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因为我喜欢
所以我愿意
和你相偎
邯中业将车子停好在自家的庭院门前,却意外的看到他的家里竟然灯火通明!莫非他家遭小偷了?
不!不可能,现在的小偷再怎么大胆,也不可能这么放肆,偷东西还开灯哩!
邯中业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回家,一打开门,只见客厅里的电视是开着的,几盘水果、冷饮零星的摆在桌上。
“你回来了啊?”一个女人穿着他的汗衫、短裤,头发随便的盘在后脑勺,一副很悠闲的模样。
奇怪?这个女人怎么有些眼熟?邯中业用力的眨眨眼,想把她看清楚。
“怎么?你不认得我啦?”女人咧着嘴笑,一副倾城倾国的笑颜。
她朝着他走近,以纤纤玉指不断的指着自己的鼻头说:“我呀我啦!你老婆呀!你忘了吗?”她开始自我介绍。邯中业终于想起来了。
她是于知燕——他那个已经离缘的妻子。
只不过………他们是三年不见了。
“你变了。”她变得比以前更率性,也更野了,他几乎要认不出她的模样。
“变老了吗?”于知燕不怎么紧张地随口一问。
他知道她是在开玩笑。
她虽然爱美,但却不是那种会介意自己变老的女人,如果她介意,她不会日夜颠倒,总是当个画伏夜出的夜猫子。
她爱玩甚于爱美。
“你是怎么进来的?”他换了个问题问,不想正面回答她的问题。
于知燕从短裤里掏出一串钥匙。“你的习惯没改,我在花圃下找到的。”她把他的钥匙还给他,还嘱咐他要小心一点。“我若是坏人,想要进来你家干坏事根本就易如反掌。”
他把钥匙藏在花圃下,是方便了自己,也方便了歹人。
“你再这样随意的把钥匙放在花圃下,那你家的锁也只能防君子却不能防小人了。你别这么看我,我是好意的提醒你,现在世道不好,光天化日之下都有人抢劫,你还如此的不小心,让歹人有可趁之机。”她跳上沙发椅,盘腿坐在沙发上,昂起脸,突然问起他的家人。“你老婆呢?”
老婆?!
他愣了一下,因为,他先想起的老婆竟然是她!可是她早已下堂求去,不是他的老婆了,他干嘛还老惦记着她呢?
“我没再娶,你知道的不是吗?”他抽掉挂在脖子上的领带,唤好室内鞋,走进厨房拿水喝。
于知燕跳下沙发,跟在他的后头走。
“你又知道我知道你没再娶的事了吗?”
“你身上穿着我的汗衫跟短裤,足以见得你曾经去过我的卧室,看过我的衣橱,你不会没发现我的卧房里只有我一个人住的事实。”
他的推论还满合理的,于知燕频频点头,承认自己的确是发现他还没娶老婆的事实。“顺便告诉你一件事,我把我带来的行李全搬进你家的客房里了。”他没有家累,她刚好办事,因为,这样就算她理所当然的人侵他家,都没有人可以管得了她。
“你的行李在我的客房里!”邯中业的眉头皱了起来,他着实不怎么乐意见到她这么任性的闯进他的生活。
“嗯哼!”她点点头。
“为什么?”
“因为我没地方住,所以只好来投靠你了,你不介意吧?”于知燕的目光中带着一丝祈求的神色,一副可怜的模样。
她明知道他向来无法拒绝她的要求,只是他不了解,“为什么你非得来跟我住不可?”
“我不是说过,我没住的地方吗?”
“你可以回老家。”
“我不要回台南。”台南是个古老的城市,而她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都会女郎,如果住在台南,她绝对会闷死的。
“你就收留我一阵子吧!饼阵子等我找到工作、找到住的地方,我就离开,绝对不会防碍到你。”她举手发誓,脸上没有半点真诚。
他要是真的相信她的誓言,那他就是个十足的傻子。
邯中业板下脸问:“你怎么知道你现在硬是闯进我的生活,就不算是防碍了我的日子?”
“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如果有女朋友呢?你来了,我女朋友要是吃起醋,以为你跟我之间有什么暧昧,你能负责吗?”
“你有女朋友吗?”她不答反问。
他没回答。
他不答,她就当他是有了。“那你的女朋友为什么不搬来跟你一起住?我去过你的卧房跟浴室,那里完全没有女人的盥洗用具。”所以她才笃定他仍然是单身一个,因此大胆地搬过来。
“我还以为你仍然是孤家寡人一个呢!”她完全没想到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如果邯中业够聪明,他就该顺着她的话说谎,让于知燕真的认为他已经有女朋友了,然后要她拿着她的行李,远远的滚离他的生活,但——他没有。
面对于知燕,他还是实话实说地表明,“我没有固定交往的对象。”
“所以我可以住下来了对吗?”于知燕的眼中立刻闪着慧黠的亮光,一副她早就料到的得意表情。
她真的一点都没有变,总是以很迂回的手法达到她想要的目的,邯中业不禁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气馁。
“是的,你可以住下来,直到你找到工作或是新的住处。”对她,邯中业从来做不到狠心的拒绝。
他记得他们两个当初交往时,就是像现在这个样子——她霸道、他顺从,在他的生命中,仿佛只要她一接近,他便会无条件的接受她所有的要求,不管是有理的还是无理的。
而他们两个究竟是怎么会牵连在一起的呢?
这就要从她大三那年说起了——
那时,是她跟她的那群狐朋狗友们打了个赌,而她输了吧?!
“不会吧!这个拙男!”于知燕瞪着前方那个书呆子,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
“喂喂喂!你们这样太过分了哟!找这种货色来让我勾引,根本就是存心想为难我嘛!”她狠狠的瞪了朋友一眼,摆明了她根本“不呷意”他们找来的男人。
而她那群狐朋狗友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最基本的礼义廉耻,看到她的为难之后,还很厚脸皮的撂下一句话,“愿赌服输。”
“怎么?知燕,你该不会是输不起吧?”
“或者是你认为你的魅力不足以勾引那个书呆子?”
“不会吧?知燕,你是大伙公认的处男杀手耶!”在T大有个流言,说在于知燕身边方圆百尺内没一个是处男,换言之,只要于知燕肯放段去勾引一个男人,那么,那个男人便会乖乖的臣服于她的裙下,至今无一人能幸免。
“激将法对我无效,你们省省口水吧!”于知燕挥挥手,叫他们别再浪费唇舌,她不受那种激将法的影响。
“这种小把戏也想唬弄我于知燕,你们当我是三岁小孩啊!”
“好,不玩激将法的游戏,就说我们刚刚的赌约吧!是你说的,如果你不依约定行事,那你就要连清着我们几个吃三个月的午餐,而我们这群死党男男女女加起来,不多啦!就七个而已。”
七个?!七个还叫而已啊!
于知燕的脸都绿了一半。
这七个吸血鬼各个都是败家子、败家女,每天的零用钱都花在吃喝玩乐上,花钱如流水,从来钞票大把大把的砸,也没见他们哪个人眨过一下眼睛;而她于知燕倒也不是小气,偶尔她也会请客,只是——七个?!七个耶!
她竟然要供应他们七个吸血鬼长达三个月的午餐!
开什么玩笑,他们当她家是开银行的,还是印钞票的啊?她爱玩归爱玩,可玩的可都是她的辛苦钱,她哪来那么多的闲钱去供应这些富家子弟们吃午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