荳莲没被他有点粗暴的语气吓到,她平顺地说:“我刚不是说过了,是张妈妈的堂弟张大叔的儿子,你都没注意在听耶,这样很没礼貌哦,张大哥是研究生,刚退伍,而且已经考进台宝集团的营发部了,张大叔说他前途无量,我也这么觉得,我知道台宝集团,很有名……”
“妳到底知不知道妳在跟谁讲话?”他蓦地打断她的落落长。
真是有够刺耳的,一直夸台宝集团,他承认台宝集团是可敬的对手,但联通环球在他的领导之下更是一日千里,难道她不知道他的能力超卓吗?
她微微一愣。“我知道啊,你,我在跟你讲话。”
奔至酷微扬刚毅的下颚。“我是谁?”
荳莲又是一愣。“你是辜至酷……”
“我的背景?”
“联通环球集团的代理总裁,百年辜家的一分子,辜政允先生的长子。”荳莲背书一样的念出来,这些都是张大哥昨晚上网替她查的。
就因为这样,所以张大哥才会笃定的说她不可能见到他,他还说,普通老百姓想见辜至酷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务,要她别作梦了。
“我跟妳的关系?”他冷冷的牵动一下嘴角。
“呃……陌生人……”
“错!”他扬起眉毛。“我是妳丈夫!”
第三章
奔宅的客厅挑高五十公尺,约莫是五、六层楼的高度,展现无比恢弘的气势,从步入中庭开始,放眼所及的地面、廊柱,都是意大利进口的大理石。
客厅总共有三道回旋梯通往二楼,连楼梯扶手上也镶嵌着上千颗熠熠生辉的宝石,室内铺着纽西兰进口的高级羊毛地毯,地毯上全是精致细密的金色图案,那是用真正的金线以手工缀织而成的。
“哈哈哈……”
美轮美奂的辜家豪宅客厅里,很不给面子的绵长笑声出自一名英俊到爆的男子口中。
他是辜至俊,人如其名,此刻脸上还带着一股淡淡的慵懒,深蓝色睡袍只在腰间打了个结,露出叫男人嫉妒、女人迷醉的小麦色结实胸肌,以及一双修长有力的双腿。
他当然也难逃父亲辜政允的魔爪,目前在联通环球集团担任副总裁,看一些他了无兴趣又不得不看的文件。
他在美国是知名的罗曼史作家,笔名艾蒙雷欧,出道五年,第一本书就令他红到发紫,随后维持每三个月推出一本作品的速度,至今累积了二十本作品,光是英、美两国的版税就抽到手软。
写罗曼史完全是他的兴趣,他也比较幸运,没有因为被召回台湾而中止了兴趣。
现在他一样可以写,只不过出书的速度因为要去集团上班的关系变得比较慢,这点出版社表现得非常体谅他的身不由己,他们只求他不要封笔就好。
天知道以他的财富,他根本就不需要工作,他们好怕他回到台湾后就不写了。
所以喽,他现在仍受到广大读者粉丝们的爱戴,他也用持续不断的创作来回报她们。
但他说什么也不愿曝光就是了,被他父亲知道还得了,他父亲一定会提早跟上帝报到。
只不过,长得一副比罗曼史男主角还男主角的他,走到哪里都有女人对他流口水,应该是风流韵事很多吧?
如果这么以为,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因为常被女人痴迷的眼光吓到,加上长期编织罗曼史,现在变得对女人不太感兴趣,甚至是?!倒胃口。
今天是因为他感冒,不但鼻塞,还有严重的发烧,所以待在家里没去上班,也正因为如此,他第一个目睹了至酷的“小未婚妻”。
“酷,你确定她有十八岁?”他狂笑之后问道。
那个叫莫荳莲的少女跟着管家香姨上楼去整理行李了。
看至酷一副扑克脸,加上这种剧情他写过,他大概猜得出来,这桩婚事男方是被逼的,女方可能“有了”吧,所以至酷只好娶她。
“我确定。”辜至酷懒洋洋的在沙发坐下,交迭起双腿,点起一根烟。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一时冲动把她给带回来?
