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夫、厨艺、创作……谜样的男人,自己对他的了解真是太少了。
“他不是带你来看他替预购书签名的盛况?”思淳忍不住再次确认。
“不是。”她也忍不住再次问:“思淳同学,你说那本畅销大作叫——”
“《白月传奇》,一套五册,每册都很精采哦。”
“《白月传奇》……”戎戎若有所思,喃喃自语。“我会找时间好好读一读的……”
第四章
最近只要一有空,戎戎都在读那套数十万字的《白月传奇》。
她从来不看武侠小说的,现在却越读越着迷,深深被精采绝伦的内容给吸引。当她花了四天把书看完时,她也成了标准的“凌承剑迷”。
如果读者们知道小说的作者是如此俊帅又英挺的人物,不知道会不会对书更加着迷?
又如果他们知道作者本身也身怀绝技,拥有一身媲美李小龙的好武艺,会不会更加倾倒?
活了二十三年,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渺小,第一次那么渴望想了解一个人,她觉得孔承杰好深奥。
思淳说,孔承杰是他们东海最优秀的学长,也是历届以最高分毕业却没有选择出国深造的异类。
毕业后,他婉拒教授们希望他留下当助教的美意,主修经济的他,更对各大企业集团的招手视若无睹,毕业就回石盘镇接管凌门武道馆。
后来他和几名大学同学投资开了蕃茄屋,除了提供东海人一个聚会的地点外,也希望将健康饮食的概念引进中部地区,蕃茄有防癌的效果,营养又好吃,他们就以蕃茄为店命名。
他的头脑冷静而清晰,当他闲暇创作的第一套书问世,大家都以为他写的是侦探推理小说,要不然写食谱也不令人意外。
没想到众人跌破眼镜,他一脚踏进武侠的世界,写得风生水起、丝丝人扣,再度带动华人的武侠风。
现在他虽贵为畅销作家,坐拥武林盟主的宝座,却仍坚持凌门第一,凡事以凌门为重,只愿在处理凌门事务之余略略配合出版社的文字宣传,比如签名或者上网回答读者问题,不过坚持不曝光。
他将自己塑造成一名年约四十岁的风趣微胖男子,未婚,有数名漂亮的红粉知己,台湾出生,但终年居日本京都……
“日本?”戎戎捧着书,一再研究扉页的作者介绍。“为什么是日本?他很喜欢日本吗?”
日头西下,微风轻送,小朋友都放学了,空荡荡的大庭园正是阅读的宝地,绝不会有人来打扰。
“师兄!”
棒壁凌门广场有人,戎戎不以为意,继续窝在草皮上的大象溜滑梯旁看她的书。
“什么事?”
磁性的声音含着一抹稳重,戎戎急切地抬头。
真是他!
这几天都和众女老师在办公室里一起隔着七里香对英挺的他流口水,她连半点靠近他的机会都没有。
现在,真是老天爷可怜她,给她这么一个好机会她千万不能辜负老天爷的厚爱。
此时凌门广场上有名着功夫装的小朋友在向孔承杰请益,两人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地交谈数分钟,然后师弟抱拳,豁然开朗。
“我明白了,谢谢师兄指点。”
等小朋友跑掉,戎戎马上夹着书本跳起来,越过七里香追过去,孔承杰脚步快,她还追进人家凌门回廊。
“孔、孔——孔兄!”她笨拙地月兑口而出。
老天!她怎么这样喊他?莫非是这几天拜读了他的大作,害她也变得古色古香起来?!
“你怎么会在这里?”孔承杰黑眸露出些许诧异。
“我追着你进来的,你没听到?”学武之人身手果然矫健,他步履之快,她要用跑的才追得上。
“没有。”他看着她嫣红的双颊。“你跑得这么快,有什么事吗?”
罢刚在想别的事,所以他没留神。
吴妈说早上圆月打过电话来找他,不知道有什么事?拨她的手机又拨不通,不会发生了什么事吧?
“我想请你签个名。”她把书送到他面前,以一个读者虔诚的心。
他瞅了她一眼,提笔签名。“思淳告诉你的?”
“别责备她。”她急忙袒护新朋友。“思淳也是一片好意,这么精彩好看的书应该要让大家都看到才对,不过如果你能再加强爱情的部分就好了,我觉得书里好像看不到什么爱情,有点美中不足……”
错综复杂的江湖恩怨,绝妙创新的武功招式,可惜就是没看到男女主角轰轰烈烈的爱情。
曾经多次审视自己的作品,也觉稍赚不足,但他终不知道少了些什么,今日被她一语点醒,他才恍然大悟。
她说得没错,他的书里确实不见誓死缠绵的爱情,两名主角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之间的关系一直若有似无的逃避,以盖世武功秘籍为首要,儿女私情则摆到一边。有人说一个作者的第一本书,大多是自己的自传影射,纵然他再理智,也难逃此种魔咒。
没有血缘的妹妹……圆月已经是莫冠驰的妻子了,他还想怎么样呢?
“怎么?你……你生气啦?”
哦,她怎么那么笨?有谁喜欢听批评的话,况且他这么红,赞美他的话早就多如雪片,她也应该锦上添花才对啊,何必实话实说,把气氛弄得这么僵。
“我没有生气。”孔承杰苦笑一记。
他并不是生气,而是讶异,讶异自己在书里表达真正的心意,一份深藏多年的感情,没有那么容易就潇洒忘记。
“真的?”小心翼翼观察他的神色,似乎真的没有不悦,她放心了。
“书里还有什么缺点,你都可以告诉我。”被她一语点破之后,他反倒觉得轻松,不再逃避他对圆月余情未了的事实。
或许他还要好一段时间才能真正将圆月当成妹妹,对这份感情释然,既然如此,就让时间来改变他吧。总会有那么一天。
“那好,等我发现时再告诉你。”戎戎把一张夹在书中的照片递给他,露出微笑,“喏,你看这个,你对她可有救命之恩,她说希望在她满月那天能看到你,亲自以笑容向你道谢。”
照片里是正芳小宝宝的写真果照,她昨天才收到的。
端详着照片,天使般的面孔也令孔承杰露出了笑容。“替我告诉她,那天我空下来了,一定到。”
徐缓的风吹上她的面颊,她突然觉得雀跃。
他们有了约定耶,虽然这约会并不是只有他们两人,她却已经好期待了。
☆☆☆☆☆☆
周六下午,孔承杰从任教的静悠国中回到凌门,看到一幅忙碌的搬家场景。
他站在敞开的门边,看到戎戎从纸箱里拿出衣物整理,她的长发扎成一条辫子,头上绑着红色头巾,简单的七分袖衬衫和牛仔裤,浑身充满了青春活力。
他叩了下门板,引她抬起头。
“你回来啦。”她开心的与他打招呼,想到以后可以有很多机会见到他,她就很兴奋。
原来喜欢一个人会有这些反应,时时想见到他会想关心他的一举一动,视线常跟着他的身影转,久而久之,她真快忘了自己是在离家出走,试问,哪有人离家出走还这么开心的?
“你在搬家?”他陈述着事实,但很疑惑。
她要搬进凌门,而且就住在他房间的对面,这是怎么一回事?
“对啊!”戎戎笑了笑,但有点担心,他眼里的疑惑是不悦吗?“以后我就是你的室友了,请多多指教。”
何园长提供的宿舍太小了,何况还有家在云林的吴敏铃和她同住,拥有“巨象”之称的吴老师,可想而知这么一来她可用的空间有多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