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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 第13页

作者:岑凯伦

水晶是听着,那比生意经动听。

“辛SIR很小就出国,这儿住住,那儿住住,在英国学芭蕾舞,在日本学现代舞,又在美国念过大学。两年前回来,想做老板,向太太便把隔壁的房子一起买下,打通了开美容健身院,向太太管美容与理发,辛SIR教女士做器械和跳健康舞减肥和保健。”

“姐弟合作最好不过。”

“向太太十分疼爱弟弟,因为,她比辛SIR大十年以上。你没见过向太太真可惜,她虽然已经三十多岁,但是,仍然十分美丽,她年轻时一定是位美人,也许仍比不上你,但她已经算是第二美人。”

“她那幺美,我会找机会去看看她,看美人,我喜欢。”

“我没夸张,她真的美丽,三十多岁啦,还做了几任妈妈。”

“我绝对相信你的话,其实,只要看辛俊就知道了。”

“辛俊长得好看,眼睛又大又深、鼻子高耸、嘴唇线条十分漂亮。人又高又大又强壮,皮肤红红白白,十足像个鬼仔。”

“他不单英俊,风度更好,走路的姿态极有型,难怪,原来他学过芭蕾舞又教过健康舞,这对仪态很有帮助。”

“他在欧洲还做过模特儿,他就喜欢这样子跑来跑去。”

“走过CATWALK,”水晶点头说:“俊逸不凡有道理。”

“连你也称赞他俊逸,不简单。”

“实话实说,他是英俊嘛。”

“比起你的宝贝丈夫如何?”

“他样貌体格也不错,他比辛俊可能还要高一点点,他有六二,就是运动太少,肌肉没辛俊结实,辛俊是健身院导师嘛。”

“我不喜欢英俊的男人戴眼镜。”

“他近视不深,是老爷说他戴上眼镜秀气又成熟些。”

“总之,你是我见过所有女人中的第一美人;而辛SIR是第一美男。”

水晶摇头笑了笑。

佣人进来问碧姬要不要到饭厅吃点心。

碧姬望望水晶。

她叫佣人把点心送到房间来。

她们以前也喜欢窝在房间吃东西聊天。

“辛SIR英俊,烦恼也在这儿。”

“男人英俊好艳福,哪有烦恼?”

“辛SIR下课后从不和学生交谈,你知道为什幺?”碧姬吃着低能量饼干,说:“向太太告诉二嫂,辛SIR当初当导师,很用心教导学生,有时还个别教,指正不正确的动作。”

“他是个有责任感的导师,应该这样。”

“你也知道所有去健身的都是些女强人、少女乃女乃,间中也有些少女,总之,都是女人。她们可能因为辛SIR英俊,其中有不少人——每班总有一两个向辛SIR献媚,投怀送抱,比如辛SIR托着她的腰,她就乘势倒在辛SIR身上……诸如此类,把辛SIR吓怕了,从此不敢单独教授。”

“这种情形真是有可能发生的,中西电视剧也放映过富家太太狂追健康舞教师或网球教练。”

“还有,下课后又围住辛SIR说这说那,但求亲近,问的问题都无关重要,令辛SIR很烦,有人还公然约会他,他十分生气,一气之下,课外不与任何学生交谈。”

“这幺说,真是好烦。”水晶边吃芝士挞边听,就当听故事,很有趣。

“我上课时候,他从未叫过我的名字,只是指住我,腰以下别动,或你头摇得那幺厉害会晕的。由于我是插班生,很多问题弄不清楚,想问他,我一走过去他就先走。”

“但昨天他和我们去吃饭,他对你十分照顾。”

“奇迹呀!我多高兴,今天我在电话里告诉二嫂,二嫂当时根本不相信,后来听了也称奇。”碧姬开心拍手:“昨天真走运!今天也走运呀!他竟然派人送减肥餐单来。”

“还有呢!昨天他请我们吃晚餐,那样的酒店房,那样的晚餐,没喝酒也要一千多元。”水晶提醒她。

“哎唷!我忘了告诉二嫂昨晚是辛SIR付帐的,她听了才吓傻……”碧姬笑,水晶也跟着笑起来。

有朋自远方来,水晶不亦乐乎。

这样,一个下午又过去了。

王伯母走进房问水晶:“今天吃素菜,你不介意吧?”

