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说什么傻话,予风!真正让你成功的原因,是因为你有一副好嗓子。”走到停车处时,黄以安拿出车钥匙,遥控解开防盗锁,打开车门。
“不,好嗓子到处都有……”他低低地说。
黄以安没有听到他最后这句话,因为他急着要把车子开走,以免违规停车被开单。
叶予风直接坐进前座,等黄以安也坐进驾驶座后,便掀开其中一盒冰淇淋的盒盖,拿起自备的大汤匙挖了一勺,急急塞进嘴里。哇!好冰。
以安睨他一眼。“芒果优格?”
“不,是酒酿黑樱桃。”他最喜欢的口味。说着,又挖了一大匙。
懊死!那也是他最喜欢的口味。“留一半给我。”
很贼的,“你不是在减重?”再挖一大匙放进嘴里,让舌头完全感受到冰淇淋在嘴巴里融化的快乐。
“嗯……”黄以安的表情因为处于挣扎状态中而扭曲起来。“嗯……”
“听起来好像便秘,别挣扎了。”叶予风说,“我的芒果优格会留一半给你。”
以安咆哮,伴随着车引擎的发动。“我对芒果--过、敏!”
“喔,那你怎么还买芒果口味?”叶予风挑起眉。
“那是你交代我买的。”少年痴呆啊?
“耶?”楞了楞,表情呆滞。
“你说你要开发新口味。”往右手边偷瞄一眼,可恶!他又挖了好大一匙。
“是吗?”咽下嘴里的冰淇淋后,叶予风将酒酿黑樱桃的冰淇淋桶盖起来,转而打开另外一桶芒果优格。
用他吃冰淇淋专用的大汤匙舀了一大口后放进嘴里。
黄以安边开车边留意他的表情。
吞咽后,叶予风又挖了一匙放进嘴里含在舌上,品尝着新滋味。“嗯……嗯嗯嗯。”
“怎么样?”
“很好吃。”说着,又吃了一大口。
以安松了一口气。那么,这表示他的酒酿黑樱桃可以保住了?“咦!你继续吃你的芒果优格啊。”干嘛把盒盖盖起来?这么快就吃过瘾了?
“以安,我发现了一件事。”他突然很正经地道。
“什么事?”突然间,黄以安脑门一阵发麻。
叶予风重新打开酒酿黑樱桃的盒盖,快速地挖了满满一汤匙,送进嘴里,然后满足地笑道:“我想我是个很念旧的人。”酒酿黑樱桃,万岁!
黄以安差点没心脏病发兼吐血。
他身边这男人,多大年纪了?二十八岁,快三十了耶。
却还是一点都没个稳重的样子,还是这么、这么淘气,几乎、几乎就跟五年前他遇到他时没什么两样。
有时候他都不禁要怀疑起自己,当年怎么会被那个学生模样的大男孩所感动--尤其是,在他不唱歌的时候?
六年前,黄以安已是唱片界里小有名气的一号人物。
他所培植的新人,不管是在音乐界或演艺界,即使不是大红大紫,至少也都能闯出一定的知名度。
渐渐的,三十来岁的他,逐渐赢得一个演艺圈中伯乐的称号。
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要有媲美伯乐的眼光,除了本身的天赋外,不知得累积多少经验,才有办法从沙砾中淘洗出金子或者蒙尘的珍珠。当然,多少也得凭借一点运气,否则不管在沙砾中淘了多久,最后淘出来的还是没有价值的砂石。
这是个星光汇聚的年代,但是许多闪亮的星星常常只是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很耀眼,却不能持久发光。生命很短。
黄以安的母亲是一个过气的演员,年轻时曾经担纲某电视剧的第一女主角。当时许多人都以为从此她将要大红大紫,平步青云。
连带的,以安也被引介入演艺圈,当了一名小童星,还拍过几支广告,在电视剧里轧过几个小角。
然而当年的荣景只维持了一弹指的时间。
没几年,女红星星运不佳,小童星也从此乏人问津。
笔事收场的色调是灰色的,带了点蓝。
以安十分清楚演艺圈里的残酷与现实。
时常,看着自己旗下的人,他不禁会想:
这颗星星会不会发光?
