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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恋风情 第20页

作者:寄秋

“宝儿,你闭嘴,不要火上加油。”一个女人是灾难,两个女人是毁灭。

龙宝妮两眉横立,“你又忤逆犯上,依门规当处何种刑罚?”

“龙宝妮,龙二小姐,麻烦你别再搅浑水了,把这群女祸弄定。”风向天快被逼疯了。

从欧洲一路追回台湾,当他孑然一身时倒可以牺牲小我,成就旁人的玩兴,和众女大玩捉迷藏,以娱无聊人士的一时之乐。

现今他身边已有佳人为伴,游戏就该至此终结,再痴缠下去只会造成无谓的遗憾,他没耐性去应付别有用心的女人。

追妻是他当前的第一要务,俗事离身。

“呵呵!她们是大姊精挑细选的美女军团,够胆自己去上诉,少拖我下水。”龙宝妮乐得撇清。

“够狠。”他改弦易辙地扬起笑脸,“你是头顶主子是吧!”

她顿觉寒毛竖直,“你……你又想算计我什么?”

“属下有难,主子是不是该出头?”

“这……这要看情况。”亚特沙呢?需要他的时候反而不见人影。

老公何所用?

处理善后是也。

“眼下小的已是灾祸临头,风云齐变色,你不好置身事外吧!”不算计她怎么成。

“我……”

风向天不待她回答便抱起秦逆蝶,“我们小俩口要去谈恋爱,你好好陪她们玩。”

“我不要……”

“不许任何人跟上来,有违此令悉数请出龙门分堂。”他严峻地对手下下命令。

“是,护法。”

不到三分钟,定至中庭花园的两人听到女人的咆吼声。

“风向天,我要宰了你。”

两人相视一笑,不予理会。

“她没伤到你吧?”

“你去了哪里?”

两人开口的第一句话一热一冷,风向天的关心呼应懒女人的冷淡,满园的桃花正艳,笑话人类的多情。

一片的黑换成一片的红,不变的是在花间汲蜜的蝶儿,大大的黑翅缀点著美丽。

金钱的力量可以造世。

“我去调查跟踪你的人,上回被我们甩掉的那一路人是埃及政府人员,他们正在追查一件外流的宝物。”

“我没杀了她她就该庆幸,凭她的身手还动不了我。”秦逆蝶懒懒的回应他先前的问话。

“我怀疑你那日收到的快递便是原因,它可能是来自古埃及法老王的陪葬品。”

“你很没有良心哩!把我往狼群一丢就开溜,实在不符合骑士精神。”

他微微一笑,继而严肃地勾起她下颚,“坏女孩,有人威胁你的事为何不告诉我?”

“野狼先生,你的风流债使我受害,这是一件非常不道德的事。”她也有事要埋怨。

“事关你的安危,你怎能掉以轻心?”一查到她住所发生的事,他是皮颤心跳。

“我在龙门更危险,随时有人要我可爱的小命。”得不到爱情的女人最可怕。

风向天疼惜地吻吻她发梢,“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你是我的至宝。”

“才怪,空口说白话。”要是今日她没有一点防身能力,现在已是一具冰冷尸体。

“别小看了宝儿,她的脾气是十足火性,但是察言观色的能力不在话下,她不会让你受到真正的伤害。”

“是喔!顶多缺条胳臂断条腿,谁叫我不是美人呢!”她故作哀怨地眄他。

“小瓶儿……”他好笑的一啄红艳小唇。

秦逆蝶懒懒地勾玩他胸前小扣。“童话故事中的英雄向来只救美人,平凡如我当然用不著英雄保护。”

