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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妻 第12页

作者:寄秋

“上官星儿,你还想赖床赖到什么时候,还不赶快起床上工,你要是因迟到而被开除,我就把你身上的皮剥不来,和小黄瓜一起腌制。”

什么,剥皮?!

一听到穿了快二十年的“皮衣”就要没了,吓得不轻的上官星儿不敢再追下去,她连忙往回跑,从云雾中回到她可爱躯体。

一睁开眼,她瞧见一只正在冒烟的大茶壶……不对,茶壶怎么会有手?

她揉揉眼睛再看个仔细,原来是姿势像茶壶的大姐,她两手抆在腰上,居高临下的瞪她。

“啊!大姐,你又没睡吗?”瞧她黑眼圈多明显,左右各有一个。

上官洁儿像报仇地朝她前额拍下去。“你回神了没?都几点还睡,快点起来刷牙洗脸,换上性感的衣服,给我美美的出门。”

绝不能让这头懒猪坏了她的名声,母亲不在,长姐如母,她一定要好好地将小笨妹打扮打扮,免得那一身邋遢样丢了她的面子。

“性感的衣服……”上官星儿一边揉着痛处,一边想着什么叫性感的衣服,以及她为什么要穿得性感。

难道大姐真当她是“卖”的?

“动作快,发什么呆?要是害我错过和偶像见面的机会,你就等着缝自己的寿衣!”

“寿衣?”她非常高兴的咧开嘴一笑,接着说:“你要帮我做寿呀?我二十岁生日快到了。”

差点吐血的上官大姐将她往浴室一推,随后再赏她后脑勺一巴掌。“是死人穿的寿衣。”

“喔!死人呀!”呵……她搞错了,原来死人也要做寿,他们不知道吃不吃生日蛋糕?

在姐姐的催促下,上官星儿很快的完成梳洗和换装动作,她穿上露肚脐的红色小可爱,以及短到遮不住大腿的白色热裤,胸前横挂着装零钱和手机的粉红色心形小包包,准备出门去。

可是她才一走到门前,忽然想起一件事的回头看兴匆匆的大姐,她顿感头皮发麻的傻笑,一直笑,笑到上官洁儿感到一丝不对劲。

“你笑什么?”

“我……呃,那个……呵呵……因为庆功宴开得太晚了,老板说放假一天,让我休息睡觉。”她睡糊涂了,差点忘了有这回事。

“你有胆再给我说一遍看看,看我会不会掐死你!”上官洁儿的表情显得特别狰狞,恶狠狠地酝酿着冰风暴。

呐呐的上官星儿笑得好尴尬,盯着门的方向。“我今天……休假。”

“休假啊,咯咯咯……”狞笑声,伴随着咬牙切齿,“上官星儿,你知不知道我花了多少时间打扮和挑衣服,就为了给你的老板一个好印象,你居然敢偷懒不工作。”

“我没有……”

“不许反驳,反正都是你一个人的错,你要赔偿我熬夜不睡的损失。”还有踹了她一脚的帐也一并处理。

“又没有人叫你熬夜,自己不睡还怪别人。”上官星儿小声的咕哝着,十分不满。

“既然今天见不到我心爱的隼,你要负责安排我们不期而遇的相会,好让我们拥有美丽又浪漫的邂逅。”上官洁儿的眼中布满心形符号,幻想着梦中的男人能为她骑着白马来。

做梦不是十七、八岁小女生的权利,二十四岁的广告模特儿也有一颗属于梦幻国度的红心,希望早日觅得良夫佳婿。

当然,迷恋归迷恋,她可不会傻得一头栽下去,偶像是大家的,不能独占,她只是单纯的喜欢隼酷酷的外型和冷冷的气质,并不是真的爱上他!

可是她痴迷不已的口气却让上官星儿感到心口酸酸的,好像一块发霉的起司在胸口融化了,酸不溜丢的好不舒服。

“姐,你未免太看重我了,我是助理小妹耶!你想害我被炒鱿鱼喔!”她才不帮她呢!隐千眠是她的……呃,老板啦!

