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南瞪着他,“你为她感到不值?”
他嗤笑了出来,讽刺的看着克拉克,“为她感到不值?值不值是每个人自己心中所评量的,你觉得不值得的东西,艾玛说不定会奉为宝贝。为她感到不值?你是什么东西?不过是一只自以为是的猪——”
砰!
他话没说完,那位警官果然跟着抓狂,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将他整个人掼倒在坚硬的地上,一拳又一拳的扁他。
他坐的椅子翻倒了,他的脚甚至踢歪了桌子。
但是就那么刚好,外面两名员警和应该要去倒水的吉姆警官,仿佛同时变成了聋子,那么大的声音,他们三个却并排在玻璃窗外,始终看着外面,没有一个人转过头来查看。
克拉克的铁拳,不断的如雨般落下,活像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
妈的,这家伙疯了!
那抓狂的王八蛋用衣襟压住他的颈项,他不能呼吸也喊不出来,只能尽力用手臂挡住这家伙坚硬的拳头,月复部依然结结实实的挨了好几拳。
就在这时,警官的手机响了起来,他这才松开扼住他喉咙的衣领,起身接起挂在裤头上的手机,同时不忘用力踹他一脚。
阿南一边呛咳,一边喘气,痛得差点呕出血来。
那男人却形同无事的讲着电话,然后挂掉电话后,再次蹲了下来,将他抓了起来,几近疯狂的冷笑道:“我是什么东西?我告诉你我是什么东西,我是艾玛的男人。”
阿南震惊的瞪着他,只见克拉克眯着赤红的眼,一脸狰狞的问:“知道是谁打电话来吗?”
他喉咙痛得没有办法回答,那疯子却冷笑的拍着他的睑,“你新搞上的姘头,郝恬恬。”
什么?!
他喘着气,怒瞪着那家伙,猛地抬头以额撞这王八蛋的鼻子。
克拉克却早已料到,闪了开去,得意洋洋的道:“她说有怪人在她家附近,她很害怕,希望我过去看看呢。我恐怕我过去之后,会发现她因为太过内疚帮助你,已经决定要畏罪自杀了呢,真不幸,对吧?”
一股恶寒从胸月复中升起,教他几乎呕吐出来。
“你他妈的离她远一点!”他火大的开口咆哮,声音却破碎不明。
“宝贝是吧?我现在就去解决你的宝贝。我相信她畏罪自杀的遗书一定会让你被定罪。”克拉克讥笑着,无视他的威胁,只是说完后,起身又踹了他肚子一脚,才喊道:“吉姆!”
站在门外的年轻刑警的耳朵突然好了,立刻回身开门走了进来。
“把这满嘴谎言的变态杀人狂关回牢里!”克拉克高高在上的睨视着缩在地上的他,一脸鄙夷的道:“我绝对会找到证据,看着你被定罪的!”
在晕眩般的疼痛中,他可以看到克拉克的嘴角微微扬了起来,冰冷的蓝眼睛里,透着疯狂。
“起来!”吉姆警官把痛得快吐出来的他,强抓了起来。
克拉克转身走了出去,甚至没回头看他一眼。
阿南全身冒着冷汗,捂着疼痛的肚子喘着气,几乎无法直起身子。
“别装蒜了,你这废物!”吉姆凶恶的吼着。
武哥他们会保护她的,他这样说服自己。
他打电话回去时,是答录机接的,他留了言,他知道小肥起床后会检查留言,他失踪了七天,武哥可能早就已经来了,他知道他们在得知她被放出来后,会去找她,但他们也有可能没和她联络,或那顽固的小女人,因为相信他是玩弄她的杀人犯,而不肯和他们说话。
他强迫自己站起来,脑海里飞快的想着。
懊死!有太多的可能性了!
那疯子要去杀了恬恬,他不能再留在这里,这些警察不会相信他的!
