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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协奏曲 第21页

作者:寄秋

那是近乎中东舞娘的穿著,细腰中空系了一条镶银打造的魔剎花型腰炼,足下不着鞋任由粉女敕小脚被花香包围,完美的曲线尽露眼底。

女人长得太艳流于俗气,面容乎凡又嫌少了颜色,眼前宛如画家笔下不朽名画的美女却生得增一分太浓,减一分太淡,清艳合宜的带来视觉冲击,只是美丽乃尚不足以形容她。

“我亲眼目睹还能做得了假吗?他宝贝的舍不得我碰一下,藏在怀里不许我多看一眼。”登格斯冷笑抚着左侧的一道小细疤,那是郁金香花瓣留下的痕迹。

上一回的造访他居然让他受了伤,可见他有多在意那名黑发女子,不惜与他正面交手。

但他会就此罢休吗?

呵……他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伤脸的这笔债岂有不讨之理,不能明着来他就要阴的,暗箭总是难防,百箭齐发总有一箭中矢。

云萝就是他暗地里的那把箭,百射不着仍有机会,冲着父王对她的宠爱,再怎么瞎搞蛮缠也会被淡化,成为一缕轻烟。

“什么,他真的把女人带回『幻居』?!”那是她从不被允许踏入的地方,他怎能无视她的感受?

“不只这样,他还为了她伤了我,妳想,他把那个女人看得多重。”而他一向偏爱黑发,那头乌丝的主人他极想得到手。

男人与生俱来的劣根性,看得到却吃不到令人心痒难耐,心里想着念着是到口的肥肉多么鲜女敕多汁,不咬上一口未免对不起自己。

虽然只是短短不到一秒钟的一瞟,那张清丽的小脸倒是引起他不少兴趣,光是为了打击他的对手就值得一抢为快,何况她还是长相不差的性感小尤物。

想到此,胯下就绷了,他非得到她不可,用她被启迪过的身体抚慰他的。

云萝的眼被嫉妒染红了。“那个女人比我美、比我艳、比我懂得如何在床上取悦他吗?”

比较,是自傲的女人会做的事。

“不,她不比妳美,也不比妳艳,床上的功夫要我试过才能告诉妳,那不过是一个人界的女子罢了。”既非魔,又不懂魔法,无用至极。

唯一的作用是让男人开心。

“他让一个样样不如我的人类取代了我的位置,他身为高级魔的尊严将置于何处,他又把我摆在哪里?”人类?他竟然用这种方式羞辱她。

善于挑弄的登格斯一脸同情的望着她。“大概妳的魅力不够吧!他宁可舍弃自尊也要人类女子,不把魔界第一美女的妳放在眼里。”

“你说什么?我魅力不够?!”骄傲的云萝音一扬,瞪大了一双赤红的眼。

“别恼火了,云萝,喜新厌旧是男人的通病,妳不能怪他厌倦了妳,同样的大餐一吃再吃也会腻,换换口味是常有的事,妳就睁一眼闭一眼放任他去尝尝鲜。”

