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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爱人半颗心 第1页

作者:卫小游

缘起

外遇的故事屡见不鲜,身边也偶听人说起。年少时候,对这类事是有些咋舌的,先入为主地认为婚后的男女就算爱情褪去,也该为当初的誓言存有一分责任、道义,否则家庭、孩子怎么办?

决定要写婚外情,或许是因为想法有所改变,或许是想观察。

但是,不观察女人,而是观察男人。想探索一名已有家累的男人,是用什么样的心态追求家庭以外的爱,又该如何面对他的妻子。

是对、是错,不是探索的重点,重点在“他”。

所以,故事由“他”开始……

第一章两个女人

难得的星期日清闲时间,妻子意侬在厨房里张罗一家人的早餐。

女儿秋樱向来有赖床的习惯,即使是假日也一样。

柄中生的升学压力,似乎从来不会在她身上见过。她不爱读书,也不是块读书的料,从小就立定志愿,一心只想开一家茶馆当老板娘。我想,可能是意侬常泡茶给她喝的缘故。

十四岁的年纪,能懂得多少?我时常在怀疑,但是又不想以父亲的身分去逼迫她做不愿意做的事。不是为了维持一个温柔好父亲的形象,而是我不以为读书、拿高学历一定就是人在三十岁以前所该汲汲的目标;再者,女儿终究要嫁人,即使不嫁,我的财产也足够养她一辈子,所以就由她去了。

厨房里传来碗盘的碰撞声,很细微的,不会影响到这清晨的宁静。

粥香传到客厅,我深深吸了口,将手中的早报翻到艺文版。

妻子写得一手好文章,报上常可见她的文章被刊登。

轻易地搜寻到作者“亦农”的铅字,我推推鼻梁上的眼镜,仔细地研读起来。文章的标题是“囚蝶”。

四月,春日午后,家人全都出笼,只余我一个在家。

窗外正下着轻烟似的牛毛细雨,一阵微凉的风拂来,细致的雨帘像被一只晶莹皓腕以极优雅的姿态掀开,美人步履盈盈地朝我是来。

泡了一壶东方美人,凝看它卷曲的叶在滚烫的热水里渐渐舒展,那姿态娃媚又动人,朦胧又写意。细品茶香,竞觉得有些沉醉…

币在窗边的蝶型风铃因风吹动而翩舞着,时而停歇在窗糯上,时而飞出窗外,又被突然拜访的风后给拾了回来,钢制的彩翼,有些无力的垂下。

养在窗边的蝶,如许堪怜。我取来一块绒布,仔细擦拭它挫败的泪。

雨丝斜打入窗,我稍稍退后了一步,突然盼望雨停。

如果雨停,那么掌中的蝶应该就能展翅飞去了吧。我盼望着,却不知这绵绵春雨几时停呢?……

妻子一向都这么婉约,连笔风也带着一股温柔。

像是春风一般,常常吹拂过我的心田,令人难舍。

她是停在掌中,我极欲呵护的翩翩蝴蝶。我爱她。

我们十七岁时相识,在互相鼓励中考上同一所大学,她读文,我学商;她成了散文作家,我当了商人。毕业后,我们结束了六年的爱情长跑,理所当然地步向结婚礼堂。两年后,我自军中退伍,再隔一年,女儿秋樱来到我们共组的家庭。退伍后,与朋友合伙的事业一直发展的相当顺利,五年后便开始大幅成长。如今我已是一家投资顾问公司的总经理,商场尔虞我诈之余,最爱在宁静温暖的气氛里享受片刻悠闲。

看着妻子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结婚已十多年,我们两人都已近四旬,不再年轻。我的鬓边已有几络斑白,妻意侬却仍像个三十出头的美妇。

