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还是把他送进城里吧!至少那儿人多热闹,歹人要对他痛下杀手也比较不方便。”终究,思苗还是不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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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稟庆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会遭到这种待遇!那该死的小妮子竟然敢趁他达到高潮,洒下种子之际,随手抄了一个离她最近的花器往他的头上砸!
包可恶的尚且不只如此,她竟趁他人还晕著,随随便便把他丢在市集大街上,害得他一醒来便狼狈的发现他周身围著一群人对他指指点点的,还有人当他是乞丐,丢了几个铜板滚到他面前,说是要赏他的。
乞丐!
于稟庆这一辈子都没想过自己会跟那两个字画上等号,今日却拜一个小丫头之赐,让他领略到前所未有的屈辱。
于稟庆将那几枚铜板握在手中,对自己发誓,他绝不能忘了今日之耻辱,因为打他从小到大,从没有一个人敢这么对他。
今日之事,他是记下了,待来日,他于稟庆一定会为这件事讨回个公道;但现在他该去做的是回到他的地盘,护住自己的王位。
于稟庆立刻赶回京里,时值大梁文正三年间初春。
这一年,南朝攻进了大梁首都,大梁几乎不保,于稟庆适时赶回,稳定了军心,也护住了大梁国都。
接下来的六年,于稟庆忙著为他的兄长收复国家,甚至是开辟疆土,直到大梁文正九年,政局稳定,于稟庆受封为齐王为止。
他的兄长大梁王本来打算把最美丽,物产也最丰盛的江南授封给他,但于稟庆却拒绝了他兄长的好意,说他要国都西郊到塞外的那片江山。
“国都西郊?!”大梁王试著回想那里有什么好康的,但依他的记忆,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国都西郊虽然风光明媚,却远不及江南美好;而且,听说西郊再偏远一点的地方,甚至有绿林山贼在流窜。
听说那里住著少数民族,其中一族人称“壮族”,又说“壮族”是个母系社会,男人的地位远不如女人。
“王弟为何想要那片疆土?”大梁王不懂于稟庆的用心。
于稟庆只是扯动嘴角轻轻一笑,他为什么想要回去?因为,他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个带给他屈辱的小泵娘。
她口口声声的说他好,说她喜欢他,但却在利用了他之后,拍拍就走人。
这些年来,他领兵打仗,没空去处理儿女私情的事,但现在,他有的是时间去把那害人不浅的丫头给揪出来。
他要亲口问问她,她究竟当他是什么?能让她用完就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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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稟庆受封为齐王的第一天,便带著官印鞍任。
从今儿个起,这儿便是他一人的天下,他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於是,于稟庆受封的第一天便将他的疆土改为“齐”,他还带著几名亲信,日以继夜的四处探访找寻房思苗的下落。
这一天,在云霄洞里,有如六年前的戏码又再次上演了。
思苗还是在收包袱,而婢女青青一样站在她家主子身侧叨叨念地规劝思苗别做傻事。
“小姐,你就乖乖约让阁主安排你的亲事不就得了吗?干嘛费那么大的劲,还要离家出走去抓人回来跟你配?”又不是没做过这种事,只是失败了而已。
“我才不要让我爹安排的我婚事,他看上的人,我又不喜欢。”
“可是我见过那位公子耶!他长得不错,头大面方,看起来像是一个很有福气的人。”她颇满意的说。
“你觉得他很好?”思苗眯细眼瞅望著青青。
青青忙不迭的点头说:“不错呀!”小姐被她说服了吗?
“那你就嫁给他吧!反正咱们两个岁数差不多,而你也到了适婚年龄,既然你觉得雍豁好,那你就去嫁他,我不跟你抢了。”思苗难得大方的表态。
青青可不领受。“拜托!我才不要嫁给雍豁。”
“那你又说他好!”
“他好是好呀!可他又不适合我。”雍豁那个人很闷的耶!若她真跟他一起生活,只怕没两天,她就会被他的闷脾气给闷死了。
“这不就得了,雍豁是个好人没错,但好人未必就适合我,所以,我现在要自己出去找一个适合我的人嫁。”
“适合你的!”这听起来就不是什么负责任的好答案。“什么样的人适合你?”
“我看他看得顺眼,而他也觉得我不错的那种。”就有点像当初她掳来的……
“这样的人很难找耶!”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思苗横了青青一眼,觉得青青的言下之意,好像她很难嫁得出去似的。
“小姐,你的眼光似乎有点高。”而条件又似乎有点低——但后面那句话青青是没那个胆子敢说出口啦!
但是,这世上的男人哪个不重美色?她家主子虽然是个开朗、天真的姑娘家,大而化之的个性中又带点傻气,跟她在一起的人只会觉得很舒服,却似乎没一个男人会对她产生欲念……
唔——这么说似乎也不怎么恰当,毕竟在很多年前,有个男的长得很斯文,满对她家苗苗小姐的眼的,而那个男的似乎也对小姐满有兴趣的;只不过,苗苗小姐自己觉得配不上人家,硬把人家怎样之后,随手就把那男的丢在市集大街上,而那男的好像就叫做于……于什么的吧……
不管了,总之,她家苗苗小姐不会那么惨的没人要,只是,她这几年来选人的条件似乎有点苛,青青隐约觉得小姐似乎拿著某人当作范本在比较。
只要是比那人差的,她就不要;为此,她家苗苗小姐这些年来推拒了好几门亲事。
也就是因为这样,所以,这次阁主才会不管苗苗小姐的意愿,擅自替她定了一桩还算不错的姻缘,只是,阁主一定想不到小姐会逃跑。
而最可怜的人是她,是她跟错了主子,所以,一天到晚都得在外跑奔波,不能好好的待在云霄洞里享福。
唔——不知道这次下山回来后,她可不可以申请换主子?!
第九章
无路可逃
远上寒山石径斜,
白云深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杜牧《山行》
“就是那个人了!”在盘缠快要用尽,不得不回山寨去的前一个夜晚,思苗难得相中了一个长得还算不错的男人,她打算将就一点,抢了郎回去乱配,反正,依照他们“壮族”的规定,女孩子家到了适婚年龄一定得生个孩子出来,又不一定要嫁人。
所以,那人纵使只是差强人意,气质跟当年的“他”有点相似,不过,这已是她近几年来看到最像“他”的一个了。思苗知道要是她再挑下去,就没有退路可以走,届时,她真的得嫁给她爹替她找来的男人,然后随便跟那个男的生孩子——
唔——这种结果挺糟的,她才不想要。
“就那个人了。”她决定了。
思苗使了个眼神给青青,两人决定一起行动,以最快的速度解决这件事。而事情要是办成了,回云霄洞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不要动。”思苗跟青青突然跳出来,两人拿著竹剑猛往那名男子的身上招呼去。
她们志在夺人、不在伤人,所以纵使出招狠毒,却也不曾伤及那名男子半根寒毛。
她们到底想干什么?
鲍孙战不明所以,只觉得这两名女子招式怪异,剑法凌厉却又不带半点杀气,而他一个人应付她们其中一人已经觉得很辛苦了,这会儿却得同时应付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