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他的。
“姐姐,姐姐,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故事书,我找不到它。”
一个圆乎乎的小肉丸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怕他横冲直撞撞上大小姐,秦万里伸手一揽,抱起颇有分量的陀螺小子。
“你又把书乱放了?”
一瞧见姐姐嘴边的笑意,杜千岁忽然觉得她笑得好可怕,“我……我没有乱放,它自己……长脚跑了……”
“喔?书会长脚,那你这颗猪脑袋怎么还在?”她笑眯眯地捏他两团颊肉,下手不轻地转了两圈。
她是个坏姐姐,以凌虐幼弟为乐。
“会痛啦!姐姐,肉肉快掉了。”小肉丸踢着小肥腿,高声叫喊。
经过的下人捂着嘴偷笑,没人上前解救可怜的小少爷,大家都知道这是姐弟情深的表现,大小姐非常疼爱相差十五岁的弟弟。
“你吃那么肥,掉一点肉有什么关系,我叫你背书,你给我看故事书,嫌肉太多,要我拧一些下来榨油吗?”小时不学好,大了没出息。
肥嘟嘟的小男孩惊恐的睁大眼,为时已晚地想到姐姐交代的功课。“管家哥哥,我们快逃,姐姐要杀人了。”
杜千岁巴着秦万里,死命抓着他脖子不放,小小的脑袋瓜子里想着个子高的人跑得比较快,姐姐铁定追不上。
“做错事还敢溜,你完蛋了。”她直接拎着他的耳朵,美目圆睁。
秦万里假装没瞧见小少爷的求救眼神,目光规矩地直视前方,无视杜家上演的姐弟情仇。
但他微微扬起的唇畔似是带笑,神色柔和的望着打闹成一片的两人,温暖的瞳眸深处看不见即将到来的乌云。
第4章(1)
“杜千桃,你这个叛徒,你怎么可以出尔反尔,背叛我们情比金坚的奸情。”
“忘了带字典就回去翻一翻,不要丢人现眼了,国文造诣这么差,你的医学院是怎么考上的?”真是的,自爆其短。
“沈贝夏,你给我滚到一边,本小姐是来讨债的,你少在这里碍事。”老虎不发威,把她当病猫了。
“哈!本人刚荣膺杜大小姐护卫队队长,你敢动她一根寒毛,先踩过我的尸体再说。”她的责任重大。
听她夸张的说词,长相清秀的女孩笑着啐了一句。“神经病啦!谁要踩着你的尸体,我们还没上大体解剖,等有需要时再请你提供。”
“呿,咒我早死呀!”没心没肺的冷血动物。
“是你先要贡献给医学做临床试验,我只是不好拒绝,勉强收下你的大爱罢了。”
程玉璋是个阳光女孩,削薄的短发让她像个漂亮的男孩子,为人乐观又健谈,开朗的个性如同一颗小太阳,随时在散发光和热。
而沈贝夏是中美混血的南岛姑娘,五官轮廓相当深,不过外表还是偏东方人较多,非常爱哭,而且热情得让人受不了,朋友常笑称她是来者不拒的大火球。
这两人都是杜千桃的高中同学,也曾经相约一同考上医学系,一个主攻外科,一个负责内科,一个朝小儿科出击,三人毕业后到杜家的医院工作,干掉食古不化的老学究。
但是杜千桃的母亲过世后,这个理想成了空谈,三个好姐妹也疏远了一阵,直到上了大学才又在同一学校重聚,再次结为好友。
除了程玉璋真的考上医学系外,沈贝夏以十分差距饮恨,目前是外文系才女,杜千桃则以榜首之姿入了企业管理系,是该系的系花。
“你们口渴了吧?来喝杯凉茶止渴。”柔细的嗓音轻轻召唤。
“没良心,也不想想我对你有多好,居然冷血无情的抛弃我。”害她孤零零的在医学院里孤军奋战,还得面对一群臭男生的嘲笑。
“拜托,你有完没完,都念两年了,你不累呀!”每次一碰面就老调重弹,她听得耳朵都快长茧了。
程玉璋没好气的一瞪眼。“你们再两年就毕业了,我医学院要读七年耶!剩下的三年谁要陪我熬呀!”
