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后座的慕曦没有回应,动也不动。
东方永真没好气的自后照镜睨了他一眼,“大少爷,可以把墨镜拿下来了,天黑了。”
“嗯?”
终于,慕曦动了动,随手摘下鼻梁上的眼镜,还打了个呵欠。“我还觉得奇怪,天色怎么特别黑呢?”
笨蛋。东方永真俐落地将轿车驶入停车场。
慕曦透过后照镜睇了死党一眼,“别偷骂我。”痞子!
“那个女孩就是洪老大的女儿吗?”
“怎么,你这么在意她?”
一脸轻佻的慕曦打开车门走出来,连女人都自叹不如的白皙脸庞让他看起来格外出色显眼,伫立在人群中总是轻而易举地吸引众人的目光。
东方永真老是叫他小白脸。
炳,他当然晓得这是他的嫉妒之词。想他慕曦一表人才、器宇轩昂外加气质出众、潇洒倜傥,爱慕他的女人很多,妒恨他的男人更是有如过江之鲫。
坦白说他也想活得平凡一点啊!
可是,唉,上天就是要他这么杰出,他有什么办法?
“没想到传言是真的。”东方永真将车钥匙抛给他,率先走出停车场。
“什么?”
“赫赫有名的香港红衫军老大洪灿森的女儿是个毫无自保能力的弱女子。”
说起来这个洪芯芯也称得上是黑社会中的奇葩。
想她父亲洪灿森在道上可是鼎鼎有名的双枪手,手枪到了他手里简直比苍蝇拍还神准。要不是舌头不够长扣不到扳机,相信声大如雷的洪灿森光靠那张嘴巴也能衔住一支枪,到时候三枪齐发,那功力可就不是苍蝇拍能比拟的了。
可是看看他女儿!
东方永真回想起下午在滂沱雨势中傻傻伫立的女郎。
肩膀瘦弱得像是无法挑起任何担子,一点惊吓就能唤出她的泪水,受到了攻击还呆呆的杵在那里不知所措。
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他蓦地回头,眯起双眼凝视身后的死党。“你早就知道那个女孩子就是洪灿森的女儿,对不对?”
慕曦性感的薄唇缓缓勾勒一抹笑,“何以见得?”
“否则你不会特地叫我开车去替她解围。”
东方永真投射过来足以冻死一只猫的冷峻目光丝毫没有影响到他的好心情,他依旧悠闲地走着,甚至还有吹口哨的兴致。
“我开始怀疑你对她别有居心了。”东方永真低沉的嗓音隐约透着一抹僵冷。
轻快的口哨声持续的在入夜的阳明山豪宅中响起,慕曦打开大门走进去,将钥匙扔进门旁精致的钥匙盒里。
“你老实说,你之所以大力资助那一间育幼院,是不是因为洪灿森的女儿在那里担任义工?”
“奇怪了,我慕曦是有名的大善人,捐款助人助学不计其数,你凭什么认定我帮助那间育幼院是因为洪芯芯的关系?”
东方永真的凌厉双眼扫过他轻佻的脸,“连人家的名字都查出来了?你果然是因为她。”
替自己倒了杯葡萄酒的慕曦舒适地坐在沙发上,跷起二郎腿细细品味来自巴黎的醇酒。
“真,你有必要这么认真吗?”
“我不得不。”
东方永真走到他面前取走他手中的酒杯。
慕曦俊脸微仰,迎视死党锐利的目光。
“慕曦,你别忘了你跟我妹妹还有婚约存在。”他提醒道。
“是,未来的大舅子,我不敢忘。”他薄唇一抿,伸手取回酒杯,“有你时时刻刻提醒我这一点,我哪能忘得了?”
再对他投以一记警告的目光,东方永真这才倒了杯酒坐在他身旁默默浅酌。
不知道为什么,慕曦今天的心情似乎特别好,不仅有举杯浅酌的雅兴,甚至还整晚口哨吹个不停。
惹得东方永真不禁打量起他。
OK,他不得不承认慕曦真的很出色。
脸比女人还白,可是长相却一点也不像女人,深邃的五官像是混血儿,鼻梁有如雕刻般的高挺,眼睫毛长而卷,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偷偷去烫过睫毛了?