新人受宠是理所当然,计较是徒劳无功,换了是他也想换换菜色,山野小菜也有它的滋味在。

“办不到,我云萝是魔族的公主,岂能让男人踩在脚底,睁一眼闭一眼的任由他风流快活。”她就下信她的美留不住男人的目光。

自以为是天下最美的云萝有着非常严重的自信,以人类的说法是过于自恋,她常认为世上没有比她更美的人,只要是男人都会爱上她。

魔界的女人并不重视贞操,甚至是当成游戏在欲海中浮沉,她们追求各种令自己快乐的方法,随兴而起的可以和任何一个男人上床。

没有约束,不存在道德规章,魔的世界是污秽婬乱的,为了一时的极致享受,人命便显得低贱。

云萝也是其中之一。

但是自从她遇上雷斯,并且成为他的女人之后,言行举止顿时一反常态,收起平日的放纵只为他绽放美丽,不再放荡的与男人野合,表现出对他十足的迷恋。

要一个玩惯的女人收心并不容易,但她办到了,而且连着几年身边只有他,不像他除了她还有其他的女人。

当爱情开始萌芽,许多原本能容忍的事便会产生变化,即使贵为公主也不过是一名等爱的女人,她再也不能忍受他眼中有别的女人。

雪球越滚越大,摩擦的裂缝也越来越大,当彼此的认知有了不同时,饱和的雪球便会裂开,回归原来的雪白。

但她太自我了,毫不相信哪有男人抗拒得了她的美色,她不许她爱的男人不爱她,就算用上极端的手段亦无所谓。

“办不到也得办到。公主又如何?在他的眼中妳还不如低等的人类,就算妳的地位再高贵,他也不会多看一眼……

“是魔是人并不重要,妳有父王那座靠山怕什么,等他玩腻了自然会回到妳的身边,何必操之过急。”

火上加油的登格斯闷着烧,故意反其道而行尽帮雷斯说话,好让她心中的怨怼加深,转化为深沉的怨恨。没有一个有自尊的女人是乐于等待的,何况还不一定等得到。

女人吶!原本就是一种自相矛盾的动物,当大家一面倒的谴责男人时,她又心生不忍的反为男人找借口,给自己原谅他的理由。

“登格斯·魔剎,你到底是站在谁那边?我是你妹妹,你不帮着想办法,反而一味偏向外人,你是存什么居心?”云萝忍不住发火,对着异母兄长大发脾气。

存着借妳的手来铲除异己的居心。他在心里回道。

“我是为妳的未来着想,能忍则忍,妳不看开些谁能帮妳?男人一铁了心就像放出笼的野鸽,一去不回头。”

“我不管,你要想法子帮我挽回雷斯的心,不管付出任何代价。”她一定要得到他,不让其他魔女嘲笑她留不住男人。

这已经是意气之争了,虽然其中仍残存爱的因素,但是恼羞成怒的她为了扳回面子,不惜使出卑劣的手段达成目的。

“不管任何代价吗?”他假意犹豫的问道。

“是的,只要把那女人赶走让他重回我的身边,什么代价我都愿意付出。”就争一口气。

“这……”他微顿了一下,表情为难的欲言又止。“办法不是没有,只怕得罪艾佐家。”

艾佐家的五个兄弟姊妹都不好惹,更遑论曾打败他父王的罗斯特,艾佐,罗宾娜姑母的丈夫。

“你尽避说无妨,姑姑很疼我,她不会生我的气。”因为她是魔族脾气最好的公主。

登格斯勉为其难的指向十字路口。“妳瞧见那两个人类了没?”

“他们是……”

“是那女人的家人,他们急着寻找她的踪影,透过各种管道寻求帮助。”而他刚好辗转得知这讯息,不利用利用岂不可惜。

“你要我帮他们找人?”她的口气充满降低身分的蔑意。

“帮他们也是帮妳,如果他们找到人,并且顺利的将人带走,妳不是成功的达到第一个目标?”水无鱼难清,鱼无水难存。

而他将不费吹灰之力接收雷斯的女人。

嗯!有点道理,但……“为什么要那么麻烦呢?直接将人赶走不就得了,何必要他们出面。”

以往她只要端出公主的身分,那些女人自会退去,不敢与她争抢,哪需要旁生枝节找两个人类来帮衬。

“不麻烦,妳想艾佐家会让妳赶走『客人』吗?”用点脑筋就能想通其中的道理。

“这……”

“妳不必每次强做坏人让人看轻,同样能达到目的却不必出头,真要闹得不喻快的也不会是妳,借别人的手开路有何不可,省得妳和雷斯交恶。”

恶魔的把戏千层百出,擅用人性的弱点加以操控,天下无不用的兵,引诱别人去开道不失为魔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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