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怪,神也会做错事,不然她怎会被钉上十字架,还自称我有罪。”她的错在于说谎。
信上帝得永生,这是一句骗语。
人要永恒的生命做什么?日复一日,周而复始他过着单调的养老生活,看起来美好其实痛苦,谁能做到绝对无私?连上帝都为了无法感化路西弗而将他逐出天堂,鸵鸟心态地维持假面的和平。
曙光之子曾是她最宠爱的天使,只因理念不合而排除异己,造成人间多了个魔界,地狱的形成不就是由它一手打造的。
如果路西弗不坠魔,人的心中将无魔唯有纯善。
撒旦之名拜上帝所赐。
信上帝若能得永生,亚当和夏娃就不会因为一个小小错误,而失去伊甸园的庇护,他们是最忠诚的信徒,神的胸怀真是狭隘,偷吃禁果又不是做什么无理不容之事,宽恕和体谅是神该有的气度。
还是她的撒旦王有风度,只要信仰就赐予法力,不用永恒来引诱无知生命——他直接掠夺。
我主撒旦,黑暗之王。沙悦宝在心中赞扬其美德。
“那是那稣的宽容,为天下有罪的人背起十字架,绝非他个人的疏失。”夜夙纠正道。颠倒教义,她会被教徒打死。
若在十七世纪,她铁定会以异教徒身份被烧死,冠以女巫之名。
夜夙殊不知她就是名副其实的女巫,一个黑色信仰者。
“随你编排,反正我不上教堂。”她上星芒台,祈求法力。
沙悦宝对夜夙失去兴趣,警觉地压住正往她小肮探险的魔掌。
“老板,你的手放错位置了。”
“滑而无骨,细致如脂,引得我食指大动。”上官锋毫无愧疚地一按一放。
“我又不是食物。”
上官锋冷惊的一笑,“在我看来可口得很,你该抹净脖子送上来。”
“尼古拉斯伯爵在欧洲,若你想吸血请向他请益。”那个老家伙曾经在她手背上咬一口。
成为吸血鬼的要件是必须被吸尽身体全部的血,死后三日才会复活成为吸血一族,其间必须经由满月照射,还以完整的吸血体质。
“宝宝,你似乎有很多有趣的‘见闻’未向我吐实。”既然有女巫,吸血鬼就不足为奇。
“老板,探人隐私是件缺德事……”话未竟,一阵爆裂声突如天响雷。
由天而降的一排杀手十数人,持枪朝着别墅内部横扫,随即,反应迅速的保安人员齐聚还击,枪声隆隆地互有往来。
“夜夙,我要杀了你。”
夜夙苦笑的望着只护着“秘书”的上官锋,他的确很该死,这招用滑翔翼侵入别墅的方法,就是他两天前刚用过的把戏,正好造福有心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是他失策了。
看来他下回休想再进入别墅逍遥。
“老……老板,你在流血那!”好多的血,她的衣服全浸湿成一片红艳。
上官锋不当一回事的先看看她有无受伤,“夜夙,你还不给我滚过来。”
“是,就来了。”他好卑微喔!
一颗子弹不偏不倚地射进床窗内,掠过夜夙的发际来到沙悦宝胸前,眼看着就要发生遗憾。
突地,像是罩着防弹玻璃似的,子弹反弹到灯座上,射落天花板上价值十万美金的水晶灯,而沙悦宝毫发无伤。
第四章
“温柔点,我和你没有那么大的仇恨。”沦为看护的女巫秘书沙悦宝,从上任到现在已有两个星期,可是她从来没有接触到一件和秘书有关的工作,除了血腥和肮脏事。
十四天来的日子可说是精采刺激,无一日冷场。
自从夜大医生闯关成功以后,陆续有不知死活的“过客”来探病,手持各式武器将别墅洗礼一番。
忙于应付的安理调来不少好手才遏阻住一波波的攻势,他们则由别墅迁入另一幢高级住宅,防护更为严密,简直是滴水不漏。
“没事结一堆仇连累我,你还敢哼哼啊啊。”不留情的沙悦宝手一撕,连带撕下一块结疤的皮。
上官锋闷哼一声,疼得牙快咬断了,“我这颗子弹是替你挨的。”他在讨人情。
“我已经够笨了,你比我还笨。”哪有人拿身体会挡子弹,他真的没神经。
“笨女人,你要煮人肉汤?”糊涂虫,皮掉在汤里还未觉。
沙悦宝用镊子一夹丢弃。“还好你的命太贱,撒旦不收,子弹没留在胸膛。”刚好又有个现成的外科医生,及时抢救、缝合伤口后,留下一大堆消炎、止痛和退烧的药才被他一脚踢出去。
这个男人肯定不是人,胸前破了个洞不用上麻药,直接以针线穿肉缝伤口,洒上消炎粉贴块纱布了事,简单得像只是擦破皮。
通常受枪伤的人会发烧、虚弱不见,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的等人伺候,甚至陷入重度昏迷。
可他呢?一上完药就紧急调动底下人员,分配职务和操控公司运作,积极地下命令查出幕后主使者,还来回地走动怒斥保安人员的缺失。
最不可思议的是,他还有力气揍夜夙的眼袋,分毫不差。
“听来像是抱怨,你有家庭主妇的架式。”幸好她没受伤。
“老板,我的女巫心脏很脆弱,请不要给我惊奇。”沙悦宝手擦着腰,像只茶壶。
上官锋面上一凝,眼底有着残惊。“放心,我不会饶恕惊吓你的人。”敢动他的女人,是该给他们教训的时候。
“杀无赦?”
“游戏的乐趣在于逗弄,杀人的级数不够取悦我贪婪的心。”他说得嗜血阴狠。
“你很无聊,我来帮你占占运势。”沙悦宝兴致勃勃地取来一堆玫瑰花瓣。
“免了,我不想成为你的活动花圃。”他自个上着药,以免遭她二度毒手。
连皮的纱布一撕可比子弹穿透还疼,且她不是一鼓作气地撕了它,反而慢条斯理地数着秒针,一寸一寸抖扯着拉撕,痛得人快断气。
说她笨,在某些方面又精明得要命。
大概笨在女巫天分吧!
“老板,你瞧不起我。”她一副要翻脸的模样。
“叫我的名字,乖。”他是瞧不起她……的巫术。
她皱皱鼻头一嗤,“你在哄小狈呀!我要不要扎两条冲天辫配合你?”
“言情小书看太多了,女巫是用人骨搭起的主见,不是软如水的呆呆人类,哄哄就乖乖地趴伏在他裤管下。”
女巫是世上最优秀的族群。
“宝宝,看过肢解女巫吗?”他扳着指关节咋咋作响,看不出重伤在身。
“欺负笨女巫是件不道德的事,我们已经遭火刑好几世纪了,你不要太嫉妒。”路呢?她退了三步。
“嫉妒?”似笑非笑的上官锋环胸以视。“我一直想喝女巫血,听说可以长生不老。”
“呃,这是有心人士散播的谣言,女巫是血肉之躯怎会不老不死。”她说得心惶惶,有些轻飘。
莎宾娜女乃女乃已经好几百岁了,可是容颜依旧青春、美艳,妩媚得像是三十岁的英国淑女。
“魔法中应该有这一条吧!我的小