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曼哈顿多风。
走在街头,大楼与大楼间空气深处时而会吹起一道道急躁的风,催得人慌摇,一不留神,就被推乱了步调,人好像在风里飘,形色的广场,也多吹着一股萧瑟,充满季节感,加深一些飘荡的气味。灰白的天、高耸人云的楼墙、阴暗元阳的街道,多少的青春在风里放逐流浪。
“纽约啊……”江曼光喃喃的,接近自言自语。看看手中的字条,再抬头回望找寻街道的标志。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走到了哪里。两天下来,她从中城走到上城,再从上城到下城,然后又由西村到东村,走走停停,起码走了一百多条街:虽是初来乍逢,对这个城市却已有了相识的感觉。
西赫斯顿街。路口有个标志。
她回头看看,随便找个地方就坐下来,对照手中的地图。这个习惯她是在维多利亚城时学来的,那时走在维多利亚城中的街道,每每可以看见三三两两的年轻老少自在又懒散地坐在街旁,没有人会大惊小敝。她先是看得大奇,不知不觉就学了那种懒散。想想,她性格里,也许天生就存在那种没纪律性。而在这个纽约城,即使她躺在地上,她想,更是没人会注意。
她喜欢这种感觉。仿佛无政府。阡陌交通,鸡犬相闻,而老死不相往来。她摊开地图。西赫斯顿街……找到了,离她刚离开的华盛顿广场不远。穿过百老汇大道,沿着东赫斯顿街一直往前走,再左转第四大道,叉人三大道,就可以到她要去的东六街。
看起来好复杂。她吸口气,收起地图,站起来。几乎所有各式介绍纽约的旅游书都会善意地劝告只身到这纽约城的旅客,要提高警觉,全副武装,一副不好惹的悍样,千万别露出一脸观光客的蠢相,免得被欺生了。像她这样当街翻地图就不足取,可她倒觉得无所谓。不管在哪里,提高警觉都是必要的,但总还是要先搞清楚自己身在什么地方吧。
她走得很快,多少有些急。还好,随身的行李只有一个背包,不算太大的负担。这两天她都是步行的,还没搭过纽约最著名,或者说最恶名昭彰的地下铁,好几次,她都走到一半了,可望着那黑压压的人口,仿佛无底的黑洞,她实在没勇气尝试。
才几条街道的距离,地图上看起来很近,走起来却很远。大概是一种意识倦怠。这两天她走走找找,不知看过了多少公寓,始终找不到合意的;不是太贵,就是太糟糕。她原是属意苏荷,但苏荷这些年的房价经过炒作,早已不是寻常的穷百姓住得起。远一点的,皇后、布鲁克林区她又不考虑。至于中城、翠贝卡、西村的房租,她看得上眼的也不便宜;上东区那些高级住宅更是不用想了。
“啊!”教人烦透了,她开始觉得很烦躁,她怎么会这么冲动、这样毫无计划、临时起意就跑来纽约,如果不是那帧照片……要不然,她现在早就安安分分,舒舒服服地待在东京了。
她不免想起杨耀,想起他那副气急败坏的表情。
现在回想起来,那本让她做了这辈子最莽撞的一次决定的杂志,她连书名都记不清了。只记得杂志内页那帧跨页的曼哈顿夜景实在漂亮。那当时的她,就好像被下蛊的教民,内心有一股澎湃,一瞬间什么都无法思考,眼里只看得到曼哈顿那幢幢辉灿的灯火,仿佛天光。她突然觉得,说不出道理的,想到远远的地方,遥迢的纽约,那缥缈辽远的灯光,就那样对她召唤。
车六街,XX号。满是涂邪的暗旧公寓,杂乱的街道。踏上阶梯时,她和一个理了一个鸡冠头,中间一撮头发染成绿色,两边耳朵起码打了十个洞的庞克族擦身而过;她倒没什么感觉,只是对五六步开外,坐在破汽车盖上,那两三个穿着黑皮衣、斜眼打量她的阿飞头有些不放心。
