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两刀……连尹翩翩像是感觉不出痛楚似地在自己脸上一连划了十几刀,原本一个娇豔无双的美人,顿时成了血肉模糊的恐怖女子。
“就是这张脸让我鹰族灭亡的,这样的美丽我不稀罕!”她笑得悽凉无比,黑夜般的瞳眸却闪着不减的恨意。
“你说这样的死法不是最适合你的吗?”她冷眼看着缩成一团的武刚,嘿的一声转身冷笑离去。
窈窕的身影走出山寨,越行越远,风中不断飘荡着她耳语般的叹息声。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半缘修道……半缘君。骗人!全都是骗人的……”
风停语歇,在漫天晨雾之中,连尹翩翩就这样失去了踪影……
第一章
淡云微雨的早晨,两匹俊马在雾气中一前一后地飞快奔驰着,骑在前面的是一名身穿皮裘大衣、脸上蓄满胡渣的年轻男子,而紧跟在他身后,几乎与黑色骏马融为一体的那名男子——他相当年轻,宽额上有着两道黑色的浓眉,还有一对如黑曜石般的漆黑眼眸,他是一个俊美到绝对会让姑娘们着迷不已的男子。
“昊云老弟!看来这一次我赢定喽!﹂骑在前头的男子回头咧嘴一笑,他从小到大几乎可以说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他相信自己可以轻易赢得这场临时起意的小小竞赛。
“是吗?你看清楚这是什么?”被唤作昊云的俊美男子也不动怒,只见他从身上掏出了一条薄纱制成的白色手绢,伸手扬了扬。
“哇——任昊云!你这个卑鄙的傢伙!我买来的手绢是什么时候落到你的手上的!?”前面的人气急败坏地叫着,一张黝黑的脸胀得通红。
“大哥,这可是要送给你心上人的手绢哟,小心啊!”任昊云漾起不怀好意的笑,故意松开手,让那条手绢一下子就飞得老远。
“任昊云,你这个浑小子!”齐克大吼出声,却也不得不掉转马头回去追那条不知道飞到哪去的手绢。
任昊云戏谑地挥挥手,轻喝一声驱马急奔,一下子就将齐克抛在脑后。
一路奔到了一棵大树前,亦即比赛的终点,任昊云轻扯疆绳喝停,以干净俐落的动作翻身下马,算算时间齐克也不会这么快就赶到,于是他悠闲地坐在树下等人,等着等着就这样睡着了。
一刻钟后,气喘吁吁、一身是汗赶来的齐克看到的就是这个让人吐血的场面,任昊云双手环胸睡得极为舒服,嘴里还同着一根细草,真是气煞人了!
“任昊云!”齐克脸红脖子粗地喊着。
“喔!你来了?”任昊云睁开眼淡扫他一眼,当他看到齐克手中捏着那条早已沾满了污泥灰尘的手绢时,还以略带怜悯的语气道:“你不会真的打算把这东西送给你的心上人吧!?”
“浑小子!臭小子!竟然使用这种卑鄙的手段赢得比赛。”齐克天生不擅长说话,更何况现在气极了,只能挥舞着双拳痛骂他。
“别恼了!你何不瞧瞧自己身上是不是还有一条手绢?”任昊云笑着开口,不忍心再戏弄他的结拜大哥。
齐克虽然觉得莫名其妙,但还是伸手探了探,果然又掏出一条一模一样的纯白手绢,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大哥,从头到尾你的那条手绢都没有掉,是你自己要将马掉头回去捡另一条手绢的,这下子你该输得心服口服了吧!”任昊云咧嘴一笑,点破了其中的奥妙。
早在齐克在市集中买其他东西的时候,他也买了一条和齐克手边一模一样的手绢,没想到一下子就派上了用场。
“这……你要诈!不算!”齐克又胀红了脸,怒气腾腾地瞪着眼前始终含笑的任昊云。
说真格的,他到现在还是模不清任昊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只比自己小蚌一、两岁,但是论机敏、武功或是反应他都差了对方一大截。再说到相貌吧!两个人一同走在街上的时候,姑娘们的眼光总是落在任昊云身上,虽然说相貌是与生俱来没得改的,但是他也看过其他比任昊云更俊俏的男子,却没一个有法子像他一样引人注目。
或许是二十五岁不到就已经是一庄之主的缘故吧!他的一言一行都带着自信和不经意流露出的狂傲。他和任昊云初见面时也是吓了一跳,想不到这样一个年轻男子已经是大都城中颇有名声的归云山庄庄主。但是以任昊云这种身分的人,当初为什么会愿意和他这个粗鲁汉子为伍,还和他义结金兰?
“愿赌就要服输啊!老哥!莫要为了这场小小的赌局,影响我们结拜之情才好。”任昊云瞄了一眼齐克脸上阴睛未定的神色,笑着开口道。
“我……又不似姑娘家这么小气。自然……自然不会和你计较这么多。”齐克嘟嚷了几声。真是邪门了!这小子当真这么神,竟然连他在想什么都知道。
“好啦!既然手绢没掉,大哥就不要同小弟计较了。”任昊云双手抱拳笑道,跟着将话题一转。“大哥不嫌弃肯带着小弟回家乡一趟,小弟自是非常感激,但不知我们还要多久方可以到大哥的家乡呢?”
“嗯,照这个情形看来,日落之前我们可以赶到。”提到自己的家乡,齐克的双眸立刻充满了兴奋之情。这一次到大都做买卖己整整快一年了,不知道家乡的亲人可好?她,好不好?
“大哥可是又想起心上人了?”任昊云看到齐克黝黑的脸上又出现不寻常的红晕,再次促狭道。
“我……我哪有!”齐克怒瞪他一眼,哼地一声转过头去。在转身要上马之前他又回头道:“对了!我一直忘了告诉你,我住的村子可说是穷乡僻壤,你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庄主到时要吃不了苦,可别怪我,是你自个儿硬要跟着来的。”
齐克半是警告半是纳闷地开口:这一点也是他始终弄不明白的地方,任昊云在他的归云山庄吃好的、穿好的多快活,干什么要跟着他一同返乡,虽然说他觉得自己的家乡是他见过最美丽的地方,但是在任昊云眼中,或许只能算是一个无趣的小村落吧!
“大哥别担心,小弟不会让您丢脸的。”任昊云淡淡一笑,以俐落的姿势重新上马,并不打算回答齐克的问题。
他已经听过无数次齐克谈论自己家乡的事,每当那个时候,他的眼中就会出现一种热切和兴奋的光芒,彷彿那是一个比仙境还要美好的地方。或许齐克说的是真的,不然像他这样一个高大汉子不会还拥有如此率真的性情,他喜欢齐克的率性和真诚,也因此他会不顾其他人的反对,暂时卸下肩头的重任,和齐克走一趟他的家乡,或许,他可以在那里体会到另一种生活也说不定。
“喂!快走!你这样傻乎乎地日落前怎么能到得了?”骑在前头的齐克回头大喊。
任昊云淡淡一笑,轻喝一声策马前进,这种闲适的日子得来不易,他是该好好把握机会享受享受的。
***
红叶村位于钦察草原附近,却因为地处偏僻的位置,与一般位于陆路商道上的城镇相较下小了许多,也因为它并不是通往大都城的主要村落,所以居住在那里的也只有一千不到的人口。
齐克和任昊云是在日落的时候到达红叶村的,村口还有不少孩童在嬉戏玩耍,在见到齐克骑着马出现时,他们兴奋地围了上来。
“齐哥哥!你回来了。”两、三个孩童又笑又叫,直扯着齐克的衣袖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