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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情吻 第1页

作者:羽娃

第一章

身穿黑上衣,白色长裤,鼻粱上还架着—副墨镜的男人走出桃园中正国际机场后,抬头望向无云的晴空,唇边泛起了—抹诡魅的笑容。

“韩雪雁!你等着,我很快就会去找你的。”

很快!

***

星期六的夜晚。

霓虹灯在天空闪烁,光与影交错着,燃亮台北的夜恍若白昼。

韩雪雁低垂螓首,双手插入黑色夹克的口袋中,缓步踩在衡阳路上;压低的鸭舌帽檐遮去了她绝丽的容颜,也阻绝了旁人窥探的目光。

纵使身处于人群之中,但她浑身上下所透出来的疏离气流仍会把她和外界隔离开来,像是离了轨道的星球,与众不同。

是不合群也好,是孤傲也罢,和人有距离对她而岂是安全的,她享受着孤独,从来不觉得寂寞,

绿灯在街口闪动,只要加快步伐,她还是可以穿过那个斑马线,但眼角的余光却扫见—盏盏柔和的展示灯,牵引着她的脚步移动。

“‘季节之歌’?”她稍—仰头,看见了那方设计别致典雅的招牌,再将眸光移向那面整片玻璃,触目所见,全是她最深恶痛绝的乐器!

玻璃架子上陈列着小提琴、长笛、法国号、黑管、萨克斯风……甚至还有着小型的键盘乐器。

澄亮的金属在展示灯的照射下闪着柔和的光芒,但莫名地让她感到刺眼,不愉快的记忆如海浪般在脑中翻腾涌现。

韩雪雁别开脸蛋,本想转身离开.但就在那—瞬问瞥见了—个颀长的身形步下店内的螺旋木梯,独树一格的气质强烈地吸引了她全副神魂。

简单的黑色上衣和白色长裤的搭配,就足以烘托出这个男人的尊贵优雅;他的每一个步伐,都饱含胁迫,顾盼间有着睥睨的傲气,但却理所当然,仿佛生来就该高人一等。

他的锋芒太耀眼了,以至于和他—同步下阶梯的另外三个男人都相形失色。

他缓慢地步向—架黑色的平台钢琴旁,修长的手指随即熟稔且快速地在黑白键上移动着,成串悠扬且悦耳的音符立即流泄在整个空间。

他眼中的神情令她的心莫名地抽痛,韩雪雁的目光像是紧紧地附着在这个男人的身上,根本无法移动分毫。

他注视着钢琴的眼神,正如一个男人注视着最心爱的女人,是那样的温柔和虔诚、专注而充满爱怜。

不该有的渴望在霎时间占据了她所有的思绪,她向来占井无波的内心突然强烈地冀盼着他那样疼惜怜爱的目光是投注在自己的身上。

自八岁以后,她已有十二年不曾有过如此急切的愿望,想得连心都痛了。

而现在,这样的情绪令她本能的感到恐惧和不安,隐约能够感受到,她会为了这样的一个期盼,付上她所付不起的代价。

狠狠地转过纤长窈窕的身子,韩雪雁顾不得交通号志尚未转换成绿灯,就头也不回地快步通过斑马线,像是想把这一切全都用力地抛在身后,包括那阵心慌意乱。

只是她所不知道的是,早在这短暂的交会里,她就已经把那把能打开她心锁的钥匙,交在这个男人手里了。

在她离去后,他抚弄琴键的手指猛地停住,那深情的眸光在最短的时间内变得高深莫测,盯着明净的玻璃上所反射出来的身影,他漂亮的薄唇跃上—抹笑纹。

是她,不会错的,虽然那整张脸蛋几乎已经遮得看不见了,但他仍能一银就把她给认出来。

“烈日!怎么回事?为什么你笑得那么……呃,奇怪。”一个模样吊儿郎当的年轻男人孤疑地看着弹琴的男子。

站在另一边的沉稳男人淡扫了离去的黑影,抿起了唇,望向岳烈日。

他知道老二一定老早认出那女孩是淮了,不然,老二不会有这种表情。

“你一定知道她是淮,对吧,朝曦?”岳烈日的口吻不是询问。

沉稳的岳朝曦维持沉默,倒是年轻的岳行云发挥了他一流的记忆力。

“那是名指挥家韩轩的女儿韩雪雁。”呃……不对!“老二,你该不会是想……”他苦着脸望向岳烈日。

唉唉唉,小红帽要遇见大野狼喽!希望这个小红帽能逃快一点才好!