克拉克当了快二十年的警察,平常就是一副忠肝义胆、为民服务的好警察,他之前还在他桌上看过优良警员的奖章。
要说服这些警察太慢了。
阿南边喘边咳的想着。
他没有时间了,他必须离开这里。
吉姆将他拉出侦讯室,两名员警接手押解他。
他的月复部依然疼痛,但他没咳血,那是好事。他的肋骨完好,大部分的拳头都落在他的月复部和被架挡的手臂上,他的肾脏也OK,他闪过了克拉克对那里的攻击。
从侦讯室到他平常被关的地方,会经过转角的楼梯。
他走过太多次了。
楼梯转角那里有窗户,窗外有七里香矮树丛,然后就是大街,他只要想办法弄到车,设法躲过警方的子弹,活着把车开到她家就行。幸运的话,剩下来的事,追来的警察会做。
那两名员警几乎是架着他走到楼梯那里。
他们不在乎他是不是被殴打过,在办公室里的警察也对他虚弱的状况视而不见,他是全世界男人的敌人,他杀了他们的偶像艾玛!
真是狗屎!
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怀疑他会被那两名员警失手丢下楼梯,然后意外跌断他的脖子,幸好他们并没有真的这么做。
所以当他在楼梯转角,突然用力弯腰咳了起来,然后在他们查看他时,出其不意的直起身子,用铐着手铐的两只手像打棒球一样,挥打其中一个人的脑袋,抢走他的手枪,把另一名员警撞得滚落一楼,当他这么做时,还真的感觉有那么一点抱歉。
只有一点。
他停也没停,所有动作一气呵成,转身冲破二楼楼梯转角的窗户,跳了出去。他跌落七里香矮树丛上,然后翻滚了一圈,在大街上站起身子,一辆车在他的鼻头前紧急煞车,差点撞到了他。
阿南抓着紧握在手中抢来的枪,瞄准了那惊魂未定的倒楣鬼,奔到了驾驶座旁。
“下车!”他咆哮。
可能是他头破血流的样子很吓人,也可能是他的手铐强调了他犯人的身分,更可能是他手中的枪,那位开车的男士,很迅速的把车门打开,落荒而逃。
他上车时,枪声开始响起。
他踩下油门,将车子急驶出去。
没有多久,身后传来刺耳的警笛声,他一路狂踩油门、超捷径,只想尽快赶到她身边。
天杀的,他那天在饭店,就应该和她说清楚的!
人生苦短,他十五岁时就清楚了解到这件事。
窗外的景物快速的飞逝而过,街灯、建筑、人车、子弹,他只专注在一件事上——
活着赶到她身边,让她也活着!
第十章
电铃响了。
恬恬打开了门。
克拉克警官站在门外。
有些男人越老越帅,克拉克·诺顿就是这种人。
虽然已经四十五岁,但他身材保养得很好,身高超过一百九,肩膀宽阔,胸膛结实。他有着高挺的鼻、湛蓝的眼睛,甚至连他眼角的皱纹,都成了他的魅力。
她可以看出艾玛为什么会喜欢他。
如果他不是结了婚,又是凶手的话,她想她也会觉得他是个还不错的男人。
“谢谢你跑这一趟。”她退开,转身让他进门。
“我去街角看过你说的那辆车了。”他跟在她身后,“那只是一辆空车。”
“抱歉,我知道我可能太多疑了,但最近发生的事,让我有点紧张。”她点头,带头走向窗边,拉开窗帘,窗户玻璃上倒映着她苍白的脸,和那逐渐靠近的男人,“那辆深蓝色的福特,从我出警局之后,就一直看到它。”
玻璃窗中的她,看起来就像惊慌过度的小白兔,她没有刻意装出紧张的样子,需要面对这杀人犯,还得套出他的话,真的让她该死的紧张。
“那种颜色的福特到处都有,你看到的可能不是同一辆车。”克拉克说。
“是吗?”她打开窗户,让清凉的夜风吹进来,那让她稍微镇定了些。她深吸口气,转过身,看着他,强扯出微笑,抱歉的说:“对不起,我想我真的紧张过度了。你需要喝点什么吗?茶或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