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甩头,我把乱七八糟的念头排于脑外。
握握手中的听筒,我对常瑄问:“既然阿朔有信,为什么你没拿给我?”
“这封信……是殿下给常瑄的。”他犹豫半晌,回答。
“我不能看吗?”
他好似有难言之隐,停顿了老半天才回答:“不能。”
“为什么不能?我的信还不是借你看。”
“信里是殿下交给常瑄的任务。”
“那更好,我看过信,知道是什么任务,就可以帮你啰!我是最热心助人的吴嘉仪耶!”
“姑娘帮不了忙的。”
“你又没让我帮过,说不定我比你想象中更能干。”什么忙不能帮呀?我可是吴嘉仪耶,去关州问问,女英雄三个字指的是谁!
常瑄不说话了。
每次都这样,说不过咀就闷不吭声,这种人的冷战功力很吓人,以后他的老婆有得辛苦。
“常瑄,你忘记我们是最、最、最好的朋友,我们同甘共苦过,你帮过我、我帮过你,再大的秘密都可以跟对方讲,对不对?”我用怀柔政策,想融化他这块冰。
他不应。
“我们是生死之交耶!有什么话不能讲?”我拗了,他越是不说,我越是好奇。
“你忘记你欠我一条命?要不是你拐我到关州,我不会差点死于非命;要不是你没把我的话认真听,我不会痛到想咬舌自尽……你看我,我这种人多么宽宏大量,不但没跟你算账,还想都没想就原谅你,我对你这么好,你居然连一封小小的信都不借我看……”
好吧,我是小人,任性、固执而且爱讨人情的小人。
然后,意外地,我听见话筒里传来小小的笑声。
“你啊,就会欺负常瑄,他上辈子欠你多少?”突然,一个熟悉声音传来,一个轻轻的巴掌跟着当头打下。
我猛地回头,看见一张丰神俊朗、俊美到会让人流口水的笑脸。
“是你!”我尖叫一声。
“对,是我。小丫头,别来无恙?”花美男眼底闪过一抹怜惜,模模我瘦削的脸颊,问:“常瑄不给你饭吃吗?”
我猛摇头,把话筒住地上一丢,扑进他胸口,用很热烈的方式欢迎他出现。“我好想、好想、好想念你。”
他把我推出胸口,对着我的眼睛笑道:“我喜欢你的想念,但……老实说,你现在心底是喊我三爷还是花美男?”
“花美男。”我想也不想地回答。
“很好,不经一事不长一智,以后都不说谎了?”他意有所指问。
“是,不说谎了,再说下去都不知道要死几次才够。”
可……最早叫我不能随意表真心的人是阿朔啊!是他说要戴好面具才能活得长久。看吧,做人真难。
他压着我肩膀,把我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目光上上下下溜了几圈后,扳着我的身子转圈圈,轻声问:“我都听说了,身体怎么样,是真好还是只好一半?”
“阿朔不相信我在信上写的话?”
“谁要你有说谎记录,他要我确定再确定。”
“是真的好啦!不信,你去问阿煜,他现在正在帮我调十全大补丸,让我一天一服,一年后就能长成头好壮壮的大人物。”
“那么爱当大人物?在关州风头还闹不够?”他溺爱地对我一笑。
“我虚荣心重嘛!”
常瑄发现我很久没传话过去,走出门,看见花美男,躬身退到旁边。
一个爆栗赏上我的额头,他语重心长说:“该收拾收拾虚荣了,回京里后,你得乖乖待在阿朔府里,不能到处惹事。”
“你把我说成闯祸精了。”我皱皱鼻子不满道。我哪是那种到处点火的人物?
“你难道不是?”
见第二个爆栗飞过来,我矮了矮身子,躲掉。“一见面就训人,没意思。”
“你啊,谁教你让人放不下心。”
他那声叹息重重敲上我的愧疚感,我抱歉地回看他,很想骂自己一顿。
我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怎会惹得一群好男人为我牵肠挂肚?我总是用“朋友”来区隔我和他们之间,但我又怎不明白,感情又岂能这么容易就理清?
