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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都是恋爱天 第13页

作者:黄茜

“这是一个小妹对大哥应有的尊重态度吗?”带笑的口吻听不出半点话里应有的质疑。

“你玩够了没呀?”林诗皓懒得听他闲扯。“十万火急地让我秘书Call这个禁忌的号码,不会就只是专程和我讨论我对你的态度吧?”

“你愈来愈没幽默感了,小妹。”

“你每天有几百份公文要批的大企业倒了吗,大哥?”

“如果不想让它倒,你现在方不方便过来一趟?”

“这么严重?”林诗皓两只脚一下从书桌落下地面,撑直她的身体,在椅子上坐正。

“哈!吓到你了!”电话那头的人轻快得意地评论著她的反应。“对你大哥的经营能力太没信心了吧?”

“啐!闲到开起这种无聊的玩笑,我真的开始为你的公司担心起来了。”

“是是是,我马上专心回到工作上,免得它应了诗皓小姐的咒语真的倒了,可以了吧?”

“可以──”林诗皓不耐烦地拖长尾音。“你也可以说说找我到底什么事了吧?”

“嗯,你没听到吗?我刚刚说了啊。”

“除了一堆不好笑的笑话外,我刚刚什么也没听到。”

“都是我的错,我知道。”很认分的语气,只不过说的人把它讲得像个玩笑。“总之你这两天有空到我公司来一趟。”

“可以先请问一下是哪方面的问题吗?”

“一个土地开发案,最后有几个地主摆不平。”

“听起来很简单。”不像得动用她这个休假中的大律师。

“你来看过资料就知道了,电话里讲不清楚。”

“好,你等我一下……”林诗皓看看腕上的手表。“一个小时后见,有没有问题?”

“没问题。你真的要马上过来?”

“Whynot?反正我现在很闲。”

林诗皓挂了电话,晃到洗手间洗脸洗手,换了套稍稍正式的服装,拎个钱包钥匙就出门了。

原本打算开车过去,看看表还有四十五分钟可供她挥霍,念头一转,决定搭公车;丁鸿钧的公司在中山北路,若不是阳光太强,四十五分钟她走都能走到。

丁鸿钧是林诗皓大学时代的学长。

不同系级、不同社团,甚至不在同一个校区,他们会认识进而成为好友,完全藉助便利发达的网际网路、进步的电脑科技。

丁鸿钧念的是企管,很典型的企业家第二代,大学时就开始接触、学习家族事业的经营管理。他很有那种世家长子该有的条件:深思熟虑、负责、深沉、难以亲近。这些很适合接班人的特质,却让他在学生时代成为高傲、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的代言人,被排拒于年轻人的友谊圈子之外;他自己对这种情况可说是甘之如饴、正中下怀,乐得清静。

这和我行我素的林诗皓,似乎有些异曲同工之妙。总之这两个孤僻成性的人在网路上一拍即合,聊得十分投缘,但是却没有像罗曼史小说那样有什么天雷地火的发展,反倒成了大哥和小妹的关系。

两个人真正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丁鸿钧的毕业典礼上,也是他起程赴美的前夕。丁鸿钧在一堆冲上来献花却大半不认识的学妹中,一眼认出了林诗皓,毕业典礼之后,他们聊了一整个下午,面对面地聊些平常也会聊的东西。

在那之后,丁鸿钧和林诗皓的下一次见面,足足隔了六年的时间;直到丁鸿钧回国接掌丁氏企业总部,聘请林诗皓做他的法律顾问。

其间他们的联络一直没有中断,但是也不频繁。

林诗皓很清楚她和“大哥”成不了一对的原因,他们两人太相像、太致力于追求自己的目标──丁鸿钧的是责任,林诗皓的则是自我──在朋友的距离互相打气勉励很好,但是变成情人……

她猜想两个人会因为坚持自己原则最后掐死对方。

会让丁鸿钧胆敢打扰林诗皓至高无上假期的问题,想必绝不是能轻易解决的事。

林诗皓望着车窗外蓊郁的树木,圆山饭店突出的红色外观丝毫影响不了她的沉思。丁鸿钧并不只有她一个法律顾问,他大可寻求其他几位名律师的协助,而不用抬出私人的情谊让她在假期中破例,除非──

林诗皓太清楚自己有一项别人没有的特质:双赢。

丁鸿钧能在几千亿资产的大企业掌权,仁慈、心软、为对手着想都是不可能在他身上出现的形容词,“商场如战场”才是他不变的信念;现在他却坚持要她出马,要“双赢”?!

