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遇到扒手了吗?”
她看着天花板,心虚的说:“差不多。”
“你答应桃花,绝不会让项链离身的。”
“阿磊,你知道我比你大一岁吧?”她好笑的提醒他:“况且你应该晓得,如果我不够格,武哥是不会让我出任务的。”
“你在出任务吗?我以为你只是去巴黎走秀。”
“只是设计师请我帮她亲戚寻找失物。”她轻描淡写的说:“不是什么大案子。”
男人闻言,清楚她刻意省略了其他事,但他没多追究,只道:“你很清楚,那条项链能让桃花安心。”
没错,她很清楚,她也晓得他们会多担心,阿磊是过去这些年来,承受最多关注的人,所以她才找这家伙帮忙,因为她知道他绝对会帮她这个忙,他们没有人想让长辈们担心,也不想引起更多注意。
就是因为这样,她才打给了阿磊,而不是联络掌管电脑室的阿震哥,阿震哥虽然没有武哥那么爱碎念,但是他的保护欲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从小就最怕惹他生气了。对老爸和其他人她都可以撒撒娇蒙混过去,小扮可没那么好应付。
握着手机,她一边穿上牛仔裤,一边道:“我会把项链找回来的,只要你告诉我它在哪里,你找到它的位置了吗?”
“当然。”他告诉她顶链所在的位置,“那是间旅馆,三一八号房,订房的人是杰克·史派罗,寇尔比保险公司的保险调查员。”
“就是他。”她松了口气,道:“阿磊,帮我一个忙,别和桃花说这件事,我不想让她担心。”
“那就别让顶链离身。”
她举起手笑着伸手朝远方几万里外的大弟敬礼,道:“是的,长官!等我拿回来之后,一定会记得把它随身携带的!”
拿她没办法,男人顿了一下,才放缓音调,交代道:“自己在外面多小心注意。”
“我知道。”
“巴黎入夜后很冷,记得加件外套。”
说真的,虽然被碎念有时很烦,但离家千万里时,她还满开心听到家人的关心。
“阿磊。”
“嗯?”
“我爱你。”她半恶作剧半认真的说。
男人在电话线那头再次沉默,她清楚他脸上一定浮现难为情的模样,那让她轻笑出声。
丙然,下一秒只听他粗鲁的道:“别惹麻烦。”
“遵命。”她笑着应道,这才挂掉了电话。
苞着,她的手机再次响起,是阿磊传来的新讯息,上面除了详细地址,还有地图和某人的背景资料。
她开心的吹了声口哨,抓起小包包,将手机扔了进去,和工作人员打了招呼后,心情愉快的到大街上招了辆计程车跳了上去。
第2章(1)
尸体、瞳孔、握枪的手。
嘴中的弹孔、墙上的弹孔、沾血的地毯、血液喷溅的方向与范围。
一张又一张的照片在电脑上出现,钜细靡遗的展示着犯罪现场。
那女人没有遗漏任何可能,她注意所有该注意的地方,甚至现场进出的警员,还有之后到达的法医。
每个人的脸孔都十分清晰,她连警员采集指纹都拍了照,那些指纹照片清楚得吓人,他不在乎那些警方已经采集的指纹,比对指纹是耗时费力的事,让警方去做比他自己浪费时间要省事,他有自己的管道可以在事后拿到结果。
他在乎的是这个女人注意的事。
谤据她的说法,她是红眼意外调查公司的人,回来的路上,他打听了一下这间公司,红眼在业界小有一点名气,老板姓韩,是华人,CIA出身的探员,卑鄙、狡诈、小气、凶狠,简而言之,很不好惹。
他的消息来源告诉他,红眼专门调查意外,但显然不少人都认为意外和谋杀是同一件事,很不幸的,这两件事确实常被故意混淆,许多凶手总是想把谋杀假装成意外来逃避追缉。
