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灵小姐。”
就在她发呆之际,他突然呼唤她。
“是。”她连忙回神,整张脸红得像关公。
“我们回去吧!”他说。
“啊?”可是他们才刚来……
“出来太久,院长会担心,况且你还得照顾小朋友,他们还等着你帮他们洗澡。”商维钧提醒程语灵,她还有工作没做完,让她好羞愧。
“说得也是。”她心虚地笑道,觉得自己好丢脸。
两人才相处不到十分钟,就要说再见,程语灵当然是万分不舍,直觉的认为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我还有点事要跟院长说。”最过分的是,他连再见都不肯说,随口打发她两句便自顾自地去找院长。
程语灵只能张着嘴,凝视他的背影。
“小灵姊姊!”院童拉她的裙摆撒娇,她才想起,该做的事情还没做完,没有时间发呆。
“走,我们去洗澡。”她搂着院童,走向院子,要小朋友一个一个排队洗澡。
“什么?您要让小灵去读中西女中?!”
同一时间,院长睁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坐在她对面的商维钧,以为自己的耳朵有问题,听错话。
“我听小灵说她已经念完了二年级,只差一年就可以毕业,我想让她念完高中。”反之,他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值得大惊小敝,人人都有求学的权利。
“但是中西女中可是一所贵族学校,她们会收小灵吗?”院长也希望小灵能够完成学业,然而中西女中可不是那么好进去的,不是每个人都能念。
“学校方面,我有人脉,只要小灵小姐的程度够,入学不是问题。”他之所以先来和院长商量,一方面是基于尊重,另一方面是想弄清楚程语灵有没有继续课业的能力。
“小灵在校的成绩非常优秀,一直都是名列前茅,这点您不必担心。”院长挂保证,程语灵绝对是块读书的料,只要有机会,她可以比任何人读得都好,她对她有信心。
“我相信您的话。”也相信自己的眼光。“那么我们就这么决定,让小灵去就读中西女中,所有的费用由我支付。”他一定负责到底。
“商先生……”院长打量商维钧,不知道该怎么说。“您为什么对小灵这么好?你们只是因为小灵鲁莽的举动而认识,有必要为此而付出这么大的心力吗?”
先是捐钱,现在又要供她念书,若说没有什么目的,还真教人难以置信。
“没有人能够了解上帝的旨意,哪怕是先知。”商维钧仅是用这一句话,便算回答了院长的疑问,院长听得一头雾水,始终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想我们应该问问小灵小姐对于这件事情的看法,可否请您派人找她过来?”很明显商维钧也没打算让院长了解,他只在乎程语灵的意见。
“没问题。”她打开院长室的门,请正经过走廊的娟娟帮她叫程语灵,几分钟后,程语灵走进院长室,面对院长。
“院长,您找我有什么事吗?”她用眼角余光偷瞄商维钧,很惊讶他还留在育幼院,没像她想像中那样头也不回地离开。
“商先生说要供应你念完高中,你觉得如何?”院长问程语灵,只见她眼睛拚命眨,似乎没听懂院长的话。
“你是说……”
“商先生想送你到中西女中,把剩下一年的课程念完。”院长进一步解释。“他怕你不同意,特地找你过来征询你的意见,你想念完高中吗?”
答案再明显不过,她想要念完高中,非常非常的想!
“这是……真的吗?”他要供应她念高中,并且是中西女中,她是不是在作梦啊?
程语灵不敢置信地看着商维钧,拜托他别开玩笑。
“是真的。”他微笑回道。“只要你愿意,我明天就可以着手安排插班的事。”
也就是说,他没有开玩笑,跟她一样认真。
“谢谢你!”程语灵欣喜若狂,兴奋全写在脸上,看得出她是真的很怀念上学的日子。
商维钧不答话,仅是微笑就算回应。
一想到她很快便能重拾课本,回校园读书,程语灵心中就有满满的感谢以及爱慕。想想看,这和Daddylonglegs简直如出一辙,而商维钧,就是她的长腿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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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女中”是一所闻名上海的贵族学校,和“圣玛利亚女中”、“启明女中”并列为上海市知名的女中,许多名人及有钱人的女公子,都喜欢就读这所学校。
这几所学校有个共同的特色——都由教会创办。
这些由教会创办的学校,校风严谨,收费是一般学校的一到两倍,全部的学生并规定一律住校,一个月放假一天,每当一到放假日,校门口就会停满了汽车和黄包车,接这些住校的女学生回家。
位于法租界的启明女中如此,位于公共租界的中西女中也一样。好不容易终于盼到放假,学生们迫不及待地冲出校门口,寻找家里派来的私家车,一时间热闹非凡。
“Bye。”
“Seeyou。”
同学们纷纷挥手道再见,一个劲儿地往私家车里头钻。
“Bye-bye。”程语灵跟同学打完招呼后,也坐进商维钧派来的车子,让叶疾风送她回育幼院。
待她坐定之后,叶疾风立刻发动引擎,往育幼院的方向行驶。程语灵默默地坐在后座,打量叶疾风的后脑勺,总觉得他好可怕,老是绷着一张脸,笑都不笑。
“请问……”
“什么事?”
“呃,没什么,请继续开车……”
她猜想他一定不喜欢她,才会对她如此冷漠,从头到尾,他就没给她好脸色,害她想多打听一点有关商维钧的事也不敢,只敢正襟危坐地当个乖宝宝,真个是闷死了。
程语灵想不透自己哪一点得罪他,更想不透,商维钧干嘛要他接送她上下学,简直恐怖透了。
因为搭不上话,程语灵只好转而看车窗外的风景,看着看着,让她发现了一件新奇的事物。
“咦,那个人在干嘛?”她好奇地盯着人行道上的一位少年,他正拿着一枝小竹竿,像只啄木鸟似地从地上捡起某样东西,边走边捡,捡拾的速度十分惊人。
“他正在『捉蟋蟀』。”这个时候,驾驶座上的叶疾风突然出声,吓了程语灵一跳。
“都市里面也有蟋蟀啊,我还以为要到郊外才有呢!”不过最让她吃惊的还是叶疾风,他居然理会她。
“他不是真的在捉蟋蟀,而是在捡菸,『捉蟋蟀』只是行话。”叶疾风并非刻意对她冷漠,而是天性如此,只是程语灵不晓得罢了。
“为什么要捡菸?”她注意到他甚至故意把车速放慢,让她看得更清楚。
“为了卖钱。”他简短地回道。
“这也能卖钱?”她瞪大眼睛。
“嗯。”叶疾风点头。“你别小看这些菸,集合起来重新卷过也是一笔财富,有不少人专靠这行生活。”
只是菸丝品质优劣不等,再加上来源是靠捉蟋蟀者,低头弯腰或如同磕头捡拾拼凑而成,所以又叫“弯腰牌”或“磕头牌”香菸,许多买不起正牌香菸的老菸枪,都喜欢到南洋桥一带买这些杂牌菸。
原来还有这种行业,她以前都不知道菸还可以卖钱,这也许是个赚钱的方法。
程语灵心里盘算着一有空,就要上街捡菸,赚钱贴补育幼院。车子持续往半山腰迈进,她睽违了许久的育幼院,赫然进入她的眼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