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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不要离别 第3页

作者:惜之

“现在见面?”

现在?她敢保证,朱洙尚未动作,将先被一群女粉丝K到暴毙。

“当然不是现在,再等二十分钟,届时他会赶走女粉丝,等他把琴收入琴盒时,妳再动手。”她老神在在。

动手?说得好像抢劫似的,朱洙不解瞄她一眼,问:“可不可以明天?我没心理准备。”

“可以啊,后天、大后天,或者下个星期、下个月都行。只不过,昨天有个经纪人拿名片给他,邀他去当偶像明星,等他成名后,妳想见他,大概排队要排到下个世纪。”艾情凉凉诓她。

“好吧,我先看黄历。”

朱洙从包包里面找出小册子,确定今天是适合婚嫁、动土开工的“万事皆宜日”后,郑重点头。

“等一下,妳慢慢走近他,在他收拾琴盒时,迅速弯腰,把地上的纸盒抢走。”艾情详述计画。

“纸盒?”朱洙不懂。

“里面是观众给的钱,妳把钱拿走,他非得追着妳跑不可。”

“万一他不追呢?”

“那是他工作一整天的收入,妳说他追不追?”

昨晚艾情跟踪他,发觉穷“音乐家”居然把赚到的钱拿去住旅馆、吃排餐。很“了不起”的理财观是不?若台湾人花钱都像他这般不怕死,还怕台湾的经济不蓬飞?

“等他追上我,我要怎么说?”

说“要钱要人”跟“不要钱、不要人”当中选一个!?这种丢脸话,她怎讲得出口?

“妳要很正经的说:『你想要拿回自己的钱,就必须跟我做朋友,否则……对不起,我和你一样穷。』然后态度从容地,把所有钱倒进妳的包包里。”

“这是威胁?”

“这种说法不是太正确。”正确的说法是--抢劫。

“我……会被带进派出所,解释何谓『一样穷』。”

事情扩大,他们闹上电视,她将是史上第一个,因逼迫男性和自己交往而入狱的女生,而他,成为不用经纪人就红透半边天的偶像明星。

“妳想太多,谁会把漂亮女生送进派出所?”

艾情拍拍朱洙的肩膀,用她的漂亮赌男人的色心。

“妳确定?”

“如果妳貌比东施,我自然不敢确定,但妳的长相,让我确定极了。”她用专家的专业语气,说服朱洙。

“好。”

郑重点头,她把手放在胸前,捏捏胸前的护身符,朱洙默念三句“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有了神仙加持,她信心满满地看住前方男人。

“有信心吗?”艾情问。

“没有。”她摇头,实话实说,不过,眼光充满坚定。

她要他!距离年底没几个月好混了,她不当人家的情妇,不做第三者,也不要家门前插上彩虹旗,表达自己有异性恋癖。她要找个正正当当的男人嫁出去,过平平凡凡、正正确确的人生。

“如果失败,一万块,我是不退还的,要不要努力随便妳。”她用威胁口吻,增加朱洙的警戒心。

“我会努力。”再把男人盯仔细,她要记住他的形貌模样。

他的眉毛很浓,两道粗粗的线条,从老远处就看得清楚。他半瞇眼睛,没分神看台下女性,他单为音乐专心。

他的提琴拉得极好,每个音符、每个旋律、每个起音落音都勾动人心,不管今日他的音乐是否成名,朱洙都相信,他有才气。

“这才对,他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相信我,追上他,妳会得到莫大的成就感。虽然他穷了一点点。”

“我不介意养他。”话冲出口,别说艾情,连朱洙自己都讶异。

“妳愿意养老公?”

时代奇迹啊,这年头的男性,有一大半不愿意养妻子小孩了,更何况要女人养男人。

“这、这……这是投资啊,那么有才气的男人,假以时日,一定可以站上世界舞台,成为国际知名的音乐家。何况成功的男人背后,绝对有双温柔的女人手。”朱洙试着解释自己冲动。

“对、对啊!”艾情回答得有点内伤。

她很想告诉朱洙,等她做尽所有投资,男人如愿攀上地位权势,那双背后推手将不再具备价值,届时,他会离开她,寻找他的幸福。

可是,她怎能这么有良心?有良心的人赚不到钱吶!叹气,她对她的话假装支持。

“好了,他开始赶人了。”艾情提醒朱洙。

下一步,若是女粉丝不肯离开,他将送人白眼看,再下来……好戏上场啰!

艾情将朱洙往前推,施舍她一个同情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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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音乐家,朱洙的心脏怦怦狂跳,她的肺叶呼呼急喘。

男人,尤其是好看的男人,容易让女人血管暴张,现下她正处于血流大量冲刷的状态。

不怕!朱洙,妳行的。

别忘记,高中时期妳是田径高手,丢铅球、跳高、跨栏,没有竞赛难得倒妳。还有观世音菩萨在身后为妳加持,祂会助妳一臂之力。

走入离音乐家两公尺的近距离范围时,朱洙看见他收妥琴盒、背上行李,正准备弯腰,拿走今天的丰收。

朱洙加快脚步,运动细胞运作,俯首,弯腰,伸手一捞,哈哈,成功在望。她迈开脚步,快跑……

不能太快,她叮咛自己,若是跑太快,体弱多病的音乐家会追赶不上,可是……第一次当强盗,谁能不死命逃跑?

她跑得很快,快到差点忘记和身后男子失联的可能性。不过,短短三十秒后,朱洙了解,是她多虑。

在她头脑从混沌走入清明时,意识到两条粗壮的大手臂将她拦腰抱起,逼她瘦弱的两条腿,不得不暂时离开地球表面。

“把钱还我。”乔丰说。

天吶,他有一双艺术手,能奏出美妙音乐,还有一副艺术喉,能说出来低醇诱人、夭寿好听的乐音。

醉了、醉了,这个男人她要定,谁敢来跟她抢,她会请三太子与人为敌。

“不还。”朱洙把盒子死命抱在胸前。

“不还就送妳进警察局。”

“我们这样子,警察会主观认定,是你抢我,不是我抢你。”朱洙反驳。

有道理,明明就他比较大只,明明是他把人家女生抓到半空中……暂缓气,放下她,乔丰正眼对她。“妳到底想……”

话问到一半,乔丰眼睛瞠大、鼻翼微张,再说不出口半句话。

是她吗?是他想过好几年的女人?

分开十数年,日日夜夜,她的容颜浮在他脑间。她水灵灵的大眼死盯着他,满面控诉,她的控诉总是招惹出他的好心情。

他喜欢她尖叫大吼发神经,喜欢她无助掉眼泪,喜欢她躲在角落偷偷哭,最喜欢的是--他永远能够轻易影响她、控制她。

偶尔,同学凑到她身边,学自己嘲笑她,总会得到乔丰他一顿饱拳相赠。

为什么?很简单,欺负她,是他最快乐的生活经验,这经验,很抱歉,只专属于他一人。

呵呵,扑火飞蛾,不烧烧她,怎么对得起自己多年思念?

“我没有恶意,我也能把钱还给你,只要和我结婚,你要什么都可以。”朱洙迅速把话说齐。

糟糕,话说快了,她把“做朋友”说成“结婚”,一跺脚,好想咬去自己的舌头。

完啦完啦,她未来夫婿将死于急迫性心脏病。

谁会在第一次见面向男人求婚?时代再进步,都没听过这种例子啊!下分钟,他将找来救护车把她送入精神病院。

不行,要挽救颓势,不让一时的口误,造就一生的幸福错失。

“我的意思不是……不是……朋友……不对,是结……”要命,她越急着解释,突如其来的大舌症,就越害她解释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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