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说那不叫流浪,那是I种旅行,在地球上旅行,旅行不会辛苦,如果喜欢,就不辛苦。而且我会长天啊,长大就可以嫁给你。”
她说话的模样,不太像七岁的孩子,少年开始觉得有些好玩。
“小妹妹,为什么才第一次见面,妳就想要嫁给我?”
“你有好长好长的睫毛,像洋女圭女圭那样长,眨眼睛的时候,好可爱。”
少年先是一愣,继而大笑,笑得快喘不过气。
“哈哈哈……哈哈……”
然后,他伸手揉了揉那小洋女圭女圭的头,好不容易顺过气,才说:
“妳果然还是个孩子!”
“我将来会长大,我说过了!”洋女圭女圭这会儿有些生气了,嘟着嘴。
“我知道妳会长大,等妳长大妳就会明白,没有人会因为对方睫毛长就决定结婚的。结婚需要别的理由。”
“什么理由?”
“像是喜欢啊、爱啊之类的理由。”
“哥哥,我喜欢你。”
“哈哈哈……我知道,因为我睫毛长。”少年蹲,一把抱起用洋女圭女圭般的大眼坚定地看着他的小女生。
他十三岁,但已经有一六八的身高了,抱起一个洋女圭女圭还不算吃力。
“小妹妹,哥哥明天就要去英国了,要好几年才会回来,到时候恐怕妳已经找到更好看的洋女圭女圭了。”
“不会,哥哥是最好看的。”
少年笑笑,这回没再说话了。
第四章
偶尔,她会想起多年前第一次见面的下午,他十三岁、她七岁。
她一直没有机会说完那句话,没机会告诉他,她妈妈拥有一半吉普赛人血统。
当时的她没办法完整表达自己,除了他长长的睫毛之外、除了那句“哥哥,我喜欢你”之外,她没能够告诉他,她在紫色水晶球里,看过他好几次了,早在他们第一次见面前,水晶球就多次显现了他的脸孔。
她没有妈妈那么强的天启能力,但妈妈说过,她有看见自己命定里的另一半那种力量。
只是,所谓的命定,不见得能终生相守。
妈妈说,天命定下的事仍存在更动的空间,因为天神给了人自由意志,人拥有最终的选择权。
所以,她纵使在水晶球里看见林旭怀不下百次,仍不见得能拥有他。
因为她有选择权,林旭怀同样也有选择权,他有最终权利选择……不要她。
在心彻底死掉之前,她不想放弃。
又翻阅了一次早拟好的草约,确定一切都OK后,她瞄了眼办公桌上的小型电子时钟,决定利用最后十五分钟,到私人盥洗室补妆。
她今天的套装是特意挑老板最喜欢的水蓝色……“老板”,她已经与这称呼睽违有三年之久了!
三年后的今天,她再度站在他面前,用的是截然不同的身分,他会有什么样的表情呢?是惊喜?还是惊艳?或者……像爸说的,他说不定认不出现在的她了。
还有五分多钟,他会准时到吗?
白瑞绮紧张得快无法吸气,有种几乎要晕倒的紧迫感压着她!
桌上的内线电话响起,她惊得掉了拿在手上用来补妆的粉饼盒,盒子里的小镜子应声碎裂!她顾不得捡拾,疾步出浴间,抓起电话来,顺了好几口气,才能说出话:
“什么事?”
“佳艺的创意总监到公司了,已经在会议室等您了。”
“送一壶洋柑橘茶过去。”
“好。请问总经理要什么茶?”
“……马鞭草茶。”
“知道了。”
币了电话后,白瑞绮忽觉浑身失去力气,整个人跌进办公椅,像刚跑完三千公尺那样软弱,但一切才刚要开始啊……
她没办法,现在不能回头了,她也不想回头了。这是她最后一次尝试了,她要在老板面前喝上一壶马鞭草茶,虽然他一定不记得马鞭草的意义了。不管如何,她下了决心,她要……
她的爱情回来!
抓起桌上的草约,她强迫自己掏出力气站起来。她的爱情战争才正要开始而已,她怎能现在就失去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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愣了几回?林旭怀没法儿去仔细计算了。
眼前这栋花园加上主建筑物,共占地两百多坪的透天房子,怎么看都不像办公室,而现在居然有人拿这样精致美丽的房子当办公大楼?!
两大盆熏衣草在门前迎风摇曳,现在还不到花季,看不见紫色花穗,但他认得那草叶,他住处大门前也有。
不经意地,他又想起跟白瑞绮在一起那两年,她老爱嘀咕门前的熏衣草能招来幸运,但一定得是种在家门前的熏衣草,才有招来幸运的力量……
不只熏衣草,花园通往建筑物那条路径两旁,种的花草他可以叫出十来种的名称,原因无他,他的住处也种着同样植物。
他几乎要以为,白瑞绮住在这里了!
但,绝对不可能!他认识的白瑞绮,现在不知正在哪个国家随心所欲地过着她高兴的生活!
踏进屋子,他任由接待小姐领进一间会议室。
不多久,同一位小姐送进一壶热茶。
林旭怀看着那壶洋柑橘茶,神情像是看着什么毒蛇猛兽般。
他不禁打量起送茶进来的小姐,她笑意盈盈,目光坦然,不像执行着什么诡计的模样。
然而,打从望见屋子、踏进花园,那一株株、一丛丛熟悉的花草植物,彷佛全在提醒他,这里似乎正进行着某种他不得而知的诡计,甚至连眼前这壶洋柑橘茶,也成了这场鳖诈计谋的线索……
等会儿要是再送进一壶“六分热”的茶,他的惊讶也不会更多了:若是能在那扇门后走出白瑞绮这个人,他恐怕都能……坦然接受……
林旭怀甩甩头,想甩掉一进屋脑子就打转着的满堆胡乱想法,这动作引起接待小姐注意。
“林先生,不舒服吗?”
“没。”林旭怀语气很淡,给自己倒了杯茶。
“请您梢候,总经理马上就过来。”
“没关系,是我早到了。等一会儿,无所谓。”
“谢谢您体谅。”接待小姐稍微欠身,掬着笑退出会议室。
不多久,也许不到三分钟,门让另一个人推开。
林旭怀喝了半杯热茶,忙把杯搁下,没来得及仔细看人,先起了身。对方伸来手掌,那是属于女人的小巧掌形……
他稍微闪神,因为没料到是个女人,他一直以为对方该是个……男人。
那天白伯伯是怎么说的?他努力回想,身子倒是有点僵硬,白伯伯在宴会上好象是说--
“这生意,我让我孩子跟你谈。我已经老啰,生意全是孩子在打点。”
是啊,白伯伯说的是“孩子”,不是女儿、不是儿子,是孩子;只是他以为是儿子。
这次会面,全由双方助理敲定时间,他自然更不晓得对方是男是女……只知道对方一定……姓白!
真是废话般的认定。他自嘲地想。
礼貌性地,他先伸出了手;礼貌性地,握住对方的手,却在瞬间握进了一阵莫名熟悉感,他这才对上那双眼睛--
然后,他震惊了、僵直了。
让他握进掌心的小手,他失常地收得更紧,且迟迟不肯放开。
“林先生,你好。”她率先发声,不太确定他的反应,究竟是意味着他认出她了?或者只是觉得她像“某人”?
他沉寂好些时候,终于由齿缝间迸出话--
“我该死的很好!白总经理。”那语气有着气愤意味。
白瑞绮想抽出被他握紧了的手,却挣月兑不得。
“你--”
“三年不见,妳难道不觉得妳的手该让我多握几秒?”
他--认出她了!只用了一眼,就认出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