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准你进来的,出去!”
“我……酒……那个……”
看到她端在托盘上的红酒,少爷竟然勾着嘴角笑了,但是那笑,真,恐怖啊。
她下意识地后退,退到门外,少爷慢条斯理地步出,倾身以无比优雅的姿势拎起瓶颈,斜举在眼前转了两下,眼中晦暗不明,“她以为自己是可以被取代的吗?”
她愣愣地不知如何回应,而他似乎也不需要她的回应,只见他看了眼漆黑的窗外,冷哼一声,手一扬就将酒瓶扔了出去,然后“砰”一声关上门,用力之大震得她好一会儿耳鸣。
现在,她终于有点儿明白,原来,少爷喜欢阿宝啊。
莫向与拉开门时,看到的正是一脸好奇宝宝的阿灿,接过托盘,见阿灿伸长着脖子往里张望,他捏着门把手将门在身后合得更拢一点,“还有事?”
“哦。”缩回踮起的脚尖,阿灿不甘心地再往虚掩的门缝里瞟一眼,鼓起勇气道:“阿宝,还好吧?”
“很好。”
“我,我能不能……”
“不能。”
说完,莫向与推门进屋,又将她关在了门外。
哼,很好,才怪!这么恶劣的家伙,这么强的独占欲,可怜的阿宝,被这家伙缠上,以后恐怕没好日子过喽。
第十二章借酒浇愁
也许是不想清醒面对现实,所以君莫惜选择逃到了病之国度,一场靶冒发烧,竟然折腾了十天半月也不愿痊愈。
在这期间,立秋打电话来说,学校临时通知他去参加在比利时举办的国际花卉博览会,所以这个暑假不回来了。
然后Uncle也要去参加一个国际绘画学术研讨会,离开前来看她,她却很孬地缩在被窝里装死,没脸见人。
老爸老妈仍在外面逍遥,并未因为她的生病而取消行程,打来的电话好似在交代他什么,他不停点头,挂了线却吝于向她透露。
老太太曾拄着拐杖坐在她床侧长达半个多小时,窒人的沉默让她紧张得不停淌汗,生怕从她嘴里听到有关那个秘密的任何端倪,好在最后她什么也没说就出去了,这让装死的她着实松了一口气。
阿灿来道别时,君莫惜仍要死不活地埋在被窝里,胡思乱想。
这阵子她想得最多的就是,躲到哪里去,以后如何生活。逃跑路线从北到南从西到东,脑中能想到的地名儿全过一遍,再盘点盘点自己的谋生技能,左掂右量,设定推翻,推翻设定,仍是制定不出一个最保险的方案。
所以,听到阿灿说“我要离开这里了”,她立刻坐了起来。
看看,人家说走就走,多么潇洒,哪像她思来想去都不见行动。
阿灿嘲笑地戳戳她脑门,“我就知道你在装,你的鸵鸟心态何时能校正过来?来,让我看看,你在被窝里孵了多少颗鸵鸟蛋。”
挥开她笑闹的手,君莫惜可怜巴巴地瞅着她,“为什么要走,抛下我一个人?”
“少一副受气小媳妇儿的嘴脸,这几天你有人疼有人爱的,哪里能体会姐妹我孤枕难眠的滋味。唉,我啊,也要去寻找我的春天啦,俗话说得好,‘工资诚可贵,待遇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二者皆可抛’。所以,我决定啦,我不能把我的青春浪费在这荒郊野外,我要进城,无论是王子还是恶魔,我先搞一个回来遛遛。”
君莫惜“扑哧”笑出声,“你还搞一个你还遛遛,你不会是爱上什么狗王子了吧?”
“Bingo!那家伙长得真像小狈哦,吼吼,吉女圭女圭,知道不,啊,好可爱。等我把他搞到手,就领过来给你瞻仰瞻仰。”
被阿灿的乐观感染,君莫惜也精神抖搂起来,“好吧,为了你伟大的追夫事业,我就暂且同意你把我抛弃。不过,先说好,我同意了你的辞职,但有一个条件。你离开这里之后,除了我之外,不要告诉任何人你的行踪。你先去租房找工作,我很快去投靠你,听到没有?”
阿灿狐疑地打量她,掩着嘴悄声问:“你家恶魔对你真的很差吗?你竟然想离家出走?!”
“嘘——”
捂着嘴,阿灿鬼鬼祟祟地踱到窗口往外望了望,小声道:“放心,我亲眼见他开车出去了,所以才敢上来找你。”
“这个月的钱发了没有?”
“发了,可是没有你的。听张会计说什么你的一件礼服花去了五万八,今年乃至明年的置装费都预支进去了,所以,你以后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没钱领。
听到这个噩耗,君莫惜一头栽回床,啊啊啊,她就知道,她就知道!
穿上那件礼服时,她就隐隐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劲,原来这不对劲守在这里等着她呢!
她就说嘛,老宅里没几个年轻女性,哪可能会有一件最流行最新款的礼服恰好和她的尺寸一模一样?
难不成,Uncle也被他利用了?可恶!
气呼呼地跳下床,翻找到那件礼服,君莫惜将它揉成一团塞进一个大信封交给阿灿,“帮我找个二手奢侈品店把它卖了。”
既然他不仁,她就不义。原本她还不至于落到典卖家当的地步,可到了今天,不卖都不行。她要回家找找还有什么可以变卖的东西,一古脑儿交给阿灿,等阿灿那边换回现钱,她就可以“海阔天空凭我跃,鹏程万里任我行”。
说干就干,拉着阿灿模回家,把从小到大收到的值钱礼物都取出来,卖卖卖,全部都卖。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趁着那家伙还没回来,君莫惜立刻让司机送阿灿进城,逃跑计划,即时展开。
至于她为什么不跟着一起走,她说:“我现在身无分文,不想增加你的负担。”
阿灿笑着摇头,“少来,你是不舍得吧,也好,多给你点时间告别,也许你会改变主意。”
澳变主意倒是不会,不舍得却是真的。
以前一直说要离开要离开,因为没真正下决心,所以缺少真实感,待离开的日子指日可待了,才知道不舍是那么痛的事,就像是把什么东西活生生从体内剥离,一刀一刀,有如凌迟。
以后,这里就不属于她了,这里的记忆会永远跟着她,可是她却再也不会回来。
爸妈固然会为她的失踪而难过,但时间会抚平所有的伤痛,在游山玩水间,终有一天她会被淡忘。Uncle常年累月见不到面,只要她保证会生活得好好的,Un?鄄cle应该会放心。老太太向来和她不亲,所以多一个她还是少一个她,在她眼中大概也没什么差。而向与,也许会寻找她,只要她藏得好,不要被他找到,日子久了,他也会倦了吧。至于老宅的其他人,没有血缘关系,除了偶尔将她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拿来聊一聊,估计也不会有多么想念。
这世上,谁离了谁都活得下去,所以,无论是她还是他们,都会好好活着。虽然见不到面,但是仍居住在同一个星球,距离只是比现在拉远了一点而已,见面的频率只是从现在的一天数次变成数年零次而已,所以,唉,根本没什么可伤感的嘛。
可是啊,当离别拉开窗帘,当回忆睡在胸前,要说再见,真的很伤感。
莫向与找到君莫惜的时候,她正抱着酒瓶喝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看到他,她抓起倒在地上的空酒瓶就掷了过去,嘴里一连串地嚷:“滚!宾!宾!”
一个下午的心理建设,在见到他的瞬间,立刻分崩瓦解。为什么他不滚远一点?少看他一眼,她才能在离开的时候少不舍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