所以,红眼调查意外,而且也接受客户委托缉凶,这说明了为什么这个女人对这具尸首这么有兴趣,且能在第一时间判断出布莱克是死于谋杀而不是自杀。
乔依丝是混血儿,有个中文名字,叫屠欢,是亚洲小有名气的模特儿。她上星期来到法国巴黎参加走秀,但显然当模特儿并不是她唯一的职业。
她拍的照片显示了她的视角,以及她所做的事,她在现场时除了提醒警方遗漏的证据,显然自己也在自行采集证据,血液、衣服上的线头。
除了犯罪现场,她还拍了布莱克借宿的房间,浴室、衣柜、书桌、床。
这女人专业得很,比一般调查员还清楚知道该注意什么样的东西。
从那张整齐干净,丁点皱纹也没有的床罩,可以清楚得知那张床没有被人睡过,显然布莱克昨天晚上没有使用过那张床。
他随意快速的点击着照片,查看那些现场,一开始他没注意到那张照片的问题,但他很快警觉到,迅速的往回点去,直到那张阴暗的照片再次出现,那影像让他愣了一下,起初他没认出来那阴暗的地方是哪里,然后才发现那是床底,床底下有个东西在暗影中微微凸起,因为太暗了,影像不清楚,只看得到隐约的黑影。
蓦地,黑影闪动了一下,不,是萤幕上的光影闪动,他一怔,领悟到身后有人,可当他想回身时已经来不及了,冰冷的枪口抵住了他的背心。
“别动,我一紧张,手就会抖。”甜蜜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我们都不想看见意外发生的,是吧?亲爱的杰克?”
“当然。”
“我发现你已经在欣赏我的摄影集了,怎么样,我拍照技术还不错吧?”
“还可以。”
“啧啧,杰克,我还以为你是那种中规中矩的绅士呢,没想到竟然会干这种偷鸡模狗的事。”
这说法,让他耸了下肩。
“你知道,我和你一样,都是调查员。”
“所以?”
“我们专干偷鸡模狗的事。”
这句评论让她笑了起来。
“说得好。”她笑着将那冰冷的金属从他背心移了开。
他回首,看见女人脸上那层如瓷器般的吊诡白色妆容已经全部卸去,身上也不再穿着夸张的衣裳,只套着一件T恤和牛仔裤。
那女人把拎在手中的金属旋转开来,对着自己红女敕的唇涂了两下,然后朝他露出了狡黠的微笑。
“我们确实专干偷鸡模狗的事。”她眨着无辜的大眼说。
那是支口红,根本不是什么小型的手枪。
他看薯她那双带笑的灵动黑眸,不自禁的跟着扬起了嘴角。
她见了,脸上的笑容扩大,将口红丢回自己的小包包,搁到了桌上,回过身来双手交抱在胸前,斜靠在桌边,俯视着他道。
“很好,你有幽默感,我喜欢有幽默感的人。”
男人一脸疲倦,看似放松的往后靠坐在椅背上,他已月兑上那件沾到咖啡的灰色风衣,衬衫的袖子卷到了手肘处。
屠欢瞅着眼前这其貌不扬的家伙,打量审视着。
他有一头微卷的黑发,黝黑的皮肤,还有一个又大又高挺的鼻子,他两手粗大的指节和撑起衬衫的结实肌肉,显示他练过武,但他腰上没有带枪,走路的姿势也显示他脚踝上没有藏武器。
谤据阿磊传来的资料,这家伙的国籍登记在法国,但他的肤色和脸上一些特征,让他比较像黄种人,她猜他是混血儿。
保险公司里的资料说他三十岁,在当地出生成长,在美国留学,当教授的父母在他学生时期时就因病饼世,毕业后没多久就转入了保险业当调查员。
这男人的背景看起来很普通,和他本人的外表一样,没什么特别的,除了他确实有练武之外,但当调查员习武保身很正常,她并不曾真的认为他会是一个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