而看他把她“征召”出来的紧急模样,林诗皓相信,“它”真的快倒了。

不过“它”不是千军万马的丁氏企业,而是丁鸿钧内心坚定如山、稳若磐石的某个惯例、原则。

嘿嘿!林诗皓迫不及待想知道是什么事把她老哥这座没温度的冰山推倒了!

比搭公车早到了二十分钟,林诗皓慢慢踱进办公大厦。

会见企业首脑的过程什么时候变这么简单?连总裁室秘书都省了通报,直接示意她进办公室时,她很不习惯地想着。

“要见我一面比见你还难耶!好像我比你这亿万富翁身价还高似的……”林诗皓边跨进百坪的总裁室,边把她刚才的想法说出来。

“为了恭迎你这个大人物,总裁当然得靠边站,先排除障碍让你畅行无阻喽。”丁鸿钧从他埋首的卷宗里抬起头来,笑看他这个亲近而且唯一的“小妹”。

丁鸿钧没有妹妹,个性和背景使然,真正能交心的朋友也少之又少,林诗皓和他相识多年,交情却没有随着时空移转而变质,“投缘”是一部分原因,真正让丁鸿钧肯深交这个朋友,是因为她真的对他无所求,完全没有任何企图。

林诗皓是他所见过活得最“自我”的人。

不是没动过追求她的念头,但是想想又算了;谁会愿意找一块比自己还硬的石头来砸自己?别傻了!

“好啊,现在大人物到了,你是不是该起来行礼欢迎什么的?”林诗皓大剌剌地靠坐上办公桌。

“给你点颜色,就开起染坊来了啊?”丁鸿钧绕过办公桌,惩罚似的拍拍林诗皓的头。“乖乖谈正事,先看看这份资料。”他把原先自己正在看的卷宗递给她。

林诗皓模着头瞪了大哥一眼,才将档案翻开约略浏览一遍,不到三分钟便合上卷宗。

“这块地不错,好山好水,房子盖好记得替我留一户。”

“就这样?”手插在口袋里的丁鸿钧停止踱步,满眼错愕地望着她。“你对里头的土地持有人资料没有任何意见?”

“很难缠啊,我知道。”林诗皓跳下办公桌,往另一边的吧台晃过去。“可是对你来说都算不上什么问题,不是吗?”

她打开吧台下的冰箱挑了罐海尼根;既然主人烦得忘了礼貌,她倒是不介意自己动手。

“是没错啦……”丁鸿钧闷闷地吐出几个字,丝毫不察他正在自打嘴巴,还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好了,我不找你麻烦了。”严肃冷硬的丁总裁破天荒地表现得像个心事重重的少年,代表事情真的严重喽!“这种属下早该摆平的案子会一路提报到大龙头的,我猜是那个……称作徐太太的地主吧?”林诗皓大胆地假设着。

“你怎么知道?”原本背对她的丁鸿钧一下转过身来。

“直觉。”林诗皓耸耸肩,灌下一口啤酒。

档案里列出的是“丁氏建设”新近收购的一笔土地,紧邻捷运站,背山向海,还环绕着一条尚未动工的快速道路,可以想见未来的“钱景”不可限量。“丁氏”早在两年前就着手购进大片林地,到今年初,林地正式变更为建筑用地后,就只剩零星的小块土地分属于不同的所有人,也就是档案里的几个经过调查的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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