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不好!我不想妈妈看到你,还是在外面的地方。”
明新的笑容凝住:“为什幺不想你妈妈见到我?”
“因为……”姗姗摇摇头:“我们才认识一个星期,难为情嘛!你公司附近有间俄国餐厅,我喜欢那儿的罗宋汤,十二时半我在那儿等你。”
明新翻翻眼,还站着,姗姗牵牵他的手:“走呀,吃宵夜了,我明天不用上班你可要上班的。”
“你不要找借口明天耍我!”
“啐!我是这种人吗?你呀!心坏,思想也坏,你一定常耍女朋友。”
“没有,我不耍女孩子的,我最尊重女孩子。”
“那就走吧!”姗姗瞟了他一眼。
第二天明新一到十二点便奔出公司,赶到餐厅去,姗姗还没有来。
他呼口气,喝口咖啡。为什幺不让他到她家去接她?为什幺不能见她妈妈?她妈妈很势利?怕什幺?他毕竟是豪门公子。
姗姗会不会不来?或者被其它的狂蜂浪蝶勾引着?
唉!一出了沙家就没有安全感。
忽然,所有餐厅内的客人都往大门望,明新凡有新奇事物必不错过。他一看:一个模特儿标准身材的女孩子,穿一袭桃红裙子,腰间绕上最新式的金属银腰带,头上一顶白色围了桃红飘带的帽子,桃红鞋子、鞋头和鞋跟都镶银的,右面同一色系的挂肩手袋,左手拿了个银色运动袋。
“姗姗!”明新情不自禁地走过去迎接她。
明新喜欢摆大少爷架子:从外面的人看来,明新有一个极富有的父亲,他本人又是管理银行的少东,也可说是银行家,不必问,是理所当然的名公子。加上他本身条件不错:样貌、身材、风度……有钱人家的公子能有这样的优点,自然是受女人欢迎,所以,一向都是女人追求他多些,他追求女孩子比较少。他极少侍候女孩子,颇为大男人主义。
姗姗向他笑笑,把手中的银色旅行袋交给他。
“那是什幺?”
“你不是说打球吗?我喜欢穿自己的运动服装。”
“对!俱乐部也有运动衣出售,但肯定没有你自己的好。姗姗,今天你艳光四射!”
“不是说,女人年过二十六才有艳光吗?”姗姗不以为然:“我才二十!”
“不是艳光,是美丽、青春气息四溢,对不对?”
“那还差不多。”姗姗咭咭笑,他们边谈笑边吃午餐。
明新带姗姗进俱乐部,那儿的公子、少爷,都对姗姗发出惊艳的目光。
明新沾沾自喜,感到很得意。
“明新!”突然一把娇得近乎尖的声音:“明新!”
明新手扔握着姗姗的手臂,他回头一看:是旧情人——蜜祖儿。
以前,在明新眼中,她是第一美人。
“明新!”她走过来,看看明新,又看看姗姗。
姗姗拿过银色运动袋:“两位慢谈,我先去换衣服。”
“我陪你!”明新马上说,眼都不看蜜祖儿:“你第一次来,不知道那儿是更衣室。”
“有眼睛有嘴巴,不会迷掉的!”姗姗挥挥手,潇洒地走了。
“明新!”蜜祖儿叫住他。
“有话快说!”明新反脸无情。
“你由多米尼加回来,为什幺不告诉我?”蜜祖儿向他质询。
不错!他被老父“充军”往多米尼加时,几个女孩子是依依不舍的,其中一个是蜜祖儿。本来蜜祖儿还要去多米尼加陪他三个月,但明新怕老父派人监视,他急于要争取老父的信任,绝不能为任何事、任何人放弃他在沙家的继承权;于是,他婉拒了蜜祖儿。
但他答应过她们三个,一回来马上通知她们,在多米尼加,他们也间断通长途电话。
“你为什幺哑口无言?”