到底是什么刺激了他?
那见鬼的“张大哥”吗?
这很奇怪,他跟莫荳莲之间又没有感情,他为什么会对她崇拜那个张大哥感到不爽?
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比任何男人都优秀吗?所以当她一直称赞姓张的,又对联通环球的对手台宝集团一脸倾慕,他就受不了了。
总之,他已经把莫荳莲带回来了,他也告诉她,他永远不可能签那张悔约书,因为他不想一辈子活在内疚里。
既然不想签悔约书,那么他就要履行他的“保证书”。
好,他同意娶她,反正这个世界上有种关系叫离婚。
没有人规定他不能跟莫荳莲离婚。
他认为这是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既可以给莫氏夫妇一个交代,又可以名正言顺的照顾莫荳莲的生活,因为离婚后,他打算给她一大笔赡养费?!至少两亿起跳,他认为这是她应得的。
“那你们什么时候结婚?”辜至俊在酒柜前为自己倒了杯威士忌。
他知道自己感冒发烧,刚刚还服过药,此刻不宜喝酒,如果香姨看到,肯定会大惊小敝很久。
但管他的,家里要有喜事了,这件事虽然透着古怪,但值得喝酒庆祝一下不是吗?
炳,他要有大嫂了。
真不敢相信至酷会自己走进礼堂,而且对象还是个……呃,恕他直言,对象还是个小美眉。
在美国时,他不是跟那个叫凌子珊还是凌芷珊的合伙人走得很近吗?她看起来很知性,他觉得还颇适合至酷这类型的工作狂。
不管了,他认为这件事最高兴的一定非他爸妈莫属了,他们一直催促他们五个人结婚,但他们都当是耳边风。
眼看着人家台宝集团的公子千金们都纷纷步入了礼堂,他们很怕辜家会在他们手上断了香火。
现在好了,至酷要结婚了,应该叫林伯放串鞭炮庆祝一下。
“不知道。”辜至酷知道自己还没收拾好心情,语气有点烦躁。
他很少这么狼狈,觉得自己被那对看似好人的莫氏夫妇将了一军。
也不能这么说,当年他们根本没有要求他回报,是他坚持要回报他们的,只不过,他怎么算也算不到,他们会在十年后送给他这么一个“大礼”。
这件事给了他一个教训?!做人真的不能太自以为是。
当年他还没满二十岁,桀骜不驯,可以说有点目中无人,是个盛气凌人的小伙子,自以为出身背景特别,天下没有他们辜家用财富做不到的事,所以写保证书写得很阿莎力。
那一年他一直在等莫氏夫妇连络他,他好展现辜家的实力,好好回报他们。
但他没等到,而时间一年年的过去,他也就渐渐忘了这件事,如果不是莫荳莲的出现……
至于结婚……
他还没想那么多,光是把她介绍给家人认识就很令他的太阳穴发疼了,看看至俊的反应,还有至帅跟至雅呢,他们会怎么看这件事?
幸好他母亲陪着父亲到美国做化疗了,不然她会高兴得跳起来,以为他真的要定下来。
事实上,在带莫荳莲回来的路上,他们已经约法三章。
第一、关于匆促结婚的内幕,除了他知、她知之外,不得向第三人提起,也就是说,连对他的家人也要保守秘密。
至于已经知道的至美,他威胁他不得说出去,否则他就假戏真作,让他瞧不起的莫荳莲真的变成他的大嫂!
第二、没有婚礼。
他打算等一年过去,跟她办好离婚手续后,到时他要按照原本的计划跟芷珊进一步发展,所以他跟她的婚姻,越少人知道越好,最好只有他的家人知道,所以婚礼必须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