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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愁 第2页

作者:夏彤

猴子却抿了一下嘴角。“爱现!嘴巴跟老哥一样滑头,真是物以类聚。”

接着贝斯手。Keyboard手和鼓手也各自秀了一段,再介绍自己的名字,个个都是性情中人,但是有一点路小筑倒感到好奇,一个乐团里该有的角色都齐了,那么躺在稻草堆里安然睡大觉的人,又负责哪项乐器呢。最厉害的是刚才那么嘈杂的情形下,他的睡眠居然可以毫不受影响,身子竟连动都没动一下,好像身处外太空似的。

路小筑不免好奇地问:“他呢?”

所有人的目光一致看往稻草堆,侯亚农开口欲回答她的疑问时,侯敏倒抢先说话了。“他叫夏霖,负责作词作曲的。”她的神情愉悦而兴奋,脸上还漾着幸福的神采。

到这儿,再笨的人都看得出来了,她总算才了解猴子为何那般热心地陪着她来山上探班了,原来是别有目的的。

“喂。夏霖,醒醒呀!我来了!!”候敏蹲到夏霖身旁,嘴巴凑到他的耳朵边,小小声虫呜似地叫唤着,两眼充满爱慕地看着他。

然而睡觉的人仍是继续睡觉,不为所动,倒是候亚农说话了。“别吵他,让他睡吧!

候亚农叫开老妹,冉转头向窦季天吩咐:“豆子,你扶夏霖进去里面的房间睡,免得着凉了。”

那个叫豆子的人,正要放下手里的贝斯时,侯敏已经走过去稻草堆了。“我来就好。”她动作轻柔地搬动着那副削瘦高长的身躯.似乎有点力有未逮,只好又抬头叫了声。“小筑,来帮我一下。”

她楞了愣,怎么要她去抬扶一个不认识的男生的身体,怪怪的。

“快点过来啊!”她还在犹像不决时,猴子的手却已经整个抱住那个人的上半身了。

她慢慢地挨过去,心里衡量着该从哪个角度去扶持,比较不尴尬。

“哇,夏霖好幸福呢!我也要。”那个叫豆子的男生调侃着猴子。

“你啊,下辈子吧!”猴子老实不客气地以回去。

这就是她欣赏的猴子,敢爱敢恨,可以明目张胆地去爱一个人,毫不畏惧别人的眼光,反观自己却老是别别扭扭的,什么事都闷亦心里发衅,留在脑子里反刍咀嚼,别人永远不会知道她在想什么。

后来,在山中小屋待了三天两夜,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贴近候亚农,也是两人相处最久的一回,能和喜欢的人共同作息,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当然是各睡各的床,她已经心满意足了,衷心地感谢猴子死拖活拉将她带来这儿。

当然在这几天里,她也慢慢和其他的乐手混熟了些,虽不像猴子和他们那般熟络,倒也可以说说话开开玩笑了,除了那个叫夏霖的男生,原因不是她不愿和他说话,而是在那几天里几乎不曾见他开口说过话,就是最善于哈拉的猴子也无法打开他那两片封锁的嘴唇,一个人生起闷气来,因为谁都看得出来猴子可是为他而来的。

她不明白为何那个人老是眉头深锁,一身的白衣白裤更增添几许忧郁气质,不像其他的团员,黑衣皮裤,十足的摇宾味。有回,她正要出门去找侯亚农,忙乱问差点和他撞个满怀,他连道歉也没说一声。只是双手插在长裤口袋里斜斜地瞟了她一眼,看得她浑身起哆嗦,站在门外的豆子见怪不怪地对她说:“这家伙就是那副德行,阴阳怪气的,别理他。”

路小筑倒是淡然,反正是不相干的人,也没打算主动和他攀谈,她的目光只锁在候亚农身上,才没空理会这样的怪人呢!后来的几天里,仍见他老是闲闲散散地在山林间晃来荡去像个幽魂似的,从不与人交谈,老是手里夹了根烟,也不真抽,就是习惯在两指间夹根东西似的,两眼总是眺望着远方,想事情,想得极专心。

这时的她,才会好奇地揣侧着,那个人究竟在想些什么?

