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绝对,我们不接受尽量的敷衍语句。”
八月十五一定要见到人。
饿得受不了的常若薇才不管两张喋喋不休的嘴,推开那些碍事的家伙往外走,心里想着中午要吃饭好还是大碗的牛肉面,7一ELKVE的蛋包饭正在特价。
不过涮涮锅也不错,好久没吃日式料理了,上回的寿司吃得蛮过瘾的,可是太贵了,吃蒲烧鳗便当吧!奢侈一次不为过……砰!咦?怎么有堵墙,哪个混蛋把门堵住妨碍进出,真是死不足惜。
一拳挥过去想打碎墙壁,谁知墙壁竟有嘴,居然吃掉她的手,还开口说了句人话。
“你的脾气怎么老不改,不分青红皂白先赏一拳再说。”
她抬头一望,看见一张陌生的男人脸孔,月兑口而出的问道:“你是谁?”
第三章
“你是谁?”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分别十二年她一点都没变,除了头发留长了,他知道她是懒得剪,还有脸型多了一些成熟女人的韵味,个性上的莽撞一如记忆中,先揍了再说。
看到一成不变的她心里才有了踏实感,他很怕再见到的是一个完全变了性子的乖乖女,虽然不太可能发生,但是未雨绸缨是人的天性,难免会想得太多。
玄武的嘴角微微扬高,他想这些年自己真的变得很多,由青涩的少年长成伟岸男子,连心态上都沧桑得像个中年人。
何况薇薇一向迷糊又不爱记人的面孔,长年和她相处的人都得有一份出乎寻常的耐心,否则会被她气到得内伤。
她是变漂亮了,一身的朝气活跃,衬出她充沛的生命力,像是一株永不凋谢的向日葵,不管太阳出不出来她照样开着花,嘲笑畏惧风雨而弯腰的小花小草。
但……她一定要表现得这么明显吗?了解她的他,忍不住笑出声。
“喂!你笑什么,挡了本队长的路还敢笑,你是哪个单位的?”纵容屑下无方,组长连罪,该揍。
“沈敬之。”
他报上名字。
咦!好熟哦!好像在哪里听过。
“滚远点,别挡路,本队长有任务要出。”
“你饿了。”
实在太明显了,她一饿就脾气不好,嘴角往下垂。
“我是饿了……”啐!她干嘛和他说这些。
“你挡在我面前干什么,没吃过牢饭是不是。”
是没吃过。
“我请你吃饭。”
“好……”嗯,等等,她是不是答应得太爽快丁?“好你个鬼,你当我是随便的人吗?”
“不,我当你是服务市民的好警察,警民合作共创美好的台湾。”
如果台湾不被政客搞垮的话。
听来真舒服,好像宣传广告词。
“为什么我觉得你的话含有讽刺意味?”