她越想越心酸,眼睛也越瞪越大。
“你还要实习一年。”沈贝夏坏心地提醒她,让她整张脸皱得像苦瓜。
“我恨你们。”全是她们害的,误交损友。
“让你恨。”沈贝夏不痛不痒。“哇!这凉茶好好喝,不苦不涩,甜度刚好,桃花,你上哪买的?”
听她夸凉茶好喝,贪嘴的程玉璋赶紧抢来一杯,沁心的凉意一下肚,暑气全消。
“家里带来的。”她不吃外食,周姨每日都为她备妥三餐。
“是不是你那位帅得撞墙的管家准备的?”如果是,她要多喝几杯。
这叫望梅止渴,吃不到上等肉就只好啃杯子。
“天气热,他不希望我中暑。”其实她体质偏寒,不容易中暑。
“啧!真好,有凉茶喝,又有美色可赏,你真是幸福呀!”沈贝夏一脸向往,托着腮帮子作白日梦。
“有钱你也可以请个男管家,何必羡慕别人?”程玉璋个性很直,说起话来不转弯。
“可是上哪儿找个兼具实用和美观的大帅哥,你指点我条明路,我马上找来。”又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人比人,气死人。
“这倒是,我家的管家长得像四角龟壳花,老师板着一张脸,没见他笑过,瘦瘦小小的,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清末遗民,割了下面的太监公公。”一想到那张死气沉沉的脸,程玉璋猛抽了口气,打了个冷颤。她家那一只脚进了棺材的张管家怎么跟人家比。
“不过长的太帅也麻烦,简直是走动的祸害。”没事找来一堆桃花,烦都烦死了。
“什么意思?”
杜千桃不以为意,无动于衷的尝着现烤的糯米糕,倒是身旁的程玉璋迫不及待的追问,好奇得很。
“你们还记得八班的沈晶晶吧?”那个自诳是校花的女人,老用鼻孔睨人。
“你是说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像只孔雀的沈晶晶?”她印象不深。
“对,就是她,听说她高二那年就煞到桃花家的秦管家,还偷偷写情书给他。”作风大胆,一点也不害臊。
“情书……”记忆拉到过去,思绪飘远。“……有香水味,粉红色的信封,折成心形的信纸。”
原来是那个沈晶晶。
“咦!信被你收到了?”不会吧!人家满满的爱慕之意呢!
“万里把信交给我,托我还给本人,高中女生对他来说太小了。”她记得他想把信揉成一团扔了,是她拦了下来。
“你偷看了对不对?”沈贝夏好不兴奋,好像自个儿偷窥了别人的私密事。
“信本来就是给人看的。”她一点也不觉得愧疚。
“哦!沈晶晶一定哭的很惨,在你把信还给她的时候。”她有点幸灾乐祸。
“我没还她。”杜千桃语气淡薄的道。
“咦?”没还她。
“我另外写了一封信婉转提醒,染指别人家的管家是不道德的行为,望她收起垂涎眼光,每日三照镜,勿以丑颜骇邻。”她写得文情并茂,堪称佳作。
“你……你好狠……”好在她没对帅管家起非分之想,不然……呃!等等,人家情书寄情干桃花什么事,干么回信羞辱人……噢喔!她发现大秘密了,原来好友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等一下,以沈晶晶的个性,她怎么没到班上找你麻烦?”同样是大小姐,有些人就是气焰高得令人受不了,老把别人当蝼蚁,放在脚底下踩。
“信末署名是我家万里。”杜千桃面容恬静,嗓音细细柔柔。
斑呀!丙然是最毒妇人心,嫁祸别人,难怪吃了瘪的沈晶晶不敢声张,那一阵子消沉许多,没见她大呼小叫地把同学当她家佣人使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