真要命,她怎么会想要把大明星变成她的男朋友,要是被人家知道肯定笑掉大牙,说她癞虾蟆想吃天鹅肉。

脸突然发烫的上官星儿用双手捂住面颊夺门而出,她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姐姐的要求,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自己竟然喜欢隐千眠的事实,跑得比飞还快的远离家门。

只是,当她漫步在十字砖排列的人行道上,却愕然地惊觉自己不知该去哪里,就在茫然之际,身后有人撞了她一下,她还来不及回神,耳边传来喊捉贼的声音,她想都没想的拿起心爱的小包包,朝前头快跑的人用力一掷。

真的是狗屎运,夜市的射水球游戏她一次也没中,现在却鬼使神差的砸中小偷,让他戏剧化的往前一跌,跌在一堆刚拉的狗屎上面。

这下子狗主人尴尬了,她也尴尬,只有钱包失主满脸感激的松了口气,直向她道谢。

不过,她很快就后悔了自己的冲动,因为她把包包里的手机给砸坏了,现在变成一堆连修也不能修的废铁。

此时,一辆黑色高级轿车缓慢地停在路边,车窗降下一条三公分左右的细缝,极威严的老人声调由后座发出。

“是她吗?”

“是的,总裁,她就是最近跟在大少爷身边的女孩,似乎和他走得很近。”

“家世呢?”

“父亲是教务主任,母亲是同学校的音乐老师,哥哥在电脑公司上班,姐姐是没什么名气的小模特儿。”

“嗯,我知道了,开车。”

“是。”

车子缓缓地向前推进,离开人潮汹涌的十字路口,关上车窗约六旬老者露出深思的神情,多看了一眼远远落在车后的女孩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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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天生这么笨,还是耍笨要过头才变成真笨,要不是我刚好有事出门遇到你,你准备在街上游荡到什么时候?”

捡到一只笨猫的隐千眠有说不出的恼意,看着脏掉的猫脸是又急又气,忍不住又往笨笨的脑袋轻叩一下,看能不能让她变聪明点。

有谁会在自家附近迷路的,而且还一路由南走到北越走越偏,还很愉快地坐在麦当劳前的小花圃吃薯条,以为自己很快就会找到路回家。

结果呢!家猫倒成了流浪猫,绕了几圈又回到麦当劳,干脆买了大桶鸡块和可乐当午餐,把花圃当花园就地野餐。

这算是随遇而安的天性吗?

或者说她过于无忧无虑,不急着长大,活在没有谎言和欺骗的世界里,乐于当个不想长大的彼德潘,开开心心地过她的每一天。

说实在的,还真有点叫人羡慕,人若活得像上官星儿一样坦坦荡荡,何尝不是一种快乐。

“手机坏了就打公共电话通知我,再不然换一支新手机也花不到十分钟时间,你……等一下,我的电话号码几号?”隐千眠怀疑的眯起眼。

“呃,好像零开头,有个九有个一,然后……”是八还是七,未了那个数字似乎是二。

“你忘了我的手机号码——”好,很好,果然是聪明伶俐。

“我……我没忘啦!我全把它们输进手机里面的电话簿,一叫就出来了。”哇!他的脸色好可怕,像要吃人。

“你的手机坏了。”他提醒。

“喔!对哦!我怎么忘了……”都是现代科技不好啦!发明什么鬼手机,让人养成依赖习惯而少用大脑,脑容量就自然萎缩了。

“你怎么没忘了要吃饭。”他没好气的一讽。

还在要笨的上官星儿振振有词的说道:“因为肚子会饿!本噜咕噜的大叫。”

她想吃饭和忘了手机有什么关系?肚子一饿当然会找吃的,这是人的本能,没人可以不吃不喝还能活,光打手机就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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