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非有意,那句话其实是个问句。
因为年幼的她正刚要发育,其原意是老师不穿衣服和漂亮姊姊躺在床上,这样会不会怀孕?
可惜善妒又有情感洁癖的师母只听进上半句,下半句自行消音,二话不说地扔下已签完名的离婚协议书,带走一双刚满七岁的儿子及五岁大的女儿出国,至今音讯全无。
还有,秦逆蝶很懒。
懒得和人讲话,懒得和人沟通,甚至懒得吃饭、洗澡,镇日颓废地软著骨头。
这样的女人理该令人唾弃,偏偏她的人缘好得没话说,三餐有人自愿打理,地板、衣物有免费佣人甘心负责起清洁的工作,并奉此为至高荣誉。
她棕色的瞳眸闪著猫样的佣懒,让原本一张平凡至极的脸孔散发出神秘的魅彩,平添耐人寻味的独特气质,引人迷惑。
她不富有,但又可说是一个最富有的女人,因为她拥有一群最死忠的朋友,一群在世界独领风骚的有钱人,甘愿为她肝脑涂地,不死不休的矢命追随,奉上无上限的金钱供其挥霍,只要她开口。
总之,她是个反骨的女子,一个不用使心机就能让人生死都为难的怪胎。
即使是无心。
而她唯一的兴趣是……看人。
“行行好,蝶姊,你已经维持同一姿势快五个小时了。”睡觉时都没这么规矩。
长发杏眼的长腿美女任依依头包著花布巾,香奈儿套装上系著一条有些岁月的围裙,踩著上万美金限量生产的希腊式白色凉鞋,一副“卑恭”的姿态扶著吸尘器。
精细描绘的浓妆没有一丝月兑落,名家设计的优雅发型亦不见凌乱,在她打扫了近五个小时之后。
说来也许有人会吐血,她专程从巴黎服装展月兑队,风尘仆仆地搭飞机而来的原因是……当清洁妇。
没错,这位年收入有千万美金的大美女正是为此而来,丝毫不在乎自己是好莱坞新窜起的华裔武打明星身份,除去光环地卷起袖子洗油垢。
一包又一包蓝色的大型垃圾袋里,不外是零食空袋、汽水罐子、湿答答长了“小花”的霉抹布,以及些许待“考证”的古物。
此古物可非空穴来风,全是考古的好友远从世界各地寄来,随便一件丢往苏富比拍卖会场,她可以吃喝下尽半辈子。
但是,她懒得动。
“蝶姊,你人若尚有一口气请回答,别让我像个对壁自言自语的傻瓜。”
躺得骨头发酸,秦逆蝶小指一勾,百般沮丧的任依依立即丢掉吸尘器,优雅地踩著闪耀著巨星光彩的步履走过来替她……
抓龙。
秦逆蝶不美,但是天生太阳命,吸引所有阴暗地区的植物。
认识她的人都说她不属於这个年代,甚至是这个空间,因为她总是懒懒地睨人,散发一股来自地狱的魔性,也同时顶著天堂的光芒。
她很聪明,据说IO超过一百八。
可是她高中却读了七年,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数字。
她没念大学,因为嫌考试很累,所以直接就业,去当一个大企业的小秘书助理,月薪十二万。
Why?
答案很简单,朋友两字。
“饿。”
饿?!“我去下面。”
任依依也是孤儿,她们出自同一问育幼院,是个厨房白痴。
“打电话。”懒人也有生存的权利。
任依依不懂为自己的拙处害羞是她的事,然而她可不想毒死自己,随手拿起腰间皮袋内的大哥大拨了通电话,要求某人来救难。
不到五分钟,住在楼下的管观阳拎著刚煮好的八宝鸡和三鲜面,自行开门进来。
他同样是孤儿,和她们来自同一间育幼院。
那不是一间普通的育幼院,专门训练“人物”。
院长不是普通人,老师不是普通人,工友不是普通人,连煮饭的阿婆都不是普通人,所以院童们当然也成不了普通人。
任依依成了家喻户晓的武打明星,管观阳拥有两间跨国企业,一是商、一是保全业,生意蒸蒸日上,两人都是高收入的人物。
而她秦逆蝶更是不平凡中的异数,只要张口就有饭吃。
因为她懒,所以成为杀手。
理由是懒人不会浪费时间,高智商的懒人取人性命在瞬间,以免累著了自己。
在杀手界,她是各界极欲网罗却落於网外的高手,人们给她取了个颇中性的封号——逆刹。
大概是没人能活著看出她的性别吧!
