蹑手蹑脚的,关静像是怕被人看到似的,偷偷走进厨房。
“哇!玉米蛋饼!”她最最喜欢吃的营养早餐,而且穆允充还相当明白她的喜好,将玉米蛋饼煎得又香又酥,表皮呈现金黄色,看得她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必静用手拍拍自个儿的脸,告诫自己:“别这么不长进,玉米蛋饼到处都有得买,实在没必要吃穆允充煎的;更何况‘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天知道穆允充这么跟我献殷勤,究竟是在打什么坏主意。”
必静很有骨气的走出厨房,又走进去。
“但是,冰箱里的蛋是我买的,厨房里的锅子、铲子也是我的,就连他煎蛋的油也是在厨房拿的;那,我为什么不能吃?”
对啊!她为什么不能吃?
“穆允充他只是出了一点点的劳力,可是我出了蛋,又出锅子、铲子、油,照理说,我应该能吃得心安理得。”
对啊!那她为什么不!?
必静经过一番的心理挣扎,最后终于抗拒了心理障碍,坐在餐桌前吃她的玉米蛋饼;看好哟,是‘她的’,不是穆允充的。
“好好吃哟。”关静三两下便解决了那黄澄澄的香酥玉米蛋饼,然后好满足的将脸趴在餐桌上,直喊着:“好好吃哟;家里的蛋和玉米罐头那么多,为什么穆允充就只煎一个玉米蛋饼?”
小气。
穆允充是个小气鬼,害她吃不饱,心情不大好。
必静肚子饿,又兜到冰箱去找鲜女乃喝,谁知冰箱一打开,她才发现冰箱满满,满满的都是食物。
这全是穆允充添购的!所以她全都只能看,不能吃!她能动的就只有冰箱里的那瓶鲜女乃!
可恶!
必静把鲜女乃拿出来,扭开瓶口直接往嘴里倒;突然,她想到了!
她的眼直直的盯着鲜女乃看,晃一晃,这鲜女乃明明是昨晚买的,为什么她才喝一口就只剩半瓶!?
啊炳!穆允充偷喝她的鲜女乃!那是不是意味着,她也可以偷吃穆允充买的东西?
好好哦,好幸福哦。她都不用出去买东西,就有满山满谷的食物供她吃。
必静一手抱着起司蛋糕,一手拿著左岸咖啡,脸上漾着幸福而美满的笑意。
当敏圆听到关静的转述之后,她实在很想笑。
“小姐,我实在是搞不懂,人家你小扮又没有不准你动他的东西,你于嘛这样用尽心机的找藉口吃他的食物。”
“拜托,我跟他不合耶,这样子,我怎么能很没志气的动他的东西!”
“可是事实上你是真的吃了他的蛋饼、吃了他的蛋糕,还喝了他的左岸咖啡。”
“不是他的,是我的。”关静特别指出订正。“我之所以吃玉米蛋饼是因为蛋呀、油啦,玉米呀,都是我买的,穆允充只出了一点点,一点点的劳力耶;那一点点、一点点的劳力连颗蛋都买不到,我赏个蛋饼给他,那算是很对得起他了。”
“是是,人家菲佣都比你小扮幸福。”敏圆禁不住的开口调侃。“那你可不可以跟我解释一下,你吃了人家买的蛋糕及咖啡又怎么说?”
“有两个原因。”关静用手比了个二。
“洗耳恭听。”敏圆在电话另一端可以想像关静严肃认真的表情。她总觉得关静只要一碰到有关她家哥哥的事,就会变得很奇怪、很别扭,一点都不像是她所认识的关静。
“一来是因为穆允充地也偷喝了我买的鲜女乃,所以我拿左岸咖啡来抵;你说,我鲜女乃一瓶一百零八块,他的左岸咖啡一杯二十五块,这是谁占谁的便宜?”
“你。”
“怎么会是我!?”关静大呼小叫;她简直没想到敏圆的数学差到这种地步,一百零八比二十五;她竟然会说她占了穆允充的便宜!