“这是我和她的事,你们最好别插手,否则,”岳烈日眸中精光乍现,浯调平滑而危险,“就别怪我不顾兄弟情分了。”

他已经等这天等了好几年了,不可能会放弃这次机会的。

岳朝曦干静地看了他——眼,“只要你付得起代价,老二。”淡漠地丢下—句,岳朝曦转身就往楼上走去。

“你也要发表感言吗?行云!”岳烈日斜睇了岳行云一眼。

“喔!不不不,我还是去准备上课的资料好了。”岳行云嘿嘿笑着,逃命似地爬上楼去。

没办法,谁教他排行老四,不管说什么都没啥分量,为保小命起见,还是少开口为妙吧!

岳烈日目送两个弟弟踏上螺旋梯,良久,才淡淡地开口——

“朝曦!你错了,会付出代价的是她,不是我!”他坚定的低语着,像是许下某种诡秘的誓言,笑意始终不曾退去。

***

当韩雪雁的身形一踏入MarkPUB,酒保就立即热络地迎上前去,“雪!你终于来了,阿苹已经等了你好一阵子。”他黝黑的指头比向角落的一个包厢,才又要开口,韩雪雁就已经举步往目的地走去,把他甩在原地。

酒保看见佳人先行离去,不死心地追上前,试图再开口博取佳人的注意力,“你想喝什么?我请客!”

“不必。”冷情的两个字把酒保踹回暗无天日的地狱。

但就是因为这点,才会令自己对她如此倾心的嘛!唉,他只好模模鼻子,认喽!谁教他就是喜欢她这个凋凋?

“哈哈!阿保,别忙了,雪她不喜欢大人人情的。”早已等在包厢内的向若苹开口解说。

“呃,啊?喔!是、是吗?哈哈哈……”酒保笨拙地抓抓头,憨憨地笑着。

看他那模样,向若苹缓缓一笑。人如其名,乖巧甜美又荏弱的她和个性完全相反的雪是因为她表姐和郁玮的关系才认识的。

表姐虽然在风格艺术学院念音乐,但表姐的梦想却是组乐国当艺人,所以在高三那年就自创了一个乐团名叫“TEAR'’,成员就只有她和雪。

她不知道表姐哪来的神奇力量,居然能让孤傲的雪替表姐“卖声”至今。

雪的话很少,处理事情的方式也很简单,不是沉默,就是走开,鲜少有人能够忍受她这种性格。

所以她的朋友很少,她几乎也不交朋友,如果没有像表姐那种超强的粘性,和如同踩不死的蟑螂那般旺盛的生命力,要和她交上朋友大概是件比攀登喜马拉雅山更难的事。

就像自己和雪认识了三年,对她的事仍一无所知,一直到半年前一场无名大火烧掉了雪的家和家人,自己才知道,原来她是以前曾经很有名的指挥家韩轩的女儿。

说是曾经,就代表韩轩已经过气很久很久了,而雪的母亲似乎正是因为那个原因才会抛家弃女的离家出走。

但众说纷纭,谣言有一千个声音,谁也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真的,唯—知道的雪,口风却比蚌还紧。“喏!这是表姐要我拿过来的,下次演唱的曲目。”向若苹拿出一叠乐谱。

既是音乐家的孩子,就该会一、两样乐器,怛向若苹却从未见过她弹奏过任何乐器。

“KissFromRose?”韩雪雁快速地浏览过乐谱,再细看上头的音阶排列脑中轰烈响起在季节之歌所听见的那阵钢琴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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