“我们一起回京吧!”
“嗯。”我用力点头。
“不急,等姑娘身子骨养好了再走。”
常瑄突如其来的一句,让我满头雾水。
“三爷!”常瑄又低声唤了花美男。
我回头,发现他在对花美男使眼色。没错,他们肯定有事瞒我!
我正要使出缠功,就见宇文谨正端着一盘热腾腾的“麦当劳”走来,远远地就闻到味道。
“好香哦!”我冲向前,口馋眼也馋。
好久没吃垃圾食物了,真教人怀念。上回,他允我醒来就能吃到麦当劳,但阿煜阻止,说我的病才好,不适合油腻食物,等啊等、盼啊盼,终于盼到阿煜解禁。
“好可惜……”我看着盘里的美食说道。
“可惜什么?”宇文谨问。
“这不是炸鸡,是鸡米花。吃东西就该豪气一点嘛!切这么小块,哪能享受吮指回味的感觉。”我小声咕哝。
“喂,不要得寸进尺,信不信我再让你吃上三个月稀饭?”宇文谨恐吓我。
他说得也对,做人是不该得寸进尺,反正鸡米花一样香甜美味。
“来来来,大家来吃麦当劳,麦当劳都是为你。”我唱了麦当劳叔叔的广告歌曲,东拉西勾,笑咪咪地把一群男人带进屋里。
我按下常瑄的肩膀,逼他入座。在我眼里,国君不比亲王大,亲王也不比将军大,我不是神,但强调众生平等。
“阿煜呢?我去叫他一起来吃。”
“他忙呢,得给你做药丸。”宇文谨回话。
我抓起一块鸡米花塞进咀里,含糊不清道:“真糟,阿煜对我那么好,我该怎么回报他?以身相许好了。”
“你在挑衅我吗?”宇文谨瞪我。
从我招呼花美男和常瑄入座时,他就很不爽了,我的话无疑是火上添油。我知道,可并不想上心。
“我哪敢!”我抓起鸡米花,一口一口吃得好爽快。
三爷吃了、宇文谨吃了,就常瑄还在谨守分际。
我看不过去,抓一大把塞进他手里,逼他放进咀巴,然后瞠大眼睛,看着他满咀油,笑逐颜开问:“好不好吃?”
“泡面比较好吃。”花美男接在我后面挑衅。
我看看花美男,再看看宇文谨,哇塞,把美洲狮和非洲豹放在一起,不知道会擦出什么火花?
“我喜欢思乐冰。”常瑄也补止一句。
不会吧,寡言的常瑄也决定加入战争?两票对一票,缺乏公平原则,虽然宇文谨不够温柔可爱,偶尔还有些霸道任性,但我决定站在他那边。
“鸡米花比较营养。”我直接把整盘炸鸡搬到面前。
“什么是泡面、思乐冰?”宇文谨问。
“嘉仪的独门秘方。”花美男说。
“味道好吗?”
常瑄想开口,我先一步抢话:“没有炸鸡好。”
宇文谨还想再问,我赶紧转移话题,不想把以前的事一一翻出来讨论。
“宇文谨,你早上说要告诉我一件新鲜事儿,说说看,我很有兴趣。”我表现出兴致勃勃的样子。
“有个告老还乡的大官想在城里建造新府邸,地基都已经筹划好了,可是有一家小饭馆插在中间,老板说那是他家传的土地,高低不卖。大官很头痛,请了许多人去找饭馆老板商量,谁知道饭馆老板把去说项的人一一赶出大门。
于是大官在城墙上头贴红纸,悬赏能说服饭馆老板卖地的人,若成功可得赏银五百两,有计策者赏银三百两。最近城里有越来越多的人跃跃欲试,吵得饭馆老板在门前摆上一根大棍子,撂下狠话,谁敢开口要他卖地,他就要用大棍子把人打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