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头小子。”齐士坟掀了掀嘴角,讪笑的说。
“老头子。”胜券在握,任晴才不管他是谁,凉凉的顶了回去。
齐士坟额头上的青筋都暴出来了,连做几个深呼吸,才咬牙的说:“一句话,不准告诉朝予,我就答应你们结婚。”
“当然,伯父说了算。”达到目的,任晴也很干脆。
有关于齐士坟逼他们分手的事,他本来就一个字也不想提,因为不想再伤她一次,不过现在正好拿来利用。
谁教她在意齐士坟答不答应,为了让她欢欢喜喜的出嫁,他只好出此下策了。
“还有,结婚后得搬来和我一起住。”齐士坟继续要求。
“如果你不怕天天看我们亲热到眼睛抽筋的话,乐意之至。”任晴笑得可开心了。他本来就不是个会介意别人脸色的家伙。
齐士坟的脸色泛黑,又不得不在心底佩服这个小子。
至少他靠着自己,一步一脚印的爬到今天这个地位,名声和财富也都有了,女儿嫁给他当然不会吃亏,更可以说是门当户对,可是……他非得跩得二五八万吗?
“你们谈完了吗?”齐朝予再也等不下去,探头进来。
齐士坟注意到任晴一见到女儿出现,眼里立刻再也容不下其他事物,眼神专注而充满生气。
一个女人能点亮一个男人的眼睛代表什么意思,他是懂的,而这才是他真正答应,不再反对的理由。
他们是真心相爱,也用时间证明了一切。
“婚期决定了,记得提前告诉我。”齐士坟僵硬的抬起嘴角。
齐朝予难以置信的看了看父亲,再看向任晴。
任晴面带微笑的搂着她的腰,低声说了“我就说我办得到”、“不担心了吧”之类的话,然后迎上齐士坟。
“老头子,我想你会需要一套称头的西装,等会儿我替你量尺寸。”他的语气有够嚣张,随即带着喜悦不已的齐朝予离开。
齐士坟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兀自喃喃“还是不该答应才对……”
—全书完—
初恋单炜晴
扁看到标题那两个字,心就会忍不住揪紧的人,应该不会只有我吧?
一直很想写学生时代的初恋故事,当然并不是因为我个人有某些特别的回忆或体验,纯粹是很喜欢那种纯洁无瑕的感觉。
我的某个朋友现在大约二十四、五岁,她的男朋友是从国二还是国三开始交往到现在的。
老实说,我也是不相信初恋能修成正果的人。
不,应该说就如同齐朝予和任晴都想过的“即使初恋能开花结果,也不可能会发生在我身上”这样的感觉才对,事实也证明真的是如此,但是我很想看我的朋友和她的男朋友修成正果,一旦他们两个结婚,我也会很开心。
不过这并不是他们的故事,也与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唯一有关联的,大概是我写到后期,渐渐的想起他们,于是更确定想要把这个故事完成的心情。
接下来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会展开我的第一个现代系列稿。
相信大家一定会想,什么第一个?明明现代稿都是相关联的呀!
嗯,如果是看我的书有一段时间的人肯定更这么认为,所以让我解释一下,会如此开宗明义的说是第一个,是由于我从来没把现代稿挂过系列名,本来想说以后也都不要挂,只是有关联而已,不过忍不住就想这么做。
这样一来,就会破坏我古代稿有系列名,现代稿是孤单小丰团结力量大的情况,搞不好下次就换成古代稿不挂系列名,而有关联。
以上,谢谢大家的收看,我们下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