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我,我也要去吃豆腐脑,你别想一个人独享!”蒲砚卿跟在花橙藜的后面踏出医馆。
天上飞来一只燕子,在天空盘旋几下而后停在回春堂黑底金字的招牌上,好奇地注视往巷子口迈去的两人。
☆☆☆言情小说独家制作☆☆☆www.yqxs.com☆☆☆
位于巷子口的豆腐店,可以说是罗新镇的镇镇之宝,凡是罗新镇的居民,没有不上门吃豆腐脑的,就连往来驿站的官员都免不了闻香下马,在方圆百里内可说是小有名气,还有不少外地客,就为了这么一碗小小的豆腐脑特地绕路来罗新镇,可见它的味道有多棒。
“大婶,给我一碗豆腐脑,葱花加多一点儿。”花橙藜一到店里立刻自己找位子坐下,反倒是跟在后头的蒲砚卿不知所措,不晓得怎么跟店家打招呼。
“我、我也要一碗豆腐脑,辣油——辣油不要放太多。”他想起来她曾说过他的口味吃得很重,他虽然不知道其中有什么关联,但直觉不好,于是自动减轻辣油的分量。
花橙藜听见他对店家这么说,惊讶地抬了一下秀眉,原来他大少爷也不是不怕死嘛!还是说他有把她的话听进去?如果是后者,那会令人非常感动。
蒲砚卿一脸不自在地在她的对面坐下,逃避她打趣的眼神,他也不晓得自己干嘛这么做,但她就是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教人乖乖听话,他也控制不了自己。
“豆腐脑两碗。”店家的动作很快,转眼就把豆腐脑端上桌,免去蒲砚卿尴尬。
他们津津有味地吃着豆腐脑,加入辣油、葱花和麻酱的豆腐脑虽然简单,却非常美味,尤其是豆腐脑本身细致滑润的口感,更是让所有上门的客人忍不住大喊:“再来一碗!”
蒲砚卿也是手伸得长长要把空碗再填满的其中一份子,花橙藜瞧他一脸满足的表情,也跟着眉开眼笑。
“没想到你这么喜欢吃豆腐脑。”她以为他会嫌弃这里庶民食物,配不上他这位官家子弟。
“我很喜欢吃豆腐脑,在京城的时候,每隔两、三天就要吃上一回。”蒲砚卿承认他就是抵挡不了豆腐脑的诱惑,不然也不会跟在她的后面。
“哇,你吃得比我还勤。”她也喜欢吃豆腐脑,但没他这么疯狂。
“没办法。”他耸肩。“在这个世上,我喜欢的东西不多,但是一旦被我喜欢上了,我就会一直喜欢下去,算是比较死心眼吧!”
这是他第一次坦露自己的想法,花橙藜很喜欢他如此无拘无束的谈论自己,那会使他们两人更接近,她才能医治他的心病。
“死心眼是件好事,没有什么不好。”她对他笑一笑,笑容如往常一样柔美,他必须低下头猛舀豆腐脑,才不会一直脸红,但心脏一样怦怦跳就是。
“对了,既然你这么喜欢吃豆腐脑,那你一定知道京城二条胡同附近有家豆腐脑,又滑又女敕,堪称人间极品。”
没错,她做的豆腐脑就是这么好吃,只要吃过一次就会上瘾。
“你怎么会对京城这么熟悉?”这儿离京城有八百里远,可她竟连程大娘的豆腐店都晓得。
“我不是对京城熟悉,而是对程大娘熟悉。”他误会了。“程大娘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镇上一趟,待多久不一定,视情况而定。”
“你认识程大娘?”蒲砚卿吃了程大娘十多年豆腐脑,还没有机会见程大娘,没想到他竟然在这座偏远的小镇听见她的大名,花橙藜还认识她。
“因为我妹妹橙蕾的关系,程大娘对我十分照顾,橙蕾拜托程大娘,若是有空就到镇上走走,看我好不好。”她的两个姊妹虽然远嫁京城,对罗新镇还是十分有感情。尤其是妹妹花橙蕾,认识许多江湖中人,怕她一个人独自待在镇上危险,一直要这些江湖大叔大婶有空就来瞧瞧,她很感激妹妹的好意,但她其实没那么脆弱,总觉得她瞎操心。
“我听说你还有两上姊妹,但都嫁人了。”只有她一个人还小泵独处。
“是呀!”花橙藜微笑。“她们都嫁到京城去了。”
“所以你妹妹才会认识程大娘。”因为嫁到京城。
“事情才没有这么简单。”她摇头。“是因为两年前橙蕾和程大娘一起去十王爷府搭救岚儿她们才认识的,可不是买个豆腐脑,就能随便开口拜托人家帮忙。”想法真单纯。
“十王爷?”蒲砚卿愣住。“他不是因为有谋篡皇位之嫌,已经被皇上下令处决了吗?”怎么会和那件事扯上边?
