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在诅咒我?”
“不,我在提醒你,男人是种需要小心翼翼保护的动物。”
“这句话有看不起男性之嫌,要是妳敢大声用法文说出来,我保证妳会当场被乱棒打晕,因为妳伤害了男人可怜的自尊心。”
“我没有这层考虑,因为我绝对没有办法『大声』说出来,不管是法语或中文。”她笑笑,把被风吹得乱蓬蓬的长发拂到一边。
“算了,不同妳计较我的自尊,既然我们两个人都生病不得,那么……”他把大衣穿在自己身上,下一秒,他把她揽进怀间,用大衣将她包在里面。
她傻了,这动作分明暧昧。
这不是属于情人间的亲昵?感冒可以是促成此种动作的原因之一?
不准她深思,晁宁开口,用法国历史扰乱她的思绪:“当十六辆马车拉着拿破仑的灵柩从凯旋门下穿过,老百姓眼中泛着红光,被流放小岛的拿破仑,抑郁而终……”
她被扰乱了,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她的听觉里有“无名英雄火终年不断”;她的触觉里有他壮壮的手臂和稳稳的心跳;她的视觉间是他带着些微胡渣的漂亮下巴;而她的嗅觉里,满满的是他的体香和淡淡的油彩味道。
她爱上他,在凯旋门下风大雨大的午后,有拿破仑做证,有一群无名英雄默默为他们祝福。
晁宁带她去他工作的PUB,她不干扰他工作,还在一边相助。
她是那种空气级人物,存在时,虽不热烈激昂,但令人轻松舒畅。
有她在,PUB比平常更忙碌,许多人想来看看这位罕见的东方美女,她从不和人交谈,轻轻浅浅几个不带勾引意味的微笑,勾住了男人心情。
她不懂调酒,只负责擦拭吧台和清洗洒杯,她的眼光大多落在那个调酒男人身上,彷佛他的一举一动,是她最重要的观察。
下班,程黎跟在晁宁身后,她的脚步小,他的脚步大,如果他不刻意放慢速度,一转眼间,他们便拉出距离。
他不喜欢距离,所以在她当跟屁虫的第二天起,拉她的手走路,变成惯性约定。
路上行人稀少,尤其绕进小巷后,更是空无一人。
她和他并肩踏月,在异国的星空下,与浪漫携手向前。影子在脚底下,一忽儿前、一忽儿后,前前后后,都有两个人。
程黎抿唇偷偷笑着。这算不算异国情缘?
篮球场上空空荡荡,平时这里总聚集许多打球的中学生,篮球架下一颗被遗忘的篮球,孤伶伶躺着。
“要不要打球?”他突发一语。
童心大起,程黎将球从他手中抽开,抢到篮下拿起球投高。
一投再投,怎么都投不进框框里,不能怪她,她离中学时的体育课有段距离,但不死心是她的人格特性,所以她越投越兴起。
他慢条斯理走近,她不放手,非要擦板得分,显显神气。
他取笑她:“篮球不是往天空投就能拿分,要投进篮框才算数。”
说着,手抄过,他抢下球,转身,三步上篮,得分!
“看到没,这才叫作打篮球,妳刚刚那是……放天灯。”
严重侮辱!
她瞪大眼睛,用力走到他身前,把球枪回来,用于势从自己头顶上方比到他头上,意思是--以身高欺人,不算英雄好汉。
抱着球,不运球,她三十步上篮,没成功。再试一次!
程黎在篮下找一个最合适投球的位置,把球往上一抛……有了有了,球在框框边绕圈圈,三圈后……唉,掉出来,不合作的圆形物体!