“我刚才回来一星期。现在,我仍然要守行为,我下了班就要回家向爸爸报到的。你到底明白不明白?”
“我明白,你为了前途,必须争取沙皇的好感,他一向讨厌你交女朋友。”
“你知道就好了,还问。”明新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刚才和你在一起的漂亮小姐是谁?她不是你女朋友?”
“女朋友?做梦。”明新悻悻然:“她是我爸爸的干女儿——大内密探,不相信?去问问余姗姗是不是沙皇身边的大红人?比太上皇还厉害。我就是花心,也不敢打老太爷宠臣的主意。那不是自投罗网,自取灭亡?”
蜜祖儿被他那幺一骂,低首无语。
“我的处境不知道有多险,步步惊心,你还来吃醋?”
“我……”
“你来这儿干什幺?”明新反过来质问她。
“今天星期六,我一个人无聊,来打网球!”
“网球场来了个英俊教练吗?”
“不,不,只不过是块黑炭头。”
“我不能跟你聊,否则那太上皇回家向爸爸打个小报告,我连那间财务公司都失掉。”
“财务公司?”蜜祖儿很惊异:“你没有打理银行?”
“银行?开胃!我回来,爸爸让我管理一间小小的财务公司。他还声明,如果我再和女人胡混,便赶我去非洲森林,连那小小财务公司都没有。”明新诉苦又怨怼:“我在讨好太上皇,无非想回银行,我在为前途努力,也是在为我们将来努力,你却要破坏一切,你是想我在非洲森林不见天日?”
“明新,对不起!”
“知道错还不回家?下次再碰到你,太上皇还以为我们事前约好,你真坏事!”
“我马上回去。明新,我们哪一天才可以见面?”
“我自然会想办法和你联络。”明新拍拍她的背,软硬兼施:“太上皇等待得不耐烦,我不送你出去了!”
明新飞进更衣室,换了衣服,一看表,还好,他BOOK了场地三时至五时。他不明白姗姗为何坚持要两个小时,她能支持得住?女孩子打网球一小时已经差不多。明新出去,姗姗已在更衣室外的小休息室等他。
姗姗换了套红白网球衣,白运动鞋,红白运动短裤。帽子月兑去,长发束成了马尾,额前红白发带的护腕是一套,由头到脚都是名牌。
“哗!阳光灿烂、青春迫人!”
“不再艳光四射了吗?”姗姗用手上的球拍,轻轻打一下他的头。
“我们姗姗小姐,不同时候,散发不同魁力!”
“我年纪小,还没有魁力。”姗姗眼珠子转一下:“你的女朋友呢?”
“什幺女朋友?”明新演技好,懵然。
“刚才叫明新,又瞪了我一眼的那一位艳光四射的小姐。”
“她艳光四射?老了!”明新洒洒手:“过去的女友,早不来往!”
“她很老吗?”姗姗稚气的问:“她多少岁?”
“起码二十五六岁,比你大得多!”
“女人二十五六才有魁力。”
“差在她又不是美人胚子。”
“我看她不错了,蛮漂亮嘛!”
“可惜跟你比,差远呢!”明新拖住姗姗:“别谈人家,还差五分钟,我们去打球……”
球来球往,又远又近,又高又低,明新看扁了姗姗,几乎第一局就零分。以后勉强追上,到后来又被姗姗“杀球”杀得叫救命。
他并不知道,姗姗在学校时,已是出色的运动员。
这样手脚不停的消耗了两小时,明新呼了一口气。
“你为什幺停下来?”姗姗跑到网前问:“输了就没趣?”
“你等我,我过来!”明新绕到她那边,抱住两条毛巾:“我们还有三分钟便要交场。”
“真没趣。”姗姗挥一下球拍:“我还没玩够呢!”
“还没玩够?我的小姐,我们足足打了两小时。”明新把毛巾围在她脖子上。
“我玩网球起码要玩足半天。”姗姗用毛巾抹抹耳鬓的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