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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富豪 第10页

作者:简璎

“我在你记忆里?”火妮也蹙起眉。

这是不可能的事,在他出现之前,她根本不认识他啊!

“你是不是想起什么了?”她小心翼翼地扶著他。“别想了,想多了你会头痛头晕,还是顺其自然吧!”

在这一刻,她真的是为了他好才要他顺其自然的,看他每次想到什么的时候都那么痛苦,她的心也会揪紧。

没办法,她从小就很有同情心,看见路上没人要的阿猫阿狗,甚至是受伤的麻雀她都会带回家养,看他的表情好像有人正在剖开他的脑,她真的很不忍心。

“我……我好像认识你……”

火妮阻止道:“好了,别想了,把眼睛闭起来休息一会儿,这样好了,我唱首歌给你听,你专心听我唱歌,然后什么也别想……”

她可是自认歌喉还不错哦!

天空的雾来得漫不经心河水像油画一样安静

和平鸽慵懒步伐押著韵心偷偷的放睛

祈祷你像英勇的禁卫军动也不动的守护爱情

你在回忆里留下的脚印是我爱的风景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想念

寄出代表爱的明信片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爱恋

心牵著心把世界走遍

你就是庆典

你就是晴天

我的爱未眠

不落的想念

飞在你身边

我的爱未眠……

奇异地,头痛渐渐离他远去,他不再感到头痛剧烈,也惊讶平时大剌剌的她,歌喉会如此悦耳动听。

“我好多了。”

“太好了!”嘿嘿,看来她也是“愈疗系”的哦。“反正不赶时间,你再休息一下,我先通知家里人已经找到你了,免得他们继续找。”

她打手机给苗大顺,要他告诉其他人可以回家吃饭了,大家都松了口气。

然后,她陪著他在大树下休息了好一会儿,两人听著宁静黑夜的沙沙风声,许久之后,他脸色总算恢复了。

“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火妮看著他,心里想著,会不会跟她猜测的一样呢?

“阿泰婶说我是在树林里被发现的,所以我想来看看。”他眼睛看著地上说。

“厚!被我猜对了!就算情有可原,你可以找我陪你来看啊!”她的声音飙高了起来。“我快急死了你知不知道?全家人连晚饭都还没吃就一个个出来找你,连爷爷女乃女乃都出来了,如果他们在找你的途中有什么事,你心里会好过吗?”

奔至美徐徐抬眸望住她,“对不起,我没想那么多,我只是想来看看,没想到不知不觉天就黑了,我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真的会被你吓死。”火妮撇撇唇。“下次你再这样,看还会不会有人出来找你!”

“对不起。”他再度说道。

火妮微微一愣。

他……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竟然在短短几分钟内,连续跟她说了两次对不起。

好吧,既然他都知道错了,再跟他计较就显得她气量小,宰相肚里能撑船,她可是当女宰相的命,要挑起整个农庄,要有度量些。

“算了,也不能怪你,你会想看看自己出事的地方也是人之常倩,你会迷路更是理所当然的,我们村庄虽然小,但羊肠小径却很多,不是在地人一定都会迷路。你肚子应该饿了吧?走吧,我们回家!”

“回家”两字说得自然,辜至美却蓦然震动了一下,心脏紧紧缩了起来。

对於失去记亿的他来说,有什么比“回家”两字更令他有安全感的呢?他不知道何时才能找回记忆、找回自己的家,而现在,苗家农庄就是他唯一的家。

“发什么呆啊?”见他愣愣的,火妮在他眼前一个弹指,唤他回神。

“没什么。”他摇摇头,甩掉脑中的思绪。

就算他永远找不回过去的记忆也无所谓,他已经渐渐习惯现在的生活,习惯率直的苗家人,习惯苗火妮每天早上很没礼貌的冲进他房间,被子一掀嚷嚷著要他起床去看菜田,习惯看到她那张活力充沛的笑脸,习惯她的笑声在菜田里响起,像在播种一样,感染了每个人……

“干么一直看著我?”火妮奇也怪哉的瞪著他看,不知道他是有什么毛病,迷路会让人产生短暂的失智情形吗?

他倏地脸红,假咳一声,分辩道:“我没有在看你,我在想事情。”

“是哦~”火妮也不跟他争,她牵来脚踏车,拍拍后座。“上来吧!我肚子真的快饿死了,可以吃三碗!”

他眉峰—蹙,“男人被女人载成何体统?我来骑,你坐后面。”

她笑咪咪的,“也好,一路找你找得累得要命,你骑吧,换我享享福。”

把脚踏车交给他,待他上去后,她像跳马似的跳上车。

“你不能侧坐吗?”辜至美很感冒的皱著眉头。“女孩子这样坐很难看。”

她一个不以为然的扬眉。“神经哦!我又没穿裙子,干么侧坐?这里大家都认识我,如果他们看到我侧坐,准会以为我疯了,会被笑死。”

“但是你这样坐,真的很不雅。”

“不雅?”她噘噘嘴巴。“那你下来,我载你,骑脚踏车总不会不雅了吧?换你坐后面,你侧坐,不然会很不雅。”

什么话?辜至美蹙著眉,脑中却不由得想像她所说的画面——

男人婆一个的她在前面雄赳赳气昂昂的载著他,奋力踩著脚踏板,而他则侧坐在后,双手还羞答答的环抱著她……

要命!他好想笑……

然而一个品味出众的男人是不能随意大笑的,但真的是太好笑了,他终於忍俊不禁,哈哈大笑,笑声回荡在树林里,显得格外清晰。

“天啊!”火妮惊讶不已,一双灵动的大眼瞪得老大。“我第一次听你这样笑耶!”

真是世界奇观,其他人应该看看才对,错过太可惜了。

被她这么一说,辜至美也被自己的笑声吓到,他熊熊煞住笑声,脸上浮现著复杂神色。

好陌生的戚觉,难道过去的他,从不曾如此开怀大笑过吗?

他以前过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生?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不想找回过去的自己了,苗家让他有一份家的感觉和安定感,他情愿一直待在这里,待在有火妮的地方……

老天!他在想什么?

他倏然被脑中的想法吓到了。

为什么他会想待在有她的地方?

对他来说,她这个鲁莽的、脾气欠佳的女人该应举无轻重才对,他怎么会谁都不想,第一个就想到她?

他究竟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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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天,火妮特别到镇上买了支手机,吃过晚饭后,快九点时,她拿到某人房里,轻描淡写的丢给他。

“给你的手机,里面输入了我跟小叔叔的手机号码,还有家里的电话号码,所以你不要再把自己弄丢了,不然我们还要花精神去找你是很累人的,知道了吧?”

她吹著口哨走后,辜至美拿起手机,眉毛扬了起来。

一支普通到家、毫无特色的丑手机。

真的是——很不怎么样。

蓦地,他的房门又被打开了,火妮出现在门口。

“我就知道!”她对他抡著拳头,表情很激昂。“你不满意对不对?你嫌这支手机不够漂亮对不对?”

妄想他会对她贴心的举动心存感激简直就是痴人说梦话!他呀,他是一个不懂感恩、不懂知足的家伙!

“我喜欢白色。”他瞬了瞬眼眸说道。

同时,她的心蓦然一动,原来他喜欢白色……

“可是白色容易弄脏啊!”火妮跟他辩,顺便说服他接受这支手机。“还是黑色比较好,黑色比较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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