“妳在搓元宵?”放完天灯搓元宵,她一定很喜欢农历正月十五。
手扠腰,她抱住球东看西看,不晓得它为什么和自己过不去,
“问题不在它身上。”
晁宁笑笑,轻松抄过,他把球送上篮框,得分,接住球往外跑,长射,咚!三分球,成功。
不信邪,她抢到他身前拿球,这回他不乖乖把球送出去,拍球拍球,左闪右躲,他的动作迅速俐落,程黎怎么追都追不到篮球。
什么小人步数她都使出来,抓夹服、扣手臂、抱腰阻止他前进,她没参加球队,想怎么做都随心所欲,程黎笑得好开心,却没发出半点声音。
汗自颊边流下,她一心追球,眼睛看的是球、手勾的是球,可惜总差个两三吋,球与她失之交臂。
“知道吗?妳输在体型。”
他轻轻松松把玩手中篮球,她的气喘吁吁一点都没传染到他身上。
她看他一眼,不信邪,跳高,球没勾到,脚却绊到他的脚,落地时,重心不稳,几乎要摔落地面。
是他反应太敏捷、动作太迅速,一下子,他舍球救人,扶住她腰间,把她拉到自己胸前。
她猛喘气,红晕映在两颊边,模样是说不出的诱人。
“妳在抢菰吗?那么拚命。”扶正她,他用袖子替她擦汗,拨开程黎湿漉漉的刘海,他找到弯弯眉形,弯弯的,弯进他心底。
她不说话,两只眼睛直直看他,他口气里没有怜惜,但眼睛有、动作有,
“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男人,容易让人想入非非。”
拨开她黏在颊边的散发,他真的和她见过面?为什么说不出口的熟悉熨贴在心问,是前世或今生?
她没改变眼神,喜欢他,不需要掩藏。
“不要看我。”
他的大手挡在她眼睛前面。
她笑着摇头,轻推开他的手,将他的大手握在自己手中。
“叫妳不能看,妳还看。”他佯怒。
不听话的孩子容易吃亏,即使他是正人君子,都压不住占她便宜的欲念。
程黎比比自己的眼睛,再指指他的脸。她用手势告诉他,那是她新爱上的动作:
“是妳自己要的,怪不得别人。”他下最后通牒。
程黎没理会他的恐吓,她不怪天、不怪地,不怪他和自己,不管未来前途是否崎岖,眼前,她决定喜欢他,一天比一天,更喜欢一点点,然后,有一天,她爱上他,理所当然。
不管他是否愿意给予同等回馈,她一意孤行,在爱情这方面,程黎比谁都任性。
不管了,佛欲渡人上天,人偏爱入地狱,你能拿她怎么办?
所以,他也任性决定--吻她。
她的唇是甜的,软软的,像高山乌龙,在微微的芬芳之后,令人回甘沉醉。
他在她唇间辗转流连,一次一次,一回一回,爱的感觉在温柔间,甜蜜增温。
松开她,他把她的头压在怀间,呼吸仍然急遽。
“知道了吧?不可以用那种眼光看男人,否则会受到惩罚。”糟糕,他一定是虐待狂,因为他居然惩罚她惩罚到--上瘾。
惩罚?耳朵贴在他胸的,听着他的心跳声一阵一阵,喜欢他的味道,喜欢他的心因她狂跳。她爱上他的惩罚。
“快点头,告诉我妳懂了,以后绝对不可以用这种眼光看男人。”他把她压在胸前命令。
软软的身子、小小的背,收纳她在怀中,他爱当她的天。
微微地,她点头,顺遂他的心意。
“很好,我们回家,有空再过来做运动。”
拉起她的手,他闷不吭声往前走。他很忙,忙着安抚胸腔中间,那颗不愿喊停的心脏。
街灯重新将他们的影子拉前拉后,他低头,看见她纤细的影子,看见她的身体和自己时时交错。
她的唇回到他脑中,软软的,绵绵的、细细的,是棉花糖?不,是比棉花糖更干净的甜美。
忍不住了,他的虐人症发作,不由分说,拉她进窄巷。
她想问他:“这里不是回家的方向啊!”但他的吻在瞬间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