“不介意,我偶然也喜欢吃素,对碧姬又好。”

王伯母闲话一回就出去了。

“你回来,伯母最开心。”

“她才不开心,我是回来押她出境的。”

“押她出境?”

“我的哥哥姐姐全移民你都知道,爸爸未去世前,哥哥已经为他们办妥移民手续,最初他们想去,父亲过世后,妈就不肯走,一年拖一年,我们在外,留她一个人在这儿,实在不放心,有什幺风吹草动吓死她,她老人家颇顽固,不走就是不走。直到我生下儿子,事情有转机,因为妈妈对我那胖儿子十分喜欢疼爱,几次打电话要求我把儿子带回来让她看……”

“对了!你怎幺一个人,BB什幺时候回来?”

“他不会回来的,我们几兄妹利用我的胖儿子,‘引渡’妈妈去加拿大。我对她说,想看我儿子,去加拿大。”

“你是回来接你妈妈去加拿大?”水晶有点失望。

“只要她肯移民,以后由她住哪儿,喜欢跟哥哥去美国,也可以去英国看姐姐。”

“我还以为你回来长住。”

“我们全家人都在外国,妈走后这儿没有什幺亲人,堂兄二嫂也在办移民,回来玩玩可以,不可能留下了。你和吴尔希有什幺打算?”

“他在这儿做生意,做得不亦乐乎,还把生意扩展到中国大陆,这几年他是不会走的了。”水晶叹气:“你回来,我还以为可以有个伴,谁知道你也只不过是个过客。”

“朋友总得分离,丈夫才重要,他是你一生的伴侣,你有他陪你。”

“他常出外,就算留下来也极少陪伴我,我总是孤零零一个人。”

“你为什幺不扩展你的社交生活?”

“我有多少朋友、同学,你都知道,走的走,散的散了。至于尔希朋友的太太,个个女强人模样,很能帮丈夫,是真正的贤内助。她们不怎样接受我这小女人,总是说,你美丽、你年轻、当我白痴。”

“你是年轻、你是美丽,她们妒嫉你呢!合不来就算了。”碧姬话题一转:“后天我上课,如果可能的话,我想请辛SIR吃饭,你肯不肯做陪客?”

“但说好明天我请你吃饭。”

“改为后天,后天我又不用上课,迁就我一次,行吗?”

“可以,反正我闲着。明天我开部车来,做柴可夫,管接管送。”

“你送了我去跳舞,自己一个人怎幺办?”

“去逛公司,附近那幺多商场。”

“那不好,太难为你了,我介绍你认识向太太,参观她和她手下的美容师给客人做脸,明天我也要做脸。”

“怎可以呢?偷看人家商业秘密。”

“别人不欢迎,你就不同,第一,二嫂和向太太早已是朋友;第二,向太太一向喜欢靓女,见到你,一定开心死了,还顾什幺商业秘密,你又不是她同行。”

“那也好,我乘机学习护肤。”

“对了!你平时用什幺护肤?”

“婴儿油,洗过脸,抹点婴儿油,皮肤舒服,又不腻。”

“真是天生丽质,得天独厚。”

“可惜无人欣赏。”水晶苦笑。

“吴尔希身在福中不知福,蠢蛋!要惩罚他。”

向太太真是个美妇人,和辛俊有不少相同的地方。

向太太果然非常喜欢水晶:“我认识一些少女、太太,她们护肤也用BB油,但是没一个皮肤像你那幺细女敕。”

向太太又特别喜欢水晶的衣着品味,那天水晶穿一套丝质套装,紫罗兰色的及膝裙,纯白低胸的无袖上衣,外面一件纯白外套,收腰、短脚,领子和袖口是镶紫色的缕边,两颗紫色钮扣,口袋插上一缀白色紫边的袋口巾,头发仍然向后梳小髻,一对紫水晶耳环令水晶的脸蛋闪光,她十分高贵、秀雅,令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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