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他一条命。”叶疾风说。
“叶大哥……”
“我十五岁的时候,因为家乡闹饥荒,一路逃难到上海。我的家人都在流浪的途中死绝了,只留下我一个人。”他回忆道。“来到上海以后,我没有衣服穿,没有地方住,甚至连吃的东西都没有。”
回忆是痛苦的,他已经多年未曾再回想起那段鲜为人知的往事,但今天却侃侃而谈。
“那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想趁着饿死之前好好大吃一顿,于是动手抢水果摊,抢得几粒桃子。”他尴尬地笑笑。“但是我因为太饿,没有力气逃走,水果行老板当场把我打得半死,还威胁要将我送去巡捕房。”
为了几粒桃子坐牢,真惨。
“我以为我死定了,这个时候,老爷子出现了,把我从水果摊老板手中带回山海会,并收我为义子。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发誓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都不会离开山海会。”这就是整件事情的经过。
“所以就算老爷子不在了,你也依然留在山海会协助维钧。”对于叶疾风,程语灵只能说敬佩,他真的好有义气。
“没错。”他承认。“我和维钧从小就是搭档,我们一起干过许多惊天动地的大事,就跟兄弟一样。”只是这兄弟的身分还是有差,维钧是正统,而他只是名为哥哥的义子,其实也是下人,地位很高的下人,但还是下人。
“维钧真幸运,有你这样的帮手。”程语灵搞不懂他们之间的差别,叶疾风也不打算说明,她知道得越少越好。
“起风了。”突然刮起的一阵强风,预告天气可能会转变。叶疾风抬头看天空,果然看见一大片乌云,正快速地飘过来。
“好像快要下雨,我们该回去了。”叶疾风担心乌云移动的速度可能比他们的脚程还快,赶紧催促她回饭店。
“那个晚上的风也很大,跟今天的天气好像。”一样是刚开始好好的,突然间起风。
程语灵突然回想十五年前,她生日的当晚,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的生命出现大逆转,把她从黑帮小鲍主,一下子变成孤女,由不得她不感慨。
“小灵……”
“叶大哥,那个时候你为什么送我去育幼院?你应该杀掉我的。”徒留她这么一个活口。
“……其实我本来是想杀掉你的,但是维钧不准我这么做,还交代我要将你送到育幼院。”
换句话说,这是商维钧的主意,是他留的活口。
“他甚至不许我拔掉你手中的龙头戒,但是戒指代表继承权,少了它会很麻烦,可是他还是不许我拔。”
她曾经指责他是为了戒指才娶她,殊不知他根本有的是机会拿回那枚戒指,只是他选择送给她当生日礼物。
“我以前不谅解维钧,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做,但我现在知道为什么了。”他是为了与她相遇,他下意识就在等待那个掳获了他的心的小天使,为了留住万分之一的可能,他将戒指送给她,并且成就了他们日后的爱情。
“他为什么这么做?”程语灵不解地望着叶疾风,希望他能给她答案。
叶疾风浅浅一笑,很遗憾不能告诉她答案,这必须由维钧自己来说,他这个第三者不宜插手。
“真没想到当年你真的想杀我。”虽然理当如此,但亲耳听见他说出口,还是教人不舒服。
“因为你是个威胁。”美丽的威胁。
“我?”她瞪大眼睛指着自己。“我当年才四岁!”能造成什么威胁?
“你不懂。”虽然只有四岁,却足以毁灭一位少年的意志。
程语灵耸耸肩,猜不出他打的哑谜,这时豆大的雨滴开始落下来,他们才发现麻烦大了。
“完了,下雨了!”得找个地方躲雨。
“看样子是赶不回饭店。”怎么办?
“我请你喝咖啡。”雨越下越大了。
“咖啡?”他看看她手指的方向,对街正好有家咖啡馆。
“你有钱吗?”他跟她开玩笑,程语灵吐舌。
“没有。”她是个穷光蛋。“但你可以先借我钱,等我有钱再还你。”
“你什么时候才能还我钱?”没钱还想喝咖啡。
“不知道。”她摇头,叶疾风忍不住笑出来。
“拜托啦,雨越下越大。”借她钱去喝咖啡。
“你先把这件外套披上,我们再去……”
“没时间了!”
“小灵!”
两人一面躲雨,一面打闹地跑向对街的咖啡厅,坐在窗边喝咖啡。
咻!
街上的车子来去匆匆,就这么巧被商维钧的手下看见这一幕。
“咦,那不是大嫂和疾风哥吗?两个人怎么这么亲密……”
手下沉吟了半晌,方向盘一转,将车子调头驶向商维钧的公司,跟他报告今日的所见所闻。
“……我知道了,回去做你自己的事吧,辛苦你了。”听取报告结束,商维钧打发手下离去。
“是,大哥。”
待手下定后,商维钧随即陷入沉思。
会吗?
应该不会吧!
他希望答案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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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唱不唱戏?”
烟雾袅袅的会议室,一群男人聚在一起吞云吐雾,其中有人如此问道。
“我是找你们来讨论时势的,不是来搅局,请你们搞清楚。”商维钧也是其中的一份子,而且是邀请人,为了该不该设立面粉厂,他希望参考多方意见,所以才会请来这些朋友兼票友帮忙提供意见,谁知正事还没谈到,他们就先闹场了。
“别这样嘛,维钧。”他们也不是故意要闹场,只是忍不住。“咱们好久没唱戏了,干脆今天晚上开场子,你看怎么样?”
大家都是票友,而所谓的票友,其实就是戏迷。大伙儿都是平剧的爱好者,平日就爱看戏,有空的时候还相约唱戏组戏班,生旦净末丑样样都来,俨然就像专业演员。
不过,他们当然是业余爱好者。虽然组戏班,但从不公开演出,就算开场子,也只开放给熟人入场,陌生人休想进去。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大伙儿在一旁瞎起哄,就爱看商维钧的小旦扮相,保证美到让人流口水。
“你们别闹了。”商维钧没什么兴趣娱乐大众,他要烦的事情很多,其中最令人头痛的就是他和程语灵的关系,虽然已经过了两个星期,还是没多大的改进,仍然在原地打转。
“咱们不闹,除非你答应唱戏。”票友们可坚持哩,他们唱不了戏不要紧,看不到商维钧的小旦扮相可就兹事体大,不闹怎么行?
“你们……”商维钧摇摇头,这些变态男人……等等。
“好啊!就今天唱戏吧,我没意见。”他临时改变主意,答应开场子唱戏。反正老是在饭店耗着也耗不出什么名堂,不如变点新花样,增加夫妻感情。
“真的开场子?!”票友们喜出望外,没想到商维钧真的答应。
“嗯,开场子。”他点头,大伙儿立刻一哄而散,作鸟兽散回去准备。商维钧当然也得事前准备一番,毕竟他可是主角。
他们这一伙儿人,大多都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出身,早在组戏班之初,就租好了一个地方,固定聚集练习演出,所有道具、衣服也都放在那儿,不必再搬来搬去。
大家之所以喜欢闹商维钧,除了他的小旦扮相太美之外,还有一个理由,那就是手下多。有了他,就等于拥有几百个免费的帮手,他们只要负责把戏唱好,剩下的一切商维钧的手下自然会搞定,难怪大伙儿乐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