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找位子坐。”说完程劲雨径自与伙计攀谈,那一口标准的广东话听得钟潜一愣一愣的。
店里的动作很快,没多久点的东西就端来了。
“这是捞面,才十七块,不过很好吃。”她把免洗筷递给他,指着另一盘道,“这是油面,配上蚝油叉烧肉,滋味一流。这一碗是店里自制鱼蛋面的场头,保证你喝了会上瘾。”
钟潜压根儿不认为这些不起眼的东西会有多好吃,尤其都是面,这怎么吃得饱?他可是个大男人耶。然而很快的,钟潜的叨念都随着一口又一口的面食下肚而消失得无影无踪。
“真是太好吃了。”他立即觉得过去几年来钟宅厨子煮给他吃的食物简直是垃圾。
步出“大三元”,晚风阵阵吹拂,他们随意散步着。蓦地,绿意盎然的柏丽购物大道令程劲雨停下了脚步。
“干么?想买衣服?”钟潜也随她停下脚步,香港是女人的购物天堂,她会被花枝招展的橱窗给吸引也是人之常情。
程劲雨迷惘地看着这一大排的名牌专售店,“我……好像来过这里。”就在其中的某一家,她觉得自己曾在里头一件又一件地试穿衣物,身边还跟着类似仆人或司机的人,而她则刷卡刷得连眉头都不皱一下。这么说来,她极有可能在未失忆之前过着很富裕的生活?
钟潜瞟了她一眼,根本不信,“你来过这里?”这女人的“感觉”症似乎又发作了。
钟潜拉走她,如果不快拉她走,不知道这位大小姐会站在那里发呆发多久哩。
回到饭店才十点多,香港的天气闷热,钟潜又洗了个澡。洗完后也不避讳程劲雨,直接就穿了条短裤出来,他把床的位置用棉被叠着分成两半。
“你睡左边,我睡右边。”钟潜把灯光关掉,只留一盏壁灯,而且还很干脆地躺下去。
没有拉上窗帘的窗外繁星点点,躺在床上,程劲雨翻来覆去,无论如何都睡不着。她一直想着香港的大街小巷,她穿梭自如,这里就像是她的家一样,但她却无从得知她对香港的印象究竟是怎么来的。
“喂,小姐,你一直动来动去,我怎么睡呀?”躺着躺着,钟潜终于忍不住扬声抗议了。
“抱歉,我睡不着。”她无意打扰他的睡眠,但叫一个睡不着的人不动是不可能的事,那样肌肉肯定会麻痹。
钟潜翻了个白眼,“那是你的事,不是我的责任好不好。”无聊耶,睡不着不会吃安眠药呀,像条虫似的扭来扭去干么。
“我”
“我知道你失去记忆很可怜,不过世界上可怜的人不只你一个。”他突然截断她未出口的话,忿然不平地说,“你还有机会找到你的亲人,而我呢?我却是个道道地地的孤儿!”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火气突然很大,忍不住训了她几句。
她怔了怔,“你是孤儿?”孤儿不都是自卑谦逊的吗?可是他却很盛气凌人呵。
“不行吗?”他隔着叠起的棉被旺她,“不止我,楚克和维岩也都是孤儿!”
于是不知道怎么搞的,他把属于十方烈焰童年时那段残酷的记忆一古脑儿地全告诉了她——那场森林大火,那永唤不回的亲人,以及那位好心收养他们的葛罗素博士。
“明白了吧!”他口气很差,“不幸的事天天都在发生,你已经够幸运的了,被人丢在飞机里,至少还有我收留你。”,
他的故事竟令生性淡漠的她微微感伤起来,“你——想念你的亲人吗?”