要出租的房间在四楼。她走了几步,摊开双手打量。
横宽只有两条手臂外加一条腿那么大,纵深则只有五大步长:窄窄的一间房,一个月要价七百美金。她决定回头租刚刚在华盛顿广场敖近看的那间房间。
差不多的价钱,房间不仅大多了,采光也比较好。就这么决定了。她吁口气,决定了。
☆☆☆
曼哈顿上空,今天又刮着强劲的风。
似乎不是个适宜搬家的黄道吉日。江曼光提了提装了几件簿衣物的背包,仰头望望还是银灰色的天空。曼哈顿似乎没有蓝天。
鲍寓前台阶上参差地坐了几个东方面孔的男孩,人手一罐啤酒,歪坐斜躺,懒懒地晒着灰朴的太阳,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说的是日本话,有一种旁若无人的放肆。
“对不起。”江曼光站在台阶前,客套地望着他们,请他们挪出一些通路。说的是英语,语气很理所当然。
坐在最下方的男孩收起他的短腿,改口用英语说:“新来的?”多少有一丝好奇,出于生物性的自然反应。
江曼光随口嗯了一声,从他们让出的狭窄空间一步一步踩了上去。到了最上头,被一条裹着破牛仔裤的长腿挡住了去路。
“借过。”她望望长腿的主人,不是纽约街头惯见的那种怒发冲冠红蓝自绿都有、衣不惊人死不休的前冲庞克。头发是很正常的东方黑,耳朵和鼻子上也没有洞,一张脸有菱有角,说不上俊秀,几乎显示是那种不惯听从别人命令的一匹狼性格气质。
他掀掀眼皮,没有动。江曼光也懒得再沟通,可也不想找麻烦,又说声失札,便从他身上大步跨过去,用顶开外层的大门,再推开里层的门走进公寓。
罢上了二楼,很不巧便碰上一对由屋里出来的褐发老外。左边那个灰眼珠的,看见她,立刻堆起笑容,友善地打招呼说:“晦!以前没见过你,刚搬来的吗?”
江曼光应付地点个头,没有笑。目光扫过右边郊个褐眼珠,相对于灰眼珠的友善,褐眼珠显得酷酷的,不说话。“喔,欢迎!欢迎!”灰眼珠近乎夸张的嘟起一张性感的大嘴,笑眯了眼,热情又主动他说:“我叫比尔,这是我的Lover大卫。”转头注视他身旁那个褐色眼珠,深情款款且合情脉脉,看着看着竟互相一啄,亲吻起来。
他们既然那么大方,江曼光也不大惊小敝,连眼皮都不眨一下。在维多利亚城时,她早已看惯了情侣当街亲吻拥抱,男男爱也没什么差别。
“我叫江曼光,住三楼。”她还是没笑,跟心情无关,就只是不想而已。从到了纽约后至现在,她还没有扯嘴笑过,不是快不快乐的问题:她其实没想过,她觉得这种感觉很好,随心所欲,不必为了讨好谁或顾及任何人的情绪勉强自己堆出一张笑脸,自己就是自己,完完全全是自由的,不跟任何人发生关连,情绪可以独立,不影响别人,也不会被影响深深有一种解放。
“曼……”比尔很热情,试着念出她的名字,念了半天,就是发不出那个“光”字的音来,差点咬到了舌头。他耸个肩,索性自己替她取名字,说:“你不介意我叫你‘曼’吧。你好,曼,很高兴认识你。”
真是热情,笑容不够,还加上浑然有劲的握手。大概是因为她平常的态度吧,让他们对她产生好感。多半的人对同还是有成见,嘴巴说能理解,心里还是有隔阂。江曼光冷眼看待他们的亲密,就像她在维多利亚城时冷眼看待那些当从亲吻的情侣一般,态度没什么差别。她是连“理解”都懒,有谁会需要去“理解”男女爱?同样基础的男男爱同样的天经地义,又为何需要去“理解”?她看男男爱,就像她看男女爱,冷眼的是爱情本身。就因为她这份“冷眼”,神经早被社会环境的异同眼光训练得敏感的比尔,对她微妙的亲近,虽然她并没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