“不要撩起我的愧疚心,我就是为了你的事四处奔波。”小没良心的小瓶儿。

摆平了埃及政府的人员,他著手调查来自中东的人马,他们似乎也为了相同东西而来,一路从埃及追到台湾,透过侵入快递公司的电脑找到收件人的姓名与住址。

据他深入了解,被管观阳高呼死人骨头的古物,应该是古埃及法老王象徵权位的法杖。

如念我名,如我将存。

权杖旁有块石板,写著古埃及文,那是以被诅咒而闻名的法老王图坦卡门所有,一个九岁登基,十八岁死亡的年轻王者。

大部份王家的遗品皆陈列在开罗博物馆,唯独王者的权杖下落不明,如今展出的金色权杖是仿造的膺品以混淆视听。

还有一个更大的秘密,听说真正的权杖可以打开王陵的另一通道,一个堆满无数财富的陵墓,以待清醒过来的法老王得以再创黄金皇朝。

利,才是最大的诱因。

“他们破坏你住所的摆饰,其目的只有一个,找出权杖。”威胁和恐吓是想逼使她不敢居於室内,方便他们进行地毯式搜寻。

“喔。”她明白了。

“我已经予以口头警示,不过财迷心窍,要他们放弃富可敌国的财富不太容易,我担心他们找不到你会朝你周遭的朋友下手。”

难得深思的秦逆蝶托著腮,“能派你的手下去保护他们吗?”

“这项要求并不难,难就难在他们肯不肯接受。”他查过,全是一群死硬派。

“说的也是,全是些自信过度的狂妄份子,没我出面是不会听话。”都怪院长教导有方。

风向天轻轻地拥著她,“我不许你暴露在危险中,交给我处理。”

“呵……”她轻笑地摇摇头,“很难喔!他们从不对外人交心。”

“你呢?”他深情地凝望她。

“贪了胭脂恋粉香,我不就在你怀中。”此言已明,心在他心中。

“我是个幸运的男人,因为有你。”他觉得长久的等待果然值得。

“你的确幸运。”秦逆蝶毫不谦虚的道。

在芸芸众生中,拥有相同的灵魂是多么不可思议,错过的失意人不计其数,而他找到了她。

人与人的缘份是件奇妙的事,她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爱上人,而且毫无保留的全面交心,对一个有心筑防的人而言,这是对自己的背叛。

反骨的秦逆蝶不懂叛逆,因为在她的成长过程中没有童年及青少年时期,直接走入成人的世界。

她的懒,其实是一种拒绝的冷,以无形的自我抗拒外人的温暖。

最好的保护色是平凡。

一个平凡无味的人是最引不起争议,自然成不了众人的焦点,久而久之便是独立特行的怪人,不具威胁性。

“小瓶儿,你真是不害羞的可人儿。”风向天满怀快乐地亲吻她。

“可不可以别叫我小瓶儿,听起来怪别扭的。”她发出小小的抗议声。

“专属我的小人儿不可有异议,我就爱这名儿。”他的小瓶儿。

“有没有人说你很专制?”她摊开手,接住一片飘落的桃花瓣。

季节到了,花应时序而谢幕了。

“有。”他故作正经的顿了一下,“就是你,我大胆的小女人。”

“嗯哼!小心暴政必亡。”

他为之失笑的拍拍她小,“专制和暴政扯上什么关系?”

“一个人必须有权有势才会专制,通常专制的人一定是上位者,所以……”她耸耸肩,要他自行演绎。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他不加以辩解。

越描向来越黑,浪费炭笔。

“对嘛!早些认罪可减刑,社会有时也会做些公平的裁论。”她当没听见那句话。

“你对社会很不平哦!看开些,黑暗过去便是黎明。”风向天打趣地说。

“身为黑社会的一份子,我必须说你很乐观。”她不以为然,这年头傻瓜不多。

他笑笑地拥著她坐上回廊的栏杆,“我爱你,小瓶儿。”

“你好无赖,小偷。”三两句话就想从她口中套爱。

“我就是要爱你呀!小气鬼。”就知道她懒得说爱,十足的吝啬。

“你在勒索。”她似嗔似怪地画著他的眉。

“我是在勒索你的一生,嫁给我。”他的表情慎重而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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