敏圆算给她听。“你一瓶鲜女乃一百零八,可是人家穆允充可是喝不到半瓶。”
“是半瓶。”那个小恶魔从小就把鲜女乃当开水喝,“他足足喝了半瓶。”她只差没拿磅秤去秤重量。
“好,就算穆允充喝了你半瓶鲜女乃,但你可是足足喝了人家四杯左岸咖啡。半瓶鲜女乃也不过是五十四块,但四杯左岸咖啡可是凑齐了一百元;小姐你说,你是不是存心想占穆允充便宜?”
“拜托。”关静不服,“那是因为穆允充把他的东西放在我的冰箱那;我总得收一些电费吧。”
“这种话你也说的出来!”敏圆禁不住的要佩服关静对她小扮的斤斤计较。“好吧,说说你的第二个理由。”
“说了,就刚刚的电费问题嘛,”
“噢。”敏圆懂了。“为了一个电费问题,所以你很理所当然的喝了人家的咖啡,又吃了人家的蛋糕。这个如意算盘怎么打,都是你占便宜嘛。”
“敏圆!”
“怎么,这年头说实话也有错啊!”敏圆的性子是帮理不帮亲的。
必静嘟哝着嘴,使脾气。“不跟你说了。”
“那好,反正我也有工作要忙。”再聊下去。她老板肯定会辞了她,“那我挂电话了。”
“嘿嘿!你真的要挂电话了哦!”
“当然,难道这种事也有人拿来开玩笑的吗?”若有,也未免太无聊了一点。
“可是我一个人在家好无聊耶。”
“活该,谁教你要为了一个很可笑的心结辞掉你的工作。”
“那个心结可是很严肃的,一点都不可笑。”
“好,不可笑,很严肃、很伟大。”BUT,那又关她何敏圆什么事?“我不管你了,我是真的得挂电话了啦;你若真的无聊的话,不会回去睡回笼觉,别忘了,你今天晚上开始上夜班;bye。”
“BYE。”
币上了电话,关静真的听敏圆的话,乖乖的上床睡觉;但,睡不着呀,哪有人大白天还在睡觉的;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头好痛,最后索性起床,换了件衣服;她决定了,去压马路也好过躺在床上无所事事。
第七章
“0H,SHIT,SHIT,SHIT。”
真是人若倒楣,出个门都会踩到狗屎;当然啦,她关静大美人一个,这种踩狗屎的事还轮不到她来演,但——,她低头看自己一身湿,再抬头看着天;这算什么?刚刚出门时,还阳光普照,才一会儿的工夫,太阳没了不打紧,竟然给她下起雨来,唏哩哗啦的淋了她一身,看她这下子怎么办?
必静抖抖衣服,沮丧的发现不管她怎么抖,她的衣服还是很可恶的绷贴在她身上,让她难过的很想冲出去淋雨,也好胜过像这样的浑身不舒服。
“呃——!”她发出一声长长的悲鸣,引来骑楼下路人的侧目。
“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哀嚎啊!”关静狠狠的瞪视路过的人,好羡慕他们都有伞,为什么就没个英俊潇洒的男人撑着伞来救她呢?难道台湾真的没好男人了吗?
必静悲叹自己的人生无趣,台湾的黯淡无光明,突然,她雪亮的眼光一闪。
对面走来一个西装笔挺的男土,他长相还算英俊,身量高挑,以她远距离的目测,一百八十跑不掉,更重要的是,他手里撑着伞,而且他看起来还很面熟。
面熟?没道理呀,因为只要那个男的身高超过一七五,面容长得还算英俊潇洒,她都会将那人的身分背景资料输入她有限的脑记忆体里,她实在是没那个道理忘记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
必静眯着眼直直的盯着那人看,看他脚步仓促的穿越了马路,看他手撑一把伞,腋下还夹了个公事包。
奇怪?他干吗把把公事包夹在腋下?他的左手是拿来干什么?
必静好好奇,更加注意那男人的一举一动;后来,她寸发现原来那个男的空着的左手是在保护他左手边的老太婆:看看,他还把他的伞大部份全挪到老太太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