原来那天程劲雨在他书房中看到的照片是他的亲人——他的爸爸、他的妈妈,还有他的双胞胎弟弟。命运原来是这么残酷的事,可以让骨肉在一瞬间分离,也让他们永远无法再叙天伦之乐。
“废话!”他骂道。这家伙怎么搞的,净问些无聊的话。
“就这样你们长大成人之后,分别离开葛罗素博士,选择各行各业去发展。那么,你为什么选择航空呢?”她又问了另一个问题。
“自由呀。”他答得理所当然。
“你为何讨厌女人?”她有点好奇,世上恐怕没有女人人得了他的眼。
“因为女人就像你一样麻烦!”他很乐地答道。为自己给她的答案拍案叫绝。
一问一答,直到深夜他们才沉沉睡去,这一晚两人之间似乎靠近了一点,不再那么生疏了。而钟潜也有点觉得,女人好像也没那么讨厌。
抽着雪茄,何孟人仔细聆听着属下的报告,不时给予提点,他虽然是“程帮”的副帮主,不过现在完全是一派帮主的架式。
“大上海夜总会的事就这么定案,有谁不服,让他来找我。”何孟人微微撇唇,现在是他当家作主,没有他决定不了的事情。
“是!氨帮主。”
何益人沉吟了会儿,又道:“下个月日本山口组的高级头子来港,我们‘程帮’一定要设法接到他们,别让别的帮派捷足先登了去。”
属下接口道:“山口组的高级头子来港,许多帮派都虎视眈眈,不过副帮主放心,没有哪个不要命的小帮敢来捣咱们的黄龙……”
“爸!”一名斯文干净的年轻男子大踏步走了进来,他双眼发光,神情异常兴奋。
“何少爷。”属下恭敬地问候。
察觉到儿子的不寻常,何孟人对属下挥挥手,“你先退下。”这孩子很少这么兴奋,该不会是……
等那名属下告退之后,何昕立即走向前去,语音激动地说:“爸,有人在启德机场看到劲雨,她回来了。”
“哦?”何益人暗自讶异在心中。脸上不动声色,他故作惊喜地问:“确定是劲雨吗?这两年来她都很少在香港露面,会不会是看错了?”
懊死!老萧是怎么回事?他不是说让程劲雨喝了失忆药吗,她怎么会出现在香港?
“不会错的!”何昕笑容满面地说:“我有一个学妹是劲雨的高中同学,她昨天告诉我,她去机场接朋友时与劲雨擦身而过,由于当时人太多,她来不及叫劲雨,劲雨也没看到她。”
何昕目前就读港大,是个优异的高材生,平时甚少理会帮中之事,何孟人对他的期望也不在黑帮,他希望儿子将来能打入上流社会,到时横跨政商两界,更可以呼风唤雨。
“这样呀……”何孟人微拢起双眉。
疏忽,太疏忽了!居然会给一个防都防不到的人发现程劲雨的行踪,还去告诉他的宝贝儿子。
儿子从小就喜欢程劲雨,他心知肚明,他也并非要反对他们,只是现在时机尚未成熟,等他就任帮主之位时,就算儿子想娶那丫头,他也不会反对,到时变成一家人,怎么样都好说话。嘿,让他们下一代去自由发展,届时他这位准公公篡谋帮主之位一事,就可以一笔勾消,那丫头总不能杀了自己的公公报仇吧。
“爸,您不是说萧伯伯去意大利接劲雨时,和她走散了吗?”何昕心急地催促道,“现在既然劲雨回来了,您快派人去找她,程伯伯过两天就要出殡了,如果劲雨不在身边,那会是他们父女俩最大的遗憾!”
“我知道,我会派人去找的,你不用担心。”何孟人顿了顿,不痛不痒地又说:“不过,阿昕,你也别抱太大的希望,依我看,你朋友在机场遇到的那个人,是劲雨的机会不大。”
“爸,您为什么这么说?”何昕蹙起眉心。
何孟人扬起嘴角,“你想想看,如果劲雨真的回来香港了,她怎么不回来‘程帮’?难道她认不得回家的路吗?这太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