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你的头!”听到这种会叫人吐血的话,她忍不住对不长进的弟弟破口大骂,“你去死!最好永远不要回来!”
她想也不想的按下结束通话键,心情顿时感到又恶劣又挫败。
不懂,又是不懂。
不懂为什么一点责任感都没有的弟弟会被她母亲视若珍宝,明明就只是个混小子啊。
映武勉强从家里捐了一堆钱的三流大学毕业,都二十几岁的人了还不学无术,身边的朋友都是冲着他的钱而来的,她实在担心再这么下去早晚会出事。
不过,她其实不必太过担心,不是吗?
反正映武一天到晚在出事,有时是大事,有时是小事,大事诸如撞掉一部百万名车,小事诸如搞大人家的肚子,有她母亲那么心甘情愿的在替他擦,她这个姊姊根本不必杞人忧天。
慈母多败儿啊,这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她母亲却想不通呵。
回到房间,把公事包往床上一丢,她的手机又响了。
她看也不看就接听,瞪着天花板,扬声恶狠狠的警告,“听好了,败家子,你老姊我是绝对不会过去助纣为虐的,如果你不想看到爸妈去警局保你的话,最好快向对方道歉了事,听到了没?”
语毕,还外加一声威吓十足的语助词。
“是映文吗?”
然而没有嘈杂的背景音乐,彼端,一道温柔而悲伤的妇人声音传来,让她足足愣了好几秒。
这是谁?
“不好意思,刚刚失礼了,请问您是哪一位?”对方的语气对她是既温柔又熟稔,然而她却完全认不出人家的声音来。
“我是小芃的母亲。”温柔妇人说。
听到这里,公孙映文立即坐了起来,精神全回来了。
“原来是伯母啊。”笑容立刻充盈了她的眼,她热切地问候着对方,“好久不见了,您好吗?”
方芃是她在哈佛的同学,两人同住一栋学生宿舍,感情好到每晚轮流睡对方的房间,当时的她们都有一股千金小姐的骄气,可是却臭气相投极了。
方家在法国南部经营饭店,因为懒得舟车劳顿,所以方芃不喜欢回去,每逢假期,她的继母--也就是电话里那位自称是方芃母亲的好好妇人,总会不辞辛劳到美国来探望方芃。
方母会在她们宿舍住上几天,替她们煮好多家乡菜让她们两个大女生解馋,这总是令她羡慕不已,因为她的母亲从来就不会想去看看她这个女儿过得好不好。
“映文,这个时间打给妳,不知道有没有打扰到妳?”
她爽朗一笑。“没关系,现在是台湾时间十一点半,不过我是夜猫子,都很晚睡,您不管多晚打给我都很方便。”
奇怪了,她总觉得方母的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好像哭了很久似的,难怪她刚刚一时之间认不出来。
“映文,妳是小芃最好的朋友,她总是念着妳,嚷着将来要妳做她的伴娘,所以我想……我想这件事有必要第一个告诉妳……是这样的--”方家的女主人吴芝娴吸了吸鼻子。“刚刚医生宣布小芃已经不治了,虽然大家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但妳……妳不要太难过才好……”
才说完,公孙映文就听到对方失声痛哭了起来。
她无法回神,脑中嗡嗡作响,好像有人突然在她脑门打了一剂麻醉,让她暂时不能思考。
不治……
方伯母说小芃不治……
“不治”的意思就是一个人没办法医好,死掉了,才叫不治,不是吗?
可是,小芃怎么会不治呢?
那样活活泼泼、健健康康的一个小女人,去年她来台湾玩的时候,她还请了两个星期的假,开着车,两个大女生就这样环岛去了,一路上疯疯癫癫的,买了一车子的纪念品和土产。
这样的小芃怎么会忽然说死就死呢?
不不,她不相信,今天一定是愚人节,小芃最皮了,她一定是串通了她母亲来开她的玩笑!
“小芃是前天在义大利出的车祸……跟她……跟她同行的同伴伤重昏迷……小芃虽然急救了二十四小时,还是救不回来……”
耳边是吴芝娴夹杂着抽噎的断续说明,但是公孙映文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她拿着手机的手指已经变冷变冰了。
她最好的朋友方芃死了……
方芃死了……
她感觉到床好像会转,坐在床上的她也跟着三百六十度的在旋转。
今天,究竟是怎么样的一天啊?
一路上,包括在机舱里,公孙映文那足以盖掉三分之二面孔的超大墨镜始终没拿下来。
她的双眼已经肿得连她自己都快不认识自己了,所以她不想拿掉墨镜,不想看到镜子时提醒自己那件令人伤感的事。
方芃离开了这个世界,此行她要去参加她的丧礼。
她总是说她要去方家的度假饭店看看,没想到第一次的拜访居然会是在这种情况下。
人世多无常,不是吗?
去年今夜,同醉月明花树下。此夜江边,月暗长堤柳暗船。故人何处,带我离愁江外去。来岁花前,又是今年忆去年。
她轻吟着一首她与方芃都爱的诗词,感触油然而生。
“方芃、方芃,从今尔后,我公孙映文要和谁去追忆大学生活的种种趣事呢?我们这份夜夜促膝长谈的情谊,又有谁可以替代得了呢?”
她问着自己,然而已经没有人可以回答她了。
带着感伤不已的心情,她几乎没睡的抵达了法瑞边境。
方家在蕾梦湖畔经营的度假城远近驰名,她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
这个小镇坐拥白朗峰壮丽的山景与蕾梦湖的灵秀之气,水色引人入胜,一到镇上,她浑身的毛细孔就彷佛自动张开了,迎接着自然的气息与天地间的水气。
体恤丧家的忙碌与悲伤,她自动自发拎着行李找到了与度假城距离不远的蕾梦庄园。
秋阳里飘散着花草的气息,她终于摘下了墨镜。
她动也不动,静静凝视着眼前那红色石墙和砖瓦屋顶的典雅建筑物,想象着方芃奔跑在其中的画面。
方芃喜欢笑,有着银铃般的笑声,宿舍里常充满着她开朗的笑声,想必这栋房舍里也是吧?
一抬眼,她看着二楼窗台上鲜艳摇曳的不知名花朵盛开,有种错觉,彷佛方芃会从那里探出头来,笑着对她招手似的……
猛回神,一张男性的面孔跃进她眼帘。
门廊里伫立着一个男人。
对方的身材高大挺拔、宽肩长腿,一身俊挺的黑色西服包覆着他乃劲有力的体格,炯亮有神的双眸正瞬也不瞬的打量着她。
“妳是公孙映文吗?”男人没有打量她太久,在她主动发现他的存在之后,趋前询问。
她点了点头,总感觉方芃骤然辞世之事还震撼着她,她平时自以为是的精明足足掉了一半。
“幸会,我是雷荣森,方芃的大哥。”
男人对她礼貌性质的伸出了手,她被动的与他一握,顷刻间感觉到他的掌心厚实有力,还布满了粗粗的茧,这不是一双文人的手,但却相当的男子汉,她不由得注视着他。
雷荣森--
这个名字有好多的木。
她不止一次的从方芃口中听过这个名字,他是方芃继母带来方家的孩子,和方家没有血缘关系。
但是,她知道方芃和这个没血缘的兄长很亲,经常大哥长、大哥短的提到他。
方芃的游泳是他教的。
方芃的吉他是他教的。
方芃的第一只宠物狗是他买来送她的。
方芃第一次偷尝红酒是和他一起躲在仓库里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