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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得比你潇洒 第13页

作者:季可蔷

“我要去找她!”他坚决地扬言。“没弄清究竟是怎么回事前,我不会放弃!”

魏元朗深深望他,仿佛要看清他那双如火又如海的眼眸里,究竟藏的是怎样的情感,

饼了好半晌,他才慢条斯理地开口。

“你很难缠,霆禹,怪不得你可以跟在谭昱那变态底下做事。”拇指弹了下晶透的酒杯,嘴角街着半调侃的笑——

“不管你以前认识的沈静是怎样的,她现在可不好对付,别怪我没事先警告你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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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拜六。

清晨六点半,沈静便醒了,侧过身子,看晨光溜过窗格,滑下粉墙,在木质地板上调皮地跳舞。

周末,安亲班下上课,她不必上班。

有的是时间。

她懒洋洋地在床上赖了好一会儿,转亮床头欧风的古典台灯,随手抓起昨天看了一半的罗曼史小说,慢慢翻阅。

最后一页,圆满的结局,男女主角在树下甜蜜地拥吻,句点。

她满足地轻轻叹息,将书丢在一旁,又发了好片刻的呆,才翻身下床。

今天的行事历上是一片空白,没有跟朋友的聚餐,也不必跟姊妹们例行相会。

完全的空白,完全的自由。

她打开音响,一面梳洗打扮,一面跟着那强烈的电音节奏摇摆。

九点钟,一道帅气的倩影走出社区大门。

白衬衫,维多利亚式缀着浪漫蕾丝的领围,黑色长裤,修饰出两条曲线窈窕的长腿,黑色短靴,潇洒又俏丽。

她向社区警卫道早安,神采奕奕。

“沈小姐今天有约会吗?”中年警卫用一种很惊艳的眼神目送她。

“是啊。”她甜甜地微笑。今天她和自己有约。

天气很好,她决定下开车,好整以暇地散步到淡水捷运车站,在车站前的咖啡店悠闲地吃早餐。

她坐在二楼,啜饮着咖啡,有时候翻翻报纸,有时候凝望玻璃窗外的街景。

她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完全没注意到身后有两道视线一直紧紧地追随着她。

目光的主人,跟着她进了咖啡馆,坐在远远的一个角落,摊开报纸挡住自己的睑,锐利的双眼却不时绕过报纸,望向她。

没错,这个在一旁偷窥她的男人就是孟霆禹。

从她一踏出社区大门,他就跟在她身后了,而这个粗心大意的女人居然一直未察觉。

他应该放心的,毕竟若是让她发现他在跟踪自己,会不利他的计划,但不知怎地,他竟微微恼怒。

这女人,一点警觉性也没有,今天幸亏跟在她后头的人是他,如果是个作奸犯科的坏蛋呢?

而且她到底在干么呢?整个早上,她就这样闲闲地晃过,除了偶尔看看书报,一事无成!

她不觉得无聊吗?

孟霆禹不悦地揪拢眉苇,不知情的人说不定会以为他正懊恼自己被女友放鸽子。

但他管不了别人怎么想,他只觉得奇怪,为什么沈静可以如此浪费宝贵的时间?

终于,在时针即将指向十二点的时候,她有了行动。

他以为她终于要离开了,没想到她只是抬起玉手,招来服务生,加点一份义大利面。

不会吧?孟霆禹差点没跌下椅子。她还打算在这里混多久?

