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撇了撇红唇,没好气。“谢了。”
抛媚眼,宣告失败。
她恨恨的想,雷荣森一定是个同性恋,不然不会对她这个左看、右看、横看、竖看都风情万种的美女无动于衷。
才在气结,看护又下来了,对着雷荣森抱怨道:“老太太又犯孩子性了,吵着要吃pognes,天气这么热,如果去到那里又卖完了--”
言下之意,不想去买。
“我去买吧。”雷荣森爽快的把任务接过来,得到看护一个皇恩浩大的感激眼神。
“真是不好意思,雷先生,每次都要麻烦你。”喜孜孜地上楼去了。
雷荣森一口把剩下的咖啡喝完,准备要出门,而公孙映文则双手托腮,若有所思的盯着他瞧。
“难道你一点都不讨厌方老太太吗?”她问。
他微感诧异的看着她。“我为什么要讨厌女乃女乃?”
她的眼前自动浮现昨天丧礼上的冲突场面,扬了扬眉梢。“昨天的情况大家都看到了,老太太对你敌意很深,连小芃的死都要怪到你头上。”
他当然知道对于外人来说,昨天那一幕有多突兀,但是……“人老了就会固执,她不知道她自己在说什么。”
鲍孙映文的美眸骤然一瞇,不相信的盯着他。“你真的这样想?”
如果他说的不是违心之论的话,他简直就是圣人了,她无法了解可以这样想的他,因为如果换做她,一定做不到。
“冒昧请问妳,家里有老人家吗?”他问。
她想起了爷爷。“有。”
“一定很固执吧?”他再问。
她又想起了爷爷那深重的固执:心有戚戚焉的点了点头。“对。”
“所以了,女乃女乃也一样,她年纪大了,想法不容易改变,那是她的想法,我们不能去勉强她改变,不是吗?”
“可是也不能太过份啊。”她说得理直气壮,却猛然想起她自己对公孙河岸的轻视,轻视得那么理所当然。
忽然,她感觉好像打了自己一巴掌。
“世事如果都要斤斤计较是计较不完的,人生也不是非要有仇恨才能活得精采。”他淡然一笑,拿起车钥匙,直视着她微带怔然的丽容。“我要去镇上,有兴趣出去走走吗?”
鲍孙映文非常后悔没有带着相机出来,小镇上每个街角都美丽得像风景明信片。
城里家家户户,不管阳台还是花圃,都栽种着各式各样的花单,墙面更是绝不单调,鹅黄的、粉蓝的、粉紫的、苹果绿的,将小镇妆点得活泼亮丽,就连桥墩两侧也有花架。
只是,这份懒洋洋的悠闲心情都还没有得到彻底发挥哩,就见一部莫名其妙冲出来的小卡车歪歪斜斜的撞上一名站在路旁的少女。
瞬间是一团混乱,接着刺耳的尖叫声四起,被害者血流如注的躺在人行道上,而肇事者,当然逃逸了。
“你要干么?”
雷荣森在第一时间冲下了车,公孙映文则傻眼的呆在副驾驶座里,不知道他要去凑什么热闹。
这种时候,不是做做壁上观就好了吗?
再有点正义感的话,那就报警好了。
正义感更强些就同时通知救护车吧,有必要自己去救人吗?
他不知道这个年头好人是当不得的吗,而且好心一定没有好报,还极有可能被栽赃成肇事者。
“我认为你应该把她放回去……”她看到雷荣森抱着少女但步履迅捷的走到车旁。
说什么都没用了,因为他已经把少女抱进了后座,也不管他昂贵的真皮座椅会被血渍给沾污了,他迅速回到驾驶座,用力甩上车门,飞驰而去。
“你根本没必要救她……”她忍不住回头,看到少女一头一脸的血,搞不清楚血是从哪冒出来的,持续的冒,忽然看到少女的额际留下两管浓稠血液,她冷不防打了个冷颤。
“她在流血耶!”她的心脏跳得飞快。“你不会是要把她直接送到医院去吧?”
他紧紧抿着唇线,双眉聚拢,一心只想快点到医院。
见他没有反应,她忍不住拉扯着他的手臂,干扰他驾驶。“喂!你不能把她送去医院,这样会很麻烦,她根本来历不明,你不知道她是谁,可能她只是和别人串通好了要敲你一笔的坏蛋,她不值得你冒险……”
好家伙,根本是恍若未闻嘛,她说的难道是废话吗?
“喂!雷荣森,你有没有听到我在说什么?我说--”
沉默了半天的他,终于开口了,并没有责备她,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给她听。
“如果当初有人肯及时把小芃送到医院,或许她就不会死。”
谤据事后警方的调查,在醉汉肇事之后,整整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小芃是被留在车里等死的。
没有人肯伸出援手,只因大家都怕麻烦。
他不要有人再留下遗憾,他相信自己这么做没有错,即使真被公孙映文给说中了,这名少女是个麻烦,他也不怕因此惹上麻烦。
于是她闭上嘴巴了,也终于明白他的心情。
她又飞快的转头看了昏迷不醒的少女一眼,一阵强烈的罪恶感对她席卷而来。
是呵,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掌握在他们手中,她怎能那么残忍,只为了怕麻烦就想再把她丢回街边?
铁石心肠……她--公孙映文一直是用这种态度在面对生活的吗?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内心不再柔软?
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变得那么无情?只要事不关己,她都不会有任何情绪,就连看到南亚大海啸时,她也只是当成一个新闻片段,看看就算了。
她记得,有天深夜回家,看到公孙河岸在看新闻转播,转播的正是南亚海啸过后的人间炼狱。
黑暗中,她听到他压抑的泣声,她讶然的打开电灯,看到泪水爬满了他的面孔,他好激动,就像他正置身其中,也失去了最爱的亲人。
她曾对他的反应嗤之以鼻,认为他又矫情又虚伪,殊不知,原来冷血的人是她。
鲍孙映文绝对没料到见义勇为不是最麻烦的,麻烦的还在后头,她以为把少女送来医院就功成身退了哩。
少女被推进手术室,护理人员走出来。“伤者需要大量输血,她是AB型的,血库没有足够的血,你们两位有没有哪位可以帮忙的?”
“我是A型。”雷荣森想也不想就转头看着她。“妳呢?”
她实在不想承认自己刚好就是AB型,不过她的表情一定泄漏了答案,他再度想也不想的把她推到护理人员面前。“她是AB型。”
她在心里申吟一声,一开始没有否认,现在否认显然已经太迟了。
“好,妳跟我来捐血。”
当她躺在床上,手上插着针管时,一时之间还不太能相信她正在输血给一个全然的陌生人,甚至是个外国人。
如果在台湾,打死她,她都不会去捐血。
原因无他,她怕自己倒楣被传染到奇奇怪怪的病,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的思想总是负面的。
她从不会认为捐血一袋、救人一命,也从不认为别人的死活与她有关系,反正她不捐,自然有别人会捐啊。
如果她用的针头刚好不干净怎么办?再说,她真的超怕打针这种东西的,如果可以选,她宁可吃一个月的药,也不打一剂就痊愈的针。
“妳的脸色很苍白,是不是不舒服?”雷荣森看她眉头锁得快打结了,好像很痛似的。
“你不会了解的。”她死咬着牙龈回答,而她当然不会告诉他,她这个二十七岁的大人害怕打针,还怕得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