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兵相接,生命中的第二次接触,天灏和沂芹对彼此都留下深刻印象。
抬梧抬
天灏从公文中抬起头,喝口咖啡提振精神,工作多得烦人,真想放手一切,好好度个假。
阖上公文,眯起的眼睛望向窗外,若是十年前的那场空难不曾发生,现在的他会不会不同?
应该是不同吧,也许他会成为一个画家,成天在颜料堆里,为自己创造一个又一个的丰富世界。
他的情绪会因笔下的世界紧绷、松懈,心灵会获得最大的满足与成就,而不是在筵堆中,不断制造世人口中的奇迹;在外人嫉妒艳羡的眼光里,证实自己的存在价值。
低头,天灏看看自己的手,干干净净的十根手指头,指甲缝里没卡上缤纷色彩,腕间的钻表、身上的亚曼尼、脚下的小牛皮皮鞋,他将自己变成一个雅痞,一个心灵空虚的雅痞。
这些年的努力,将他的社会地位一层层往上拱,他得到所有人的羡慕,却失去对自己的认同。
他尽责、他拼命、他认真,然而他也缺乏了生命力。
他收藏每分情绪,再不耐烦也不教对手知道,他像大多数的都会人,掩藏起自己的真性情,戴上假面具迎合社会所需。
其实他已经习惯得近乎麻痹,直到撞上她——那个敢忠实自己情绪的女孩,他的心重新注入活力。
两次相遇,她都在和人吵架,吵得凶,吵得理直气壮,吵得不去设想下场。
他很怀疑,这种直来直往的女人怎能在商场立足?然事实证明,她不但立足了,还站的很稳、站得意气风发。
手上的钢笔转过几圈,几个利落线条架构出一张生气的容颜,不知不觉中,沂芹的五官跃然纸上。
她很美丽,相当吸引男人目光的一个女孩子。她的娇颜贴在他的心间,贴得他心情愉快。
欣赏纸面上的方沂芹,天灏莞尔,这个全身挂满炸弹的女人不知道怎样了,距离上次碰面已过了两个星期,她还好吗?
敲门声传来,天灏回过神。“请进。”
门开,王全慈走进来。“天灏。”
“佳慈姐,怎想到来找我?”起身迎她人沙发,倒来一杯茶,他在她对面入座。
“我想接孟孟去我那里住几天,小威吵着要和表哥玩。”
“没问题,下了班我送他过去。”
“你忙,我自己去接就行了,你打通电话回家给管老师,我接过盂盂再去幼稚园接小威,刚好顺路。”
“好,我打电话通知管老师,让她放假几天。对了,那天之后,方沂芹和方大哥有联络吗?”天灏主动向佳慈提起。
“没有,应龙冻结沂芹的银行户头,沂芹整整一个星期没上班,她没回家、没和好朋友联络,我们完全失去她的消息。”
佳慈愁眉不展,她不希望这对感情浓厚的父女因她起争执,可是……尴尬的立场,让她力不从心。
“方大哥怎么说?”
“他想登报月兑离父女关系,借此把沂芹逼出面。”
“这样做不恰当,方沂芹是个傲气的女孩子,让她下不了台,恐怕她真会和你们辈子不相见。”
“我也担心这个,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们根本找不到她,没有工作、没有钱,她连证件都留在包包里面没带走,我们很担心她的安危。”
“应该不会吧!她是个能干的女孩子,年纪轻轻就能在商场上打响名声,我想她不会那么容易受伤害。”
“毕竟是个单身女子,一个人在外,当父母的怎能放心?你和她熟吗?那天你追出去,她有没有告诉你要去哪里?”
“她不会向我求助的。”
想起她给自己的评语——爬虫类,有意思,反刍久了,他也认同自己是个穿上西装豪服的大蜥蜴。
“不过,她有一个大学同学,嫁给我的朋友,也许我可以循线找找她。”
“那就麻烦你了,要是有任何消息,请你马上通知我。”
“我会的,方大哥那边你多劝说,别把事情弄拧,方沂芹不是个容易低头的家伙。”不知不觉,他把沂芹的事当自己的事。
“我想也是,当初就是太担心她的反应,才会迟迟不敢把我们结婚的消息告诉她,没想到事情会演变成现在这样,早知道就不要办手续。其实我不介意身份证上,自己是不是方太太。”
“话不能这么说,小威一天天长大,他有权利得到属于他的亲情。你先不要多想,还是先从她朋友着手,至少我们晓得她证件没带,肯定不能出国,搜寻的范围不会太大。”
“只好往好的方面去想了。”道再见,她走出天灏。的视线。
谁都不联络吗?方沂芹比他想象的更骄傲,摇摇头,他笑了。他不想让自己错失这样一个固执女孩。
第三章
卖掉钻石项链,十几日来,沂芹认同了花钱容易赚钱难。
拿到手的四万块钱,租屋、买家具、衣服、日常用品,她把每一分钱用到淋漓尽致,但口袋里的钱仍然快速减少。
再找不到工作,她恐怕迟早要变成干尸。
环顾四周,四坪大的套房里只有一张单人床、一台前房客留下的十寸小电视和尼龙衣橱,地板一摆一个热水壶和简单餐具。新买的电风扇,迅速转动着周遭空气,让闷热稍稍纾解。
罢搬进来时,好心邻居提醒她,什么钱都能省,独独冷气的钱不能省,否则她会尝到进地狱做客的滋味。
努努嘴,拿起毛巾,沂芹把冷水抹上皮肤,再用电风扇吹过,一样有冷气效果。
打开床,大叠报纸,在上面快速浏览。
没有……她没找到想看的内容……爸还是不肯低头吗?
沂芹念高三时,曾为填志愿和父亲闹翻,离家出走过一次,当时她想念商学系,父亲却坚持她念中文,理由很可笑,就为了他希望将女儿塑造成妻子的形象,连科系也要她学母亲。
后来,他在各大报登启示,当着公众承认自己错误,第二天她就回家了。
那回,她笑着和父亲约定,将来不管谁离家出走,只要一方肯认错,在报纸上登启示,另一个人就要马上回来,不能让对方担心太久。
十七天了,她天天吃两包十二块钱的泡面度日,却舍得天天花一百多块买报纸,她企图在上面寻找父亲的悔意,可是,她什么都找不到。
他铁了心要和那个女人厮守一辈子吗?
为了她,他再也不要女儿?
说得多好听,说爱妈妈一世不改变,说爱女儿是他一生最甜蜜的责任……她全信了,哪想得到,才几年,他的爱全给了别的女人和小孩。
爱情?哼!沂芹对它轻蔑。
当年爸在妈咪坟上的誓言,现在想来真是笑话,几年过去,笑话尘封,过往那段全然不算数,有新人忘旧人,理所当然 狘br />
可不是吗?萧喻曾信誓旦旦说保护,结果连保住妻子婚后不受欺侮都办不到,还谈什么爱情?
笑话!全是笑话!沂芹变得激昂偏执。
爸不要她?没关系,她要自己就行。
他不爱妈咪了?没关系,妈咪有她爱、有她要,她一辈子都不会对妈咪变心。
抱起双臂,她把脸埋在膝间,一句句没关系,打乱她的心情、她的泪……
讨厌啦!她是不爱哭的女人,这只是小事,很小很小的事情,不值得哭泣。
那次辛苦一个月的企划案被人偷走,她也没哭不是?
还有那次,手下员工看不起她年纪轻轻就来带领他们,联合起来欺侮她,存心和她唱反调、看她出丑,她不也没哭?
所以,才不要哭呢!反正她已经长大了,有没有父爱都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