“常警官想多了,小老百姓怎敢……怎么,有疑问吗?”她到现在还没认出他,苌叫人怪不是滋味的。
“你是小老百姓?”疑问可大了。
“奉公守法,不贪污不漏税,出入境都用护照。”
只是偶尔会未经海关盖章就是。
“谁理你的满口怪言怪语,这里是少年队并非菜市场,要报案请到一楼柜台。”
喝!还走得大摇大摆,当百来个警察是死人呀!“常若薇。”
非常好用的通行证。
“喔!常若……可恶,你敢拿我的名字招摇撞骗,活得不耐烦了。”
一拳欲挥,火气不小的她发现他不同于一般人。
没几人能接得下她又快又狠的拳头,记忆里好像有那么—-个受气包,三不五时拿身体当沙包供她娱乐,不避不躲地老是打不死还紧跟着她。
但这不是重点,她居然毫无所觉地让他包住硬拳好半天才发觉,若非想再赏他一拳,她根本忘了自己的手在人家的掌控中。
他到底是谁?“薇薇,你真的想不起我是谁?”墨镜下的黑瞳无奈的转动着。
见鬼了,他真认识她。
“好久没人叫我薇薇了,连我老爸都连名带姓的吼。”
吼得好像杀父仇人似的,一会儿要她多用脑少动拳头,一会儿吆喝她赶快去抓贼,打死了他负责,真是得了老年痴呆症,做起事来反复不定。
也不想想她的个性是遗传谁,有暴力老爸就有暴力女儿,一家都是暴力份子,唯独温柔似水的古董老妈,说起话来永远软绵绵,丈夫和女儿是她全部的骄傲。
“给你个暗示,我人生的第一个挫折是你给的。”
唯一的。
“哈!你在耍我呀!全台湾有多少人的挫折是葬送在我的拳头下,说点新鲜的来听听。”
大手包小手,他的手是她的两倍耶!好稀奇的感觉,没人敢包着她的手不放,一副非常珍惜的模样,怪得让她好想扁人。
“你禁不起饿,爱吃软糖和巧克力,偏偏又怕发胖的只看不买,诅咒别人胖死活该。”
但是又想吃,妥协的结果是纵容自己一个月吃一次。
“哇,你真的了解我,连我这个小秘密也知道?”漫不经心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似在研究他的来历。
“刨冰要加很多的红豆和牛女乃,最爱吃学校对面那间冰店的红豆牛女乃冰,你说老板娘长得像发福的小白兔,两颗大门牙有如总统府前的卫兵屹立不摇。”
他的如数家珍叫常若薇讶然地睁大眼,忘子抽回自己的手。
“你是CIA还是KGB,中情局派你来台湾卧底多久了?”玄武笑得露出一口白牙。
“薇薇,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大而化之。”
“听起来不像是赞美。”
伸出另一只自由的手,常若薇自然地摘下他鼻梁上的碍眼墨镜。
吓!好熟悉的眼神,太熟悉了,简直是……像谁呢?掏空容量不大的脑袋瓜子,她难得用心地搜寻潜藏记忆里的模糊影像,呼之欲出的人名硬是哽在脑页翻不了面,她就快想起来了。
“看到你一如往常真是欣慰,脾气还是可爱得让人忘不了。”
一样的嚣张跋扈。
啊!是他。
“我知道你是谁了,你叫……”
“哇!沈敬之——”两人交握的手被两道“乱流”冲散,失去温暖的手有点失落,似心爱的玩具被人抢走了,而她找不到该死的凶手。
儿时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一波又一波狂猛地几乎将她掩没,小男生的形象,大男孩的腼笑,逆来顺受的包容眼神……天哪!她实在无法将记忆中的沈敬之和眼前充满阳刚味的男人重叠,记忆也是会骗人的。
不能怪她认不出来,谁会晓得童话也有真实的一面,丑小鸭和天鹅明明是完全不同的品种,眼前的他她只能说是奇迹,上帝是存在的,弥补他小时候的缺憾。
毕竟活在她的魔掌下多年还能活着不容易,老天非常好心地给予他一次重生。
一离开她他就活得人模人样。
说起来她功德无量,加诸的磨难造就了今天的他,虽然她不怎么识货,但他那一身高级服饰在她抓摊贩时曾看过不少仿制品,据说没个上万还买不起。
看来他是削翻了,又是一头待宰的肥羊,她要给他客气就有损大姐头的气魄,耀武扬威十几载今日再接当年雌威。
“喂喂喂!你们两个阿曼尼滚离些,他是本队长的私人产物。”
对对对,他的财产应该是我的,我是让他成为大人物的幕后功臣。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行弗乱其所为呀!简单的说法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什么是阿曼尼?”旁边的小警员一头雾水,代一群同样不得其解的同事发问。
小时不读书,大了没路用。
“啊,曼尼,Money,懂了吧!有钱人的简称。”
她们两个惯用名牌,大半薪水都花在各名牌的高档货,不叫声有钱人未免太对不起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