他无奈,只得跟着也点了一份午餐,一面吃,一面偷窥她表情。

她优雅地咀嚼着食物,偶尔,那玫瑰般的红唇会绽开一朵清甜的微笑,甜得令他一阵失神。

看来她似乎对午餐很满意。

孟霆禹迟疑地落下视线,望向自己面前这盘咖哩饭——或许他点错了,或许这家店脍炙人口的招牌料理是义大利面,不是他点的这道愚蠢的咖哩饭。

相较于她的愉悦,他只觉得索然无味。

好不容易挨完了午餐,她忽然起身。

她总算要离开这家蠢店了吗?他连忙跟上,确定她走出店门后才匆匆丢下一张大钞,对一脸莫名其妙的服务生挥挥手,要对方不必找了。

然后,他继续做个跟踪狂。

她过马路,走向对面的捷运站。目送她过马路时,他有瞬间停止心跳,等他醒悟过来她行进的步履有多从容时,她已刷卡进了车站。

她进了捷运车厢,他也跟进,在隔着几张座椅的斜后方,看着她从背包里取出i-pod,听音乐。

她有音乐可听,他却没别的事做,只能观察她的表情。

而这绝对不是一件无聊的事。就算只是坐在捷运车厢里,就算只是戴着耳机听音乐,她的表情依然变化多端。

她偶尔会微笑,偶尔会微微摇晃着头,似是跟着节奏打拍子,偶尔会逗逗在车厢里尖叫吵闹的讨厌小表,偶尔会望向车窗外,凝视不知名的远方。

当她望着远方的时候,她清秀的侧面会忽然隐在一层迷蒙的雾里,让她脸部的线条更温柔,更令人捉模不定。

他揪着胸口,几乎是渴望地瞪着她那样的表情。

他发现自己很想知道,她在想什么……

到中山站,她起身下车。

苞在她后头走路并不容易,她行进的节奏就如同某种蔑视规则的非主流音乐,一下快,一下慢,且往往在最令人措手不及的时候,留下一段长长的空白。

她会驻足在某个奇怪的地方,观察他觉得最不可思议的事物。

比如现在,她就停在人行道上,仰头看一株树。

树有什么好看的?他愕然,跟着她调高目光。是开花了吗?树叶落下了吗?还是长出什么可爱的水果?

都不是,就只是一片稀疏的绿荫而已。

他不解,不明白奥妙之处在哪儿,但她却好似看得很入迷,眯着眼,看了好久好久。

沈静啊沈静,你该不会是傻了吧?

他在心里暗暗担忧。

她在树下伫立了好一阵子,正当他觉得自己几乎要因极度的困惑而咆哮出声时,她,移动了。

斑高悬起的心,安落。

他尾随她来到中山北路一栋白色屋宇,接近美国南方殖民地风格的建筑前,雕花铁门旁的金属立招牌,写着“光点台北之家”。

穿过户外的露天咖啡座,她笔直走进室内。经过诚品时,他以为她要逛书店,脸色一变,懊恼着这下不知又要耗掉多少时间,但她却略过书店,往走廊深处的电影院走去。

原来要看电影。

孟霆禹不得不承认,自己松了一口气。

看电影不错,正好,他也好几年没进电影院看电影了。

他庆幸她没选择其他令他难以打发时间的地方,要是她再找一家书店或咖啡馆闲晃,他恐怕会抓狂。

只是他千算万算,也算不到,就连看电影,也可以令一个男人闷到发疯。

因为,她选的是一部天晓得是哪个无名导演拍的、宇宙超级无敌冗长的纪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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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静红着眼眶走出电影院。

眼皮有点肿,眼角还残余着因极度感动而晃漾的泪光,粉颊融着点点透明的泪痕。

哭得好惨。

她探出手指,点去眼角的泪,樱唇浅抿,噙着淡淡自嘲。

真是一部好片,虽然导演运镜的手法有点缓慢,有时甚至称得上沉闷,但影片中所观察到的人性,却发人深省。

好棒的片子!能这样痛痛快快地流泪,真好。

她微笑,先进了化妆室,洗了把脸,将微乱的头发梳了梳,重新扎起高高的、俏皮的马尾。

然后,她取出零钱包,正打算去星巴克买一杯焦糖卡布其诺时,忽地瞥见一个男人从电影院走出来。

他步履有些微凝滞,头发尾端似是因为靠在椅背时压着了,正可笑地翘起,他眨眨略显惺忪的眼,好像还没从昏睡中清醒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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