那张脸不笑的时候,看起来文质彬彬却又不失威严——这当然是外头那些个花痴女人的说法。在东方永真看来,慕曦唯一不傻笑的时候就是他在动歪脑筋的时候,这家伙一肚子坏水,却偏偏没有人看得出来。
当他抿起薄唇淡笑的时候,不用怀疑,那些花痴女人自然又是一阵痴迷一阵赞叹。
而他却认为那个时候的慕曦最邪恶。
撒旦的诡计就要付诸实行,那些花痴还在旁边拍手叫好。蠢!
东方永真实在搞不懂妹妹东方善妮当初怎么会爱上这个表里不一的家伙?
若不是为了替在旧金山求学的妹妹看管好未来的丈夫,他才没那么命贱地死守在慕曦的身旁当他的助手呢!
在外人的眼里,众人总以为慕曦年轻有为,是个乐善好施的银行总裁,却没有人知道事实上他是……
“喂,你这样盯着人家看,人家会脸红。”
东方永真冷冷地收回视线,“哼,你这家伙会脸红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欲火攻心。”
“这么了解我?”慕曦唇边的笑更加佻肆,“可是我不记得我的欲火曾经延烧到你身上啊。”
“哼,管好你的贞操。虽然我知道你的贞操不仅不值钱,而且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拿去糟蹋别人了。”
他咧开嘴,“对方是一位学姊,我不是跟你提过好几遍了?那天晚上我跟她在学校的图书馆,我当时勇猛得不得了,她躺在我身下拚命摇头直喊……”
“在跟我妹妹结婚之前,我劝你最好老老实实的将你的命根子关在‘鸟笼’里,否则,哼哼!”
东方永真放下酒杯站起来,不想再听他吹牛他当年的英勇事迹。听得耳朵都快长茧了,谁耐烦啊?
见死党离开客厅走上楼,慕曦继续悠闲地摇晃手中的酒杯,抿唇细看鲜红色的酒液在晕黄的灯光下闪闪熠烁。
永真猜得没错,他的确早就知道洪芯芯的存在。
捐款资助她所服务的育幼院是巧合,但是他不否认因为她的缘故,他更常前去关注那里的一切。
因为他好奇。
身为黑道大哥的女儿,居然也会有像洪芯芯这样的异数,着实吸引他的注意。他当然不会以偏概全地以为大哥的女儿个个都是虎背熊腰,开枪像在放鞭炮,耍蝴蝶刀像在表演杂耍特技,可是……
也没有哪个大哥的女儿会像她那样的胆小怯弱、善良纯真吧?
据说洪灿森对自己的女儿挺头痛的。哈哈,那倒不难理解。
大灰熊与小白兔,挺适合这一对父女给人的感觉。
他会注意到洪芯芯的存在,是偶然。
当初他在造访育幼院的时候意外地看到她,当时心想这个女孩恬静的气质还真适合这个地方,后来知道她竟是黑帮老大的女儿,也是红衫军未来的女角头时,他下巴差点儿没掉下来。
于是,他开始下意识地注意她。
因为他很好奇这样的女孩会成为什么样的大姐头?
“我看就这么办吧!老梁,叫小弟去把芯芯叫过来。”
办公室里,就听见洪灿森的大嗓门这般喊着。
没多久,洪芯芯在梁栋的陪伴下敲了敲门走进去,手里还提着一个保温壶。“爸爸,你找我?”
“嗯,这是什么?”他看着她将保温壶放在自己的面前。
洪芯芯小嘴嗫嚅道:“是我从外面买回来的宵夜。”
“哦。”
其实洪灿森心知肚明这个保温壶的主人就是他那离家出走的妻子,里头热腾腾的宵夜肯定是出自厨艺精湛的她之手。那婆娘做的菜他吃了几十年,哪有吃不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