“听说是如此。”只是根据江湖中流传的内幕消息,这件事似乎还另有隐情。
“不可思议。”他听得头都晕了,没想到一碗小小的豆腐脑,竟能衍生出这么多故事,对他来说无异是大开眼界。
“等程大娘来了你再亲自问她,算算时间她也该来了,说不定再过些时候,你就能吃到她亲手做的豆腐脑。”她店里的生意好到必须请三名长工帮忙,他在京城吃到的豆腐脑,未必都是出自她的手,但换到罗新镇可不一样,保证每一口都由她亲自制作。
“真的吗?”蒲砚卿闻言喜出望外。“谢谢你,我好想念她做的豆腐脑。”已经好多天没吃到了,真的有些想念。
第3章(2)
花橙藜打量他兴奋却也落寞的脸,心想他想念的恐怕不只是程大娘的豆腐脑,而是京城的一切,他根本是被家人流放到罗新镇的。
“不客气,我们再去别的地方走走吧!”花橙藜之所以收留他,除了他是一个很好的试药对象以外,她也想医治他的心病,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出自内心关心他,就算他一时被父母放弃,也不需要灰心丧志,只要坚持下去,一定能得到回报。
“好。”蒲砚卿看看天色,快黄昏了,他来这座小镇闹着闹着也过了半天,令人不得不感慨时间的流逝。
回春堂离罗新镇的主要街道并不远,只要走到底再转个弯就到了罗新镇最热闹的地方,只是蒲砚卿所乘坐的马车是从另一条路过来,再加上他那时在和家仆呕气,并没有掀开帘子看窗外,否则他一定会被罗新镇的繁荣吓到。
“这儿就是镇上最热闹的地方,咱们都戏称这条街是正阳门大街。”
正阳门大街正是顺天府,也就是京城要进正阳门前那条道路,许多胡同都和正阳门大街有交接,猪市也在附近。
蒲砚卿其实没去过几次正阳门大街,但他对那附近颇有印象,确实非常热闹。
他万万没想到,被他称为“鬼地方”的罗新镇,竟然有如此风景,客栈、布庄样样不缺,甚至还有票号和青楼,此外还可以看见驿站的旗帜在空中飞阳,隐约看见朝廷官员在驿站内进进出出。
这瞬间,蒲砚卿觉得自己真是井底之蛙,以为罗新镇离京城八百里必定很荒凉,结果完全不是如此。
“说起来,你好像也没有带多少东西。”连个包袱都没有。
“我爹说会托驿站的信差送来,最慢明儿个就会到。”他苦涩地回道,由此就可以知道他此行有多匆忙,说是被撵出来的也不为过。
花橙藜非常同情他的遭遇,被家人排斥的滋味一定很不好受,难怪他的脾气会如此乖戾,毕竟亲情胜过一切。
“卖布的店家一定会很失望,因为这次我没办法帮他拉到生意。”她语调刻意轻快,她的责任是使病人的心情变好,得想法子转移他的注意力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