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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大丈夫 第1页

作者:风光

我爱便利商店风光

这本书的灵感,就是来自于……大家都知道的嘛!

那个便利商店有没有很眼熟?那个部落格好像有听过吧?既然大家都知道,那风光就不再赘述。

镜头转到这个故事,故事里提到了酷青蛙这个图案,当然它是虚拟的。本来风光想自己画画看,试图达到那种又酷又可爱的境界,让读者加深一点印象,不过看到新月小说里扉页的插图那么可爱(每次看到折页里写着“最讨厌的事——梦到被橘子追!”都会忍不住会心一笑。)相较之下,人还是要有自知之明,能把青蛙画得像恐龙的人,还是不要随便动笔,免得读者看完这本书原本是微笑着,看到图后马上吓哭,这样可就一点也不风光了。

另外还有便利商店,这是风光特爱光顾的地方之一。在台湾旅游时,每到一个地点,先找的一定是便利商店,而只要有新产品推出,风光也一定要尝试看看。

有的便利商店主打甜点,有的主打鲜食,有的以赠品取胜,各家花招百出。风光吃了这么多年的感想是:如果大家觉得什么新产品好吃,就尽可能去买来吃个够。

因为好吃的往往很快就下架,然后过阵子换个名称又重出江湖,不过此时它的价钱可能已经提高个几块,爱吃的冤大头就只好认了。这或许也是吸引顾客的行销手法之一,至少风光就常常被骗,哈哈哈……

在看这本书时,请各位看倌把时光往前推个几年,最好是民国九十四年三月以前,那时还没有任何商店推出满额送的活动,这样一来,原骏就是第一个以整合行销方式成功经营便利商店的人了,哈哈哈……

连笑了两段,现在来谈点悲情的东西。

贬穿本书的部落格这东西,或许是风光心里的痛。因为风光也曾经上网注册一个,但上传照片十次有八次会失败,写网志可以写到电脑当机,留言版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结果因为一个“懒”字,干脆宣布它倒闭。所以风光很佩服能够常常更新部落格,甚至把它规划得美观的人,还有,能天天写日记的人更是武林奇葩,耐心与毅力都叫人钦佩。

最后,还是老话一句,希望大家会喜欢这本《首选大丈夫》,也希望观看这本书的读者们,能和风光写这本书时一样,边看边露出古怪的微笑……

前缘

说到庄育雄这个人,一提到白手起家的大企业家,很少有人不联想到他。

以小小的玩具工厂起家,最后成立台湾的百威玩具王国,他创造了一个经济奇迹。虽然这行业已渐渐失去风光,但光是大陆几间玩具工厂的代工生意,仍让他维持着不坠的名声及富裕生活。

这天是他续弦的日子,在妻子过世五年之后。

商业大亨的婚礼,想当然每个来到婚宴会场的人都有着恭贺以外的现实企图,现场俨然成为一场变相的大型商业餐会。

大家都知道他的另一半是商场女强人苏芬芳,也知道苏芬芳带着两个和前夫生的拖油瓶姊妹花嫁给他,然而恭贺之余,大家都忘了——或者是根本没想起来过

——庄育雄也有一个十一岁的女儿,庄净攸。

全场只见到苏芬芳的两个念中学的女儿花蝴蝶似地满场飞,没人去注意那个小女孩的存在。即使她曾经安静乖巧地站在两位新婚夫妇身后,即使她长得像个小天使般可人,即使,在小女孩叫苏芬芳妈妈时,被她用一个鄙夷的眼神给格开……

于是纷纷宾客之间,小女孩消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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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骏和父亲踏进庄家时,婚宴已进行了一半。

年方二十的他,有着少年得志的意态飞扬,清俊冷肃的外表毫无骄奢之气,稳重内敛远超过同年龄的男孩。

原家是第一个引进国外大卖场至台湾的企业,这种新颖的购物方式让原家迅速地崛起,成为批发零售业的黑马。而原骏年纪轻轻已然接班人的架式十足,让外界十分看好原氏企业未来的发展。

原骏和父亲在场上绕了一圈,在恭贺过新郎新娘,并和许多商界前辈打过招呼后,低调地离开会场。

他选中一个人潮最少的方位,想月兑离一下满场市侩的味道,一双长腿跨过矮树篱,出了会场的范围,刚好面对庄家的游泳池。

一抬起头,他便看见三个小女生在池边,其中两个方才庄育雄为他介绍过,是苏芬芳的亲生女儿,而另一个身着白色洋装的小女孩则相当眼生。

才想回头另寻安静处,一场大欺小的戏码恰恰在他眼前上演。

“不要——”

一声慌张但清脆的叫声由那身着白色洋装的小女孩发出,原骏眯起眼,看着苏芬芳的大女儿将某样东西掷入了游泳池中。

“你们怎么可以丢我的项链,那是妈妈留给我的。”小女孩委屈地叫嚷,但人小体弱,根本敌不过两个国中女生,只能用着猫叫般的声音抗议。

“哼!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苏芬芳的小女儿接口,讥讽人的嘴脸和她母亲如出一辙。“告诉你,以后我们就是你姊姊,我们叫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不听我们的话就给我小心点!”

小女孩只是紧抿着粉樱色的唇瓣,默默地看着恢复平静的游泳池面。

“你看她那副死样子,看了就讨厌!”大女儿对着妹妹说。

“连她一起推下去好了!”

“好!”

姊妹俩露出恶意的笑,一步步靠近退缩的小女孩,手一伸就要将人推下池——

“咳!”原骏重重地咳了一声。

使坏的手连忙收回,紧张地望着咳声来处,然后姊妹俩瞪大了眼睛,只有那个抱着头害怕蹲下的小女孩,仍是可怜兮兮地盯着泳池。

“你是原骏!”苏芬芳的两个女儿显然对他印象深刻,在青年才俊面前失了淑女形象,姊妹俩尴尬相视。

“我刚听到苏女士……是庄伯母在找你们。”他面无表情地指向会场方向。

“呃,好,谢谢,我们马上过去。”亡羊补牢地朝他干笑两声,姊妹俩拎着裙子跑了,留下那个被欺负的可怜虫。

原骏走到小女孩身边,淡淡地挑起眉。“你连被欺负都不会呼救的吗?”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管这档闲事,但这小女孩敢怒不敢言、怯生生的模样,牵动他一向冷静的情绪。

不能保护自己的蠢小孩,活该被欺负!不过看在她年纪小,姑且帮她一回,如果她以后还是一副小可怜的样子,那就是她的命了。

“我叫庄净攸,请问大哥哥叫什么名字?”轻启粉唇,明亮的大眼睛朝他眨呀眨,牛头不对马嘴地问。

这女孩长大了肯定也是祸水级的,而他向来讨厌麻烦。“你不必知道。”

“你怎么会走到这里?今天是我爸爸和苏阿姨结婚,他们在那里面。”清湛的目光望向人来人往的大花园,有些羡慕。

所以她是庄育雄的女儿,原骏略带嘲讽地想。庄育雄让继室的女儿抢尽风头,还放任她们欺负自己亲生的女儿,这家人倒是有趣。

“我只是到处走走。”他不想趟庄家的浑水,现在已经后悔插手帮她了。

“我以为你是特地来帮我的。”她咬咬唇,然后小手指着游泳池,“我的项链被丢到池子里,大哥哥能帮我捡吗?”

“不能。”他看看自己身上黑色的正式西装搭配他最喜欢的深蓝条纹领带,斩钉截铁地拒绝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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