客厅里,一张放大的全家福照片被嵌在玻璃相框中,与我静静地对望凝视。那是秋樱满周岁那年,我们一家三口在日本京都所摄。

照片已经有些泛黄,年轻而温婉美丽的意侬抱着小秋樱站在我身旁,母女俩都像天使,那抹淡淡的微笑,比四月的樱花更美、更迷人。

意依喜爱樱花,喜欢看满树的粉色山樱开满整条街、整座山头,喜爱看片片的樱花花瓣离枝在风中飞散的景象。像春天的眼泪,她说。

所以我们的独生女儿便取了这样的名字,单名一个字,“樱”,一朵甜美的樱花。

曾经我以为,拥有这样美丽贤淑的妻子与天真活泼的女儿,便是我一生的幸运。事业有成、家庭温暖,这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事,我全都拥有了,此生该再无奢求。

年少时,我牵着意侬的手决定相守一生;年老时,我仍该挽着她,一起走在暮色的向晚街道中。我们一起微笑的闭上眼、合葬一处,期望来世还能重续今生的缘。这样的一生,我想一直到最后我也不会后悔。毕竟我们是那样的相爱,那样的契合,就像意侬的拿手好菜——“醋姜白鱼”,以姜去腥,以醋佐味,配合的完美无缺。

开始跟预想中的结局都稳稳当当的没有问题,但是过程中有个环节出错了!原来是平稳直达的道路突然从中出现了一条岔路——我的心,分成了两半,一半留恋着原来的平稳,一半飞了……

飞到一条写着“禁忌”的岔路上……

我开始对未来的前景感到不确定与难以掌握。

判断能力跟着出问题,我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去才是好的?才是对的?

***

陆又珊,我的情人,我一半的心飞到了她这里。

认识她的时间,其实在意侬之前。又珊是我孩提时代的邻居,国中时,他们一家人不知搬去何处,也就失去了联络。失去联络是理所当然,因为幼时的我与幼时约又珊根本水火不容。

约莫是在婚后第三年,我与朋友倪樵合开的公司“谘群”所接到的第一个合约,便是又珊所在的公司。

很凑巧的,又珊就是他们公司派来与我们接洽商谈的人。

罢见面时,我们谁也没认出谁,是在交换过名片后,才突然将从前的印象与眼前的人衔接上。

我还记得当时的情景。

那时,她眯起一双好看的单凤眼、皱起眉她的眉形修饰的很好,得体的穿着和俐落的短发让她看起来相当有朝气,像个女强人。

“你是那个……穿着一条内裤爬进我家院子偷摘木瓜,结果被我家大黄追的傻蛋?”她大叫。

天,果然是陆又珊,她就老爱在我而前提起当年的糗事。在她面前,我恐怕毫无形象可言,我想。

我不自觉的想辩解。

“我只穿内裤,是因为我掉到河里,全身都湿了,湿衣穿在身上是会感冒的。经过你家的围墙时,看见那几颗成熟的木瓜,一时嘴馋,才忍不住偷爬墙,人有口月复之欲,何况我那时还没读过什么论语孟子,没什么礼义廉耻,才会那么做,谁知道你家养了那样一只凶恶的土狗。”

她毫不掩饰她的嘲笑之意,让我沮丧极了。

“你那时看起来糗毙了!”

“那时我才多大?国小二年级,你能期待一个八岁小孩以多潇洒的姿态出现在你面前?”我无奈地说道。

以为她会再度嘲笑,没想到她看着我,说的话听起来像在安慰。

“是啊,一个八岁孩子能有多潇洒……不过现在的你出现在我面前的方式,倒挺英姿枫爽的。”

她的话让我莞尔。

“哪儿的话,我这里只是草创阶段,倒是你气色看起来相当的不错。”名片上明白印着特别助理的职位,她在商界适应的应该挺好。

她笑了笑,没说什么。

从没有想过我和她会有再见面的一天,也没想过再见之时,能够这样坐下来好好的谈话。

也许从前真是孩子心性吧,都已是二十多岁的成年人,再为无端小事拌嘴似乎就有点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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