☆☆☆

暑假结束后,升上高三了,她应该“挖粪涂墙”的,否则明年怎能考上下大,加入热音社呢?更别妄想要天天见到心仪的候亚农,唉!人的一生里好像有很多事情是要条件交换的,真是无奈。

一九九九年带点世纪未的苍凉感,那天,好像是九月九日吧,只记得是刚开学没多久,黑板上写着距离大学联考的日子已经破三百了,即使下课短短的十分钟里,同学们仍伏案啃书,几乎要把桌子也吃了,可她却还有那种美国心情突然超想吃街口那摊杏仁露,为了消弭罪恶感,还给自己找个合理的借口。“反正多读那十分钟也不能保她一定上T大,不如吃饱了,比较有体力读书效果肯定更好。”

猴子则在一旁戏谚她说!“钦,你不是视“考”如归的吗?怎么开始学人家熬夜念书挑灯夜战,结果战出一肚子火气来,所以一大早就想吃杏仁露降火气啊?”平常她们多半在放学后,才去吃的。

“死猴子,再废话就不顺便帮你带回一碗。”候敏调侃的表情当场变得诌媚,路小筑得了机会反讽。“咳,真是鸟为食亡啊!”侯敏不甘示弱地又要耍贱嘴,但她可没有大多时间奉陪,得把握第一堂下课的短暂时间,溜出校外去买回杏仁露,动作快一点的话,也许还来得及在上课钟响前享受到杏仁露的清凉爽口。

谁知道她才拐出巷子口,就见一个身着白衣白裤的男生,险些昏倒在她面前,脑子里也没多思老一秒,本能地上前扶住,定睛一看,那张苍白无血色的脸庞,居然是她见过的,心里暗叫,这人不是那个在山中小屋里终日不说话只会看山、抽落,想心事的忧郁男生吗?

她急惶惶地问道:“要不要送你去医院?”一边很努力地想着他的名字。

而他不但没有回答,反而面露惊慌地将她推开,好像见了鬼似的,努力地使尽最后一丝力气,疾言厉色地吼着:“我再也不要住进医院了——”接着就气衰力竭地昏倒了,幸好她及时拉住他的白上衣。

一样的白衣白裤,她想起来了,他的名字叫夏霖。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交谈,显然不是很愉快。

当她奋力扶起他之际,不远处有另一对的一男一女,两人的对话随着一阵早晨的微风吹送过来。

“姑娘请问现在是什么时辰?”

“九点九分。”

对于那样的问话,她的心里感到好奇,却没时间回头张望,救人要紧哪!

在医院里,急诊室的护士问她:“你是他的家人吗?”

她摇头。“不是。”她跟他没瓜葛的,只是见他昏倒了,不送他来医院,好像对不起从小所受的教育。

“那你是他的女朋友?”护士又问了。

这回,她的头摇得都快将头皮屑摇出来了。“不是的。不是的。”他那么不爱说话,大概得找个会手语的女朋友吧。

护士没耐性了。“那你到底是他的什么人?”手上拿着表格,无从下笔描述她跟夏霖的关系。“总不好把你写成“路人甲”吧?”

路人甲?想想也差不多,她跟他根本称不上认识,只能说见过面而已,那一层薄薄的关系,和路人甲差不了大多。

她有点腼腆他说:“我是他参加的热音社社长的妹妹的同学。”这样的描述有点像在绕口令。

护士小姐也听得团团转。“那你总该知道他的名字吧?”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好像叫夏霖。”

她犹豫的语气,似乎不能取信于人,于是护士小姐自行在他的身上翻找着,也不知是护士小姐翻动他的身子时惊扰了他,还是他的昏迷属于间歇性的,就在她跟护士小姐讨论时,他突然又醒来了,但仍是软弱无力的,眼帘一掀开,没先开口向她道谢,竟劈头就说:“谁让你送我来医院!”紧皱着眉头,眼里燃烧着火气,好像他的痛苦是她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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