的大树,凌仲芳轻轻说道:“火妮,我今天是来跟劲哲说我要结婚了,请他在天上保佑我幸福、平安、快乐。”
“你要结、结婚?”火妮有够意外的,她霍地瞪大眼眸。“跟谁?”
她一笑。“我的国中同学,他叫李延仁,半年前,我们在同学会上聊得很投机,然后开始交往,他在台中开泡沫红茶店,生意不错,他希望结婚后,我能去店里帮忙。”
“哇!就是说,你要当老板娘啦?”火妮开心地牢牢握住她的双手。“仲芳,我真替你高兴!你一定会幸福的!”
“你呢?”凌仲芳深深看著她,眼眸深处是一抹诚挚的温柔。“你的幸福还没溜走,现在还来得及,要不要去找回来?”
火妮一阵愣然,“什么意思?”
“光宗今天结婚,不是吗?”凌仲芳说的直接、坦白。“今天过去了,他就真的变成别人的丈夫了,到时就算你后侮也於事无补,这一后悔就是一辈子的事,你要想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