“秦逆蝶,你也稍微懒得有点分寸,我老婆可不是专门服侍你的丫鬟。”
“嗯。”她嘴一张,接受喂食。
避观阳面冷的一嗤,“真辛苦你了,拨空应我一声。”
“嗯。”
“老婆,我看明儿个买座牧场养养猪,把她往猪圈一扔了事。”她倒吃得心安理得。
“我怕冷,记得铺乾草。”她一副很累的模样。
“猪都比你勤快。”无可奈何,管观阳轻笑地撕下鸡腿肉往她嘴里一塞。
不客气的秦逆蝶银牙一咬,享受这对实际上是夫妻,可身份证配偶栏却是空白的情侣服侍。
说她懒嘛!懊做的事交代到她手中,平常人用七日完成的工作,她可以在两个小时内OK。
她没有好奇心因此也不会分心,如果有个人奄奄一息地躺在她前面,她皱眉的唯一原因是得走两步路绕过他,绝不会鸡婆地探一眼。
“今天是周休二日的第一天,我们回院里去看看老院长死了没。”任依依不重口德的道。
“不要,远。”
“免费的司机不辞辛劳接送,做人要懂得适可而止,请你当头有格调的猪。”很想吐血的管观阳抽出一支烟欲燃。
秦逆蝶一弹指,整包烟旋上头顶。
“我讨厌扫尸体。”
五指摊平,长方形小盒落於他手中,“二手烟污不了你的黑心肝。”
“依依,他骂我。”
忠如女婢的任依依横目一瞟,“你吃饱撑著呀!没事干么找蝶姊麻烦。”
“还是依依乖。”
是咯!痹。他是不敢有二话,逆逆人虽懒,杀人手法可是十绝的狠、快。“老婆被贼子拐跑咯!”
“放心,别算计我在内,你老婆太重了。”动脑是件很累的事。
“什么意思,猪竟敢嫌棉花重。”任依依手一擦,像个平凡女子。
今年二十三岁的任依依比秦逆蝶晚进育幼院三天,所以分配床位时在同一寝室,两个六、七岁大的女孩自然走得近。
秦逆蝶是个不需要努力就能成功的天才,凡事有如神助,天底下没有她做不到的事,只有她不想做的事,一出手便是神迹,易如反掌。
因此在小孩子的心目中,她就是神的代名词。
纯白的绘布染上色彩很难调匀,既定的形象是如此根深蒂固,致使习惯“帮忙”的任依依成了小苞班,仰望她平淡无波面容下的不凡。
“依依呀!我渴了。”
正准备破口大骂的巧人儿稍微一楞,很自然的舀了一碗鸡汤递上前,惹得管观阳忍俊不住摇摇头,暗叹人生而不公,聪者慧者尽集一人之身。
“逆逆,你又欺负我老婆了。”
那一声逆逆喊得秦逆蝶眉一蹙,“管管羊群是你的本份,少在我的名字上作文章。”
“管、观、阳!小逆逆——”他咬著牙念起自己的名姓,并重复著著她最痛恨的昵称。
“我虽然很懒散,但是杀个身高六尺的蟑螂易如反掌,脑袋捧紧些。”很久没杀人了。
不是她爱杀人,而是杀人太简单,一根小小的缝衣针就能在零点零一秒透入人脑中令人致命,真是没啥成就感可言。
打从十三岁起以三寸长铁丝切断企图玷污她的不良叔叔的喉,杀人这种工作竟就做得如此得心应手,在不到一年的时间便成为真正的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