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在一家店名“绿野仙踪”的西餐咖啡店内,三个言情小说作家,难得优闲的聚在一起共餐。
法式香烤小春鸡、德国猪脚……美味的食物在眼前,馋涎欲滴。
笔名轩辕空的高茵茵,率先出声:“好想……好想……好想谈恋爱!”
她的话一出,让另外两人互相讶望了一眼,手中的刀叉自然放下。
她们以为她是忍不住馋涎,想要先吃为快,没料到茵茵出口的话。竟是和美食扯不上边的。
温柔的岑思,笑望着她。“菌茵,你怎么突然有这念头?”
可爱的高茵茵微噘着嘴,哀怨的目光在店内扫射一番。
“看!一眼望去,全部都是情侣,真令人羡慕!”
原本,她也很高兴三人—起来用餐的。
虽然三人住在同一个社区内,但因为写稿、赶稿,三人的时间常常凑不到一块——
好不容易今天能够优闲的共餐,她也很珍惜这难得的友谊时间,但是……
一眼望去,都是情侣档,真令人触景伤情 狘br />
“想谈恋爱!?我们不是每天都在操控书中男女主角的恋情吗?”笔名醉月的殷萝桦淡然一笑。“要操控自己的恋情,难如登天吧!”
说着,萝桦眼神一黯,又坠进藏在时光中的十八岁约定。
岑思和高茵茵互望一眼。
知道触及了殷萝桦心中的伤痛,高茵茵面有愧色。
“萝桦,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要提的。”
那愧疚声,拉回了殷萝桦的思绪:“不会。你多提几次,免得我一不小心,写稿过度,得了脑细胞衰弱症,把它给忘了。”
又是一个云淡风清的笑容,经过了许多年,她的自责未曾减少,但至少她已学会释怀,不再让它逼她走近瘠苦黑暗的角落。
“别顾着说话,吃东西吧!”岑思那如春风般的笑容,令人感觉舒服极了。
“是啊,好不容易放纵自己,品尝美食,吃完这一餐,至少得摇一千下的呼拉圈、再做一百个仰卧起坐,和十个仗地挺身——”才吃了一口,高茵茵就担心高脂肪和高热量,会让她纤瘦的身材走样。
“茵茵,你的烦恼还真不少。”大啖了一口猪脚,殷萝棒晒笑着。
“其实,目前来说,我最大的烦恼,就是……我好久没写稿了!”两道细眉拢起,拢皱一抹忧愁。“怎么办?愈久投写,我的心愈慌。我一直觉得,我投有爱的感觉,男女主角除了对看,还是对看……想想,我笔下的人物真可怜。你们笔下的男女主角,谈起恋爱,都恋恋情深、轰轰烈烈的,可是我写的却是淡如水……他们一定很埋怨我这个主人!”
“可是,你写的故事精采,各大门派的明争暗门,看的似惊叹,网友不都说,你堪称是金庸的接班人!”萝桦给她打气。
三人分属不同的出版社。
岑思,是言情小说界一致推崇的天后作家,她笔下的爱情,朴实的深人人心,一如她的笑容,给人春风拂面的舒悦感觉。
轩辕空,言情小说界的一匹黑马,虽然写稿、出书的速度慢,但拥戴“他”作品的书迷,可是不少。因为笔名和作品张扬武侠风的性质,很多书迷一直认定她是男的。
醉月,掀起小说界情色风暴,自出道以来,一直是个争议性大的作者,窜红的速度令其他同行眼红。网路上,攻击她的言语几乎没有一天停过,但她不在乎,她只做她自己。
三个人的结识,是个偶然。她们喜欢拿着笔电到图书馆、到咖啡店,进行写作的工作。时常巧遇,久而久之,从点头打招呼、谈天聊心、进而成为知己好友,还想约在同一社区内住下。
友谊的梦想完成,接下来,她们要圆恋爱梦。
“还是岑思最幸福了。”高茵茵把话题又转回来。
“她有个Mr.Ringt。”羡慕的神情,凝望着那个幸福的小女人。“每天发E—mail和她传情话,难怪她写的爱情,都是那么甜、那么幸福!”
腼腆一笑,岑思眼中有着幸福的韵味。“他要回来了。”
一句话,在喜悦的笑容中涌出。
“你的Mr。Right要回来了!?”高茵茵叫道:“好想赶快看到他!”
“茵茵,你好像比岑思还兴奋。”殷萝桦笑睨了她一眼,“又不是你的情人要回来。”
“我当然高兴了!岑思的情人,就是我的情人典范,我要找一个跟岑思的情人一样的男人,每天和我通E—mail传情话,这样一来,我就有爱的感觉,可以谈恋爱,也可以写稿了!”一举两得,真希望这种幸福马上降临。
爱情与面包兼得!?”萝桦装出一脸大大的诧异神情,
“原来,茵茵也会为自己的未来盘算了!”
傻笑着,高茵茵吐吐舌。
“会的。茵茵,你又可爱又漂亮,一定会有很多人追求你的!”岑思端着白开水敬她。“我祝你早日谈恋爱。”又举杯邀对面的美人。“萝桦,你也是。希望你能再找一段幸福。”
三个女人,端着白开水干杯。
爱情,是她们笔下的产物!
爱情,是她们心之所向!
爱情,是幸福的开端……
第一章
双手在键盘上敲打着,岑思的眼在笑、心在笑……
后天!就在后天,她思思念念的那个人就要回来了!
三年了,他们足足有三年没见面了。
这三年来,只靠着E—mail传递彼此的消息。
他是倔强的,怕她汇钱给他花用,所以,他不给她电话号码、不告诉她他住在哪里,甚至也不打电话给她……
他是大她两届的学长,成绩优异,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才进校门,她就听说了他风光的事迹。
他们的恋情,算是一见钟情吧!互见的第一眼,情苗就在心中悄悄滋长,在她二哥岑恩的推波助澜下,他们成了一对恋人。
她二哥和他是同班同学,二哥的成绩算是不错,但及不上他,因为二哥很多时间都在追女朋友。
而他,不敢浪费父母的辛苦钱,常常他和她的约会地点,都是在图书馆中度过的,所以,她的成绩好,也是拜他所赐!
现在,二哥已经结婚,还生了两个小孩,时常问起他们什么时候结婚。
鱼缸里的小金鱼,无忧无虑的悠游着,似乎也感染了她喜悦的心情。
继续!?她还没想到这个问题,只要他能回来,她别无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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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天早晨
岑思起了个大早。明天旭森就要回来了,他没说要直接回家去,或许,他会在台北待个几天。
她把客房整理干净,枕套、床单全部洗过,如果他想在她这里小住,她会给他最干净的空间。
大哥、二哥相继结婚之后,家里感觉上变小了些,加上小娃儿的出生,哭哭闹闹的声音,多多少少影响了她写作,所以,在取得父母的同意下,她自己买了房子,而会选在台北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出版社在台北。
她希望,她买房子的事,不会给他任何压力。
以前,他家穷,他从来不去她家,直到有一回她因盲肠炎开刀,他才破例踏进她家门去看她,手上提着他母亲煮的鱼汤。
那鲜美的鱼汤,至今仍令她难忘,因为提着鱼汤的他,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去过她家。
所以,想念他的时候,她会煮一锅鱼汤,细细回想他到她家的情景。
待把客房整理干净后,才发现已过了中午十二点。
下厨房,今天,她的午餐,就是一锅鲈鱼汤。
煮好了鱼汤,她习惯在吃午餐之前,上网收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