而已经开始发光的那颗又会闪亮多久?会有多少人留意到它们的光芒?
当星星失去了热度,不再耀眼时,还会有多少人记得在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剎那所许下的愿望?
多年来在演艺圈中打滚的他,或许是因为看得太多,反而渐渐失去了柔软,只剩下无情的坚硬。
然而也许是内心深处潜藏着一点点容易感伤的性格,教以安在第一眼看到那名在下着雨的杜鹃花台前,弹奏吉他、唱着温柔情歌的大男孩时,心底某种奇异的感觉像是有一股电流窜过他的脑门。
他浑身一僵,进而留意到,尽避下着雨,但那几乎融进了雨声里的那个歌唱的声音,彷佛在宣示着某种接近永恒的诺言。
那是一个三月天的早晨,下着雨,把绽放枝头的杜鹃打进了泥里。
红的花、白的花、粉红的花,点缀在污黑的泥泞上。
那大男孩没有流泪,然而那些沿着他头脸滑落的雨水彷佛即是他的泪水。
那景象让以安看了,也觉得有点忧伤起来。
一开始他以为男孩在学贾宝玉陪着林黛玉葬花。
仔细一看,才知道他是在为自己哀悼。
那时他不能明白他在悼念什么?
多年后的今天,以安还是没有找到答案。
五年前,他不知道当年那个大男孩--如今已然是天边一颗闪亮明星的男人--是为着什么缘故站在雨中一个人弹着吉他?
而今,他的歌声使得沉浸在爱情中的情侣们幸福地流泪。
他的歌声,也使得失恋的男男女女因备觉伤感而伤心饮泣。
不管是悲伤的、欢快的,各式各样的曲风,甚至没来由的,就是令人感动地流下一缸子珍贵的泪水,牵动着人们藏得最深的情感。
当然,叶予风的唱片大卖,也让他和唱片公司里依赖他过活的一票人等流出开心的眼泪。
他音乐的成功建立在许多人不同情绪的泪水上。
唯一教人模不透的,是他自己流泪的原因。
以安从来没有问。因为很多事情一旦掘出真相,就会失去最初当时的美感。
以安觉得,当年那个男孩站在雨中彷佛在流泪的画面很美,他不想忘记那种感觉……
“呼哇!真过瘾!”
耳边一声满足的叹息唤回以安飞到老远的思绪。他斜睨发出声音的人一眼,蓦地睁大一双圆圆的眼睛,惊恐地瞪着他,嘴唇颤抖,“叶予风!”
“哈啰!”被点到名的人举起手,俨然是一名童子军。
“你居然吃光了!”以安不敢置信地瞪着已经见底的冰淇淋桶。距离他吃第一口开始到现在,那不过是十五分钟的事耶!
叶予风眨眨眼。“对呀,我吃光了。”好无辜。他只是埋头一直吃一直吃……没注意到。“呃,我好像忘记留一匙了。”出于愧疚,他立即将放在车座前的另外一桶冰淇淋捧到胀红了圆脸、变成圣诞老公公的以安面前,诚恳地赔罪。
却令以安咬牙切齿。“我、不、要、芒、果!”真是……够了!
就是这样,他才不想问当年叶予风为什么站在雨中唱歌,因为倘若问了,破坏美感不打紧,还一定会害他吐一加仑不止的血!他可不想年纪轻轻就英年早逝。
以安看了看手表,想确定他们不会迟到。
先前为了予风坚持要买的冰淇淋,耽误了一点时间。
待会儿要赶的通告虽然不是很重要,但以安这几年来在演艺圈里备受好评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很坚持自己旗下的人不可以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