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小白兔的宿命
笔事进行到第四章,照例卡住,心情已经够郁闷,加上天气热得烦躁,又同时接到两位同学的喜讯,大受刺激之下的结果就是跑进美发院,请设计师大胆下手不要客气,一刀剪掉蓄留多年的长发,直接剪到耳下。
本来看着设计师亮出的锐利剪子,我还在想,十分钟后八成会后悔万分,这就是过分冲动的后果,没想到剪完发看见镜中俐落陌生的自己,感觉竟然只有一个字--爽!
好爽!脑勺后面拖着的东西不见了(这个说法有点恐怖?),顿时轻松不少。以前曾想过如果剪短一定要把削下的长发扎成辫子留作纪念,但我最后做的却是甩甩头,毫不留恋地走出美发院,将三千烦恼丝留给扫把和畚箕。没了留了十年的长发最后居然没有一点舍不得,连我自己也很意外。
哼哼,这下头发短了,脑袋轻了,阻塞的思路总也可以畅通了吧?就算身边的旷男怨女都结婚了也不会再刺激到我(顶多红包发不出来),我志得意满地回到家里(骄傲什么啊),坐到书桌前,打开阿摩(我的NB),决定发愤前进,给编辑和读者一个交代。
然后--
头发如果剪太短,脖子会很容易着凉。
棒天我就因为感冒躺在床上瘫成废人。
写不出来的稿子呢?呜呜,更写不出来。
这一定是兔子的宿命,不论再怎么努力、变再多的花样,永远也跑不过乌龟,我还是放弃挣扎吧!
第一章
杜聪明,二十岁,“爱岱学院”英语系二年级,身高一六三,体重四十九,性情谦良,待人温和,相貌清秀。虽然自认脑袋和名字一样聪明,可惜常被朋友嘲笑是月兑线迟钝第一名!
以上是本人的自我介绍。
很简单?
我本来就不复杂。
二月十四日,开学当天,我要断气了。
倘若真的这样休克挂点,我一定也是死而无憾,感谢亲爱的天主……
啊,不行不行,太没有志气了!呼吸!呼吸!用力呼吸,冷静一点。我捏着手心,脸皮僵硬,瞠大双眼注视眼前惊喜的画面。小鹿在我心头乱撞,咽了下口水,赶紧顺好头发,然后以接近立正的崇敬姿势站在系馆前的椿树下,拉出甜美的微笑,等待他的靠近。
他--是我的学长,管理系三年级,身高一八二,体重七十二。我们因为同选一门“艺术概论课”而认识;因为使用共同笔记而有交谈的机会;因为同在一组做报告而更进一步熟络,成为好友。
其实早在这之前,我就非常注意他了,毕竟要忽略锋头人物的存在并不容易,从我一入学便经常耳闻他的大名。管理系状元、学生会会长、网球队的主力选手,又玩得一手好吉他,一堆光环放在头上,想不认识都很难;他是全校最受瞩目的风云人物,尤其他高大健硕的体格加上充满阳光气息的俊美面孔,更是全校女性同胞公认的白马王子,当之无愧!
最重要的是,这位白马王子名草无主。
而现在,名草无主的白马王子正捧着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向我走来。
今天是二月十四日。
我真的是太幸福了……
他终于走到我面前,浓眉大眼和丰厚嘴唇上都扬着醉人笑意,亲切地唤我:
“嗨,小杜。”
“小杜”是他对我一贯的匿称,我很喜欢,我迷死他的男中音了!
“嗨,颜皓。”即使心里兴奋到不行,我还是勉强保持镇定。可以脸红,但绝对不能晕倒,如果他把时间浪费在抱我送医急救就没有机会告白了,我是傻瓜才会自取灭亡。
喔,对了,他叫颜皓,颜色的颜,皓洁的皓,连名字也很白马。
“两个月不见,你好吗?”
“嗯!”很不错的开场白,我等他接下来的告白。
“怎么都联络不到人?我找你好几次呢。”
“真的?因为我到东部打工,快过年了才回来。”
“你没有告诉我。”
“你出国了嘛。”真好命!
“喔,也对。”他笑,冬日的阳光都随着那笑容暖和起来,他把花递给了我。“送你。”
“谢谢!”我张开双手又羞又喜接过。哇,好重,大概有一百朵,他也太浪漫了!“颜皓……”
他看我吃力地捧着,可能也注意到我令人惊艳的绯红睑色,楞了下,嘴巴开了又合,似乎在搜寻适切讨喜的话语,而我等着。
他真的不用太伤脑筋的,这些花已经代表他的心意,也充满浪漫的氛围,即使一个字都不说,我也都懂。
他还是开口了,沉默毕竟不是他体贴女性的风格。
“生日快乐!”
“谢谢。”我一向爽朗的嗓音突然变得娇羞。他真的很有心,记得二月十四日是西洋情人节,也是我的生日。
“二十岁了,恭喜。”
“我老喽。”
“说什么傻话!”他揉揉我的头发,好像在玩小狈。
我们望着彼此,相视而笑。
“小杜,我想问你可不可以……”
“可以!”我迫千及待本能反应,根本忘了“矜持”这回事。
可以,可以,我当然可以做你的女朋友!
看我这么爽快,他似乎有点意外,但立刻开心地笑了,眼里满是惊喜和感激。“真的吗?!”
“颜皓学长,你知道其实我也--”
“太好了!谢谢你,谢谢你,小杜!”他握住我的肩膀,兴奋地摇晃。“那这些花--”
“这些花好重喔。”我笑道,压得我手快断了。
“因为有两束。”修长的手指从中一扳,花丛应时分开,果然是两份包装,一束依然庞大,另一束就显得非常迷你。他从庞大硕厚的花束中抽出一只信封,靦腆地对我说:“这束玫瑰和卡片,请你帮我送给朱丽诗。”
“ 省
天大的打击。
平地一声雷,将我的春梦震得一清二醒!
名草无主的白马王子,大家都说他眼光高,原来他的眼光真的很高,他喜欢的人--是学校的白雪公王。
手里拿着属于我的生日玫瑰,和颜皓写给朱丽诗的情人节卡片,心中着实有说不出的怅然。他对丽诗献上情人的爱慕,只送给我生日礼物,而且这份礼物还是因为他凑不到别具意义的一百零一朵玫瑰,所以从买到的九十七朵中抽出十一朵来送我,根本就是顺便的!
他一定不晓得,十一朵红玫瑰也有特殊含意。
最爱。
他根本不明白我的心情……枉费!枉费我特地去选他上的课、特地加入网球社;枉费我前天刚弄的陶瓷烫、我今天穿的红洋装、我的新皮靴、我满心的期待呀……太过份了!
包过份的是,竟然还要我当跑腿的信差,帮他转送礼物给丽诗。
“你自己给她啊。”我这么对颜皓说,心头扭了七、八个结。
“我不能。”
看不出他是这么胆小的人,还害羞。
“她有男明友了。”
这倒是真的。“那你还--”
“我知道,我没有希望的,我也不想给她压力,只是想让她知道有我这个人,让她明白我的心情,这样就满足了。”颜皓的笑容转成苦涩。即使忧郁,依然不减他的魅力。
那我的心情你又明白多少?我在心里悄问,七、八个结都在痛。
“我不方便亲自送她,帮个忙吧,小杜?”他求我。
我好难过,难过自己居然不忍心拒绝。
所以我当了跑腿。
其实颜皓找我帮忙很正常,我和丽诗是同班同学,交情还算不错。丽诗人如其名,美丽得像一首诗,她不多话、也不活跃,但与生俱来的美貌便足以为她打响知名度。一张标准的瓜子脸,柔媚完美的五官,身材纤细匀称,皮肤紧致白皙,中分的长直发有时从发际绑几条细辫子、有时夹两支秀气的夹子,简简单单便能迷死学校的一票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