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声音,却没有人影……难道她是真的见了鬼?
宋沛恩头皮一阵发麻,“你你你是鬼,怎么我瞧不见你?”
“我在这里呀!妳低头看看。”
她心跳万分的低下头去,生怕会看到什么青面獠牙的鬼怪,但是并没有。
只有来福,依然对着她摇尾巴,咧开了嘴笑,还对她说话,“瞧见了没有?我在这呀。”
“来、来福?!在说话……”
虽然宋沛恩曾经想过,如果来福能陪她说话,那该有多好,可是当这个想法居然变成事实时,她竟砰的一声,昏倒在地。
来福忍不住抱怨,“妳怎么这么不中用?死人不怕,鬼也不怕,居然怕只会说话的狗?”
宋沛恩轻轻的睁开眼睛,印入眼帘的是一张充满笑意的熟悉脸庞。
贺兰那始终挂着笑容的脸庞,似乎成了她这些日子以来,最最熟悉的东西。
所以当她毫无防备之时陡然见到,一点惊讶感也没有。
“妳醒啦?”贺兰笑着说:“我昨晚看到妳睡在门口,所以把妳抱进来。”
“谁跟你睡在门口!我是昏倒在门口啦!”
想到昏倒,她直接跳起来,大叫一声,“来福!来福牠……”
她一边喊,一边用眼光梭巡那只会说话的狗。
“是呀,是来福硬把我咬来的。”他这辈子还没跑那么快过,多亏了来福在后面追,让他知道原来他还挺能跑的。
“不是!”她瞪大了眼睛,指着懒懒散散躺在门边的来福,“牠会说话!牠会说话啦!”
贺兰看了一眼正在悠闲晒太阳的来福,忍不住摇摇头,“妳是不是又病啦?”
他都已经把她的饮食起居照顾得这么妥当,还生病的话真是太对不起他了。
“我没有生病!牠真的会说话,有一只鬼附在牠身上!”眼看他一副不相信的样子,宋沛恩忍不住着急了。
来福无辜的看了一眼牠的主人,轻轻的汪了一声。
“好,我知道有一只鬼附在来福身上。”贺兰看她发急,于是勉强相信,“现在应该没有了吧?因为来福不会说话了。”
“可是、可是……”她下意识的抓住他的衣袖,自己却没有发觉,“真的有!我听到了。”
“我知道真的有,没人说妳说谎呀!呼——”他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天都亮了,我得回去了。”
看守了她一夜,他现在才觉得疲累,想到该回家睡觉了。
“天亮了?”她看看窗外刺眼的阳光,惊讶的说:“你一直在这?!”
“对呀,看妳打呼兼流口水。”他点点头,“是有点无聊,不过还能忍耐。”
“我不打呼也不流口水的!”她大声的抗议之后又想到,“干么不叫我?”
想到自己的睡相让他一览无遗,她忍不住靶到一阵尴尬。
贺兰一耸肩,“妳睡得很甜,扰人清梦不大好。”
“那你干么不走,谁要你留在这边看、看我睡觉!”她感到生气,一半是因为难堪,一半又是因为自己居然不大想责备他。
虽然她人事不知,但有人在旁边陪着的感觉,却是异常的温暖。
这问屋子里,一向没有声音的,可是一旦挤进了他的人之后,却变得好热闹,热闹得让她好怀念那种感觉。
他朝来福一指,无奈的说:“我也想回家睡觉呀!可是我这一离开椅子,牠就对我低吼,我怕牠对我不客气。”
宋沛恩一听,忍不住举起拳头,朝他胸膛捶了一拳,“滚你的吧!”
原来如此,她还以为他是个好人,原来是个怕狗的胆小表!
他嘻嘻一笑,“好,我要定走!对了,厨房里有小米粥和菜,还挺好吃的,我已经不客气先吃了。”
“我有说请你吃吗?”简直把这当他家嘛!居然自己跑去煮粥,八成是他自己肚子饿了,绝对不是好心特地帮她做饭。
“都吃下去了,也来不及了。”他哈哈一笑,站起身来,小心翼翼的从来福旁边走出去。
宋沛恩看着他走入阳光里,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而且那种感觉她很熟悉,就是孤单……
为什么他一离开,她的孤单感就更加深了呢?
“人家为妳在这守了一夜,还做了早饭,这么有情有义的男人,是我都会感动到。”
闻言,宋沛恩瞪大了眼睛,盯着伸着懒腰的来福,“你、你、你……”
“妳别又昏倒了,我又不可怕,只不过是只会说话的狗而已!”
这次她果然没昏倒,她只是尖叫着,“贺真!贺真!你快来呀!来福又说话了!”
伴书将一盏热茶往书桌上一放,嘿嘿的笑了几声,说道:“公子爷,喝杯热茶吧!你念了这么久的书,该休息休息了吧?”
“等一下,正看到紧要关头。”贺兰挥挥手,示意他别吵。
烛光下,他聚精会神的翻着手中的书册,对很少安静下来的他来说,这种场面是很难得的。
“可是公子爷……”伴书不死心的又说:“晚点茶冷了,那就不好喝了。”
以前二公子也长挑灯夜读,只不过人家读的是圣贤书,哪像大公子看本写着神仙鬼狐的小说,就看得废寝忘食了。
贺兰更不答话,直接拿起杯盏,眼睛始终没离开过小说,一口气将茶喝干。
“真烫。”他将杯子往旁边一推,“好了,可以收了。”
伴书又将桌上乱丢的书迭整齐,在他身边转来转去的,净找一些不必要的小事做。
贺兰终于放下书,“你到底有什么话要跟我说的?”
这么晚了,他早就可以下去休息了,根本就不用一直留在书房,东模西模的装忙。
与其让他在这边烦,还不如早早问他有何贵干。
“也没什么啦。”伴书搔搔头,有点下好意思的说:“我没有什么话要说的呀。”
“是你说的喔,那我不管你了。”既然他说没有,贺兰也懒得追问了。
“我是没什么事啦。”伴书连忙又道:“只是觉得奇怪,公子爷呀,我一直在想,那个宋姑娘怎么说也是个姑娘家,一个人住在那么破败的地方,是不是有点危险?”
“如果是别的地方,可能有点危险,不过在兴国县的话,你就尽避放心好了。”
奇怪了,伴书一向跟宋沛恩不对盘,怎么会突然关心起她的安危了?
“公子爷,话不是那么说,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呀。”伴书继续说道:“如果真发生了什么意外,也没人知道她出了事。”
贺兰笑一笑,“别人是不会知道没错,不过我一定会知道。”
不然他每天往那里跑假的吗?
“可是如果宋姑娘住在官舍里,其实也没人会说一句不妥当。像朱捕头,他不是也住在官舍吗?”
贺兰奇道:“说来说去,你是想让我把宋沛恩迁过来?”
敝了怪了,这真的有点问题了。
好端端的,伴书为什么要说服他让宋沛恩搬过来呢?
“这个嘛,我只是出个主意,公子爷你要是不喜欢,就当我没说好了。”
“我没说不喜欢,只是奇怪,你怎么突然这么关心起小鼻头来?”
伴书支吾着,“我是关心公子爷,顺便关心一下宋姑娘,人家不是说爱屋及乌吗?”
贺兰笑着拍拍他的肩膀,“原来你对我倒挺好的。”
“是呀是呀,我一直很替公子爷着想的。虽然说宋姑娘嘴巴坏又脾气坏,可是既然公子爷喜欢,咱们做下人的难道能说不行吗?”
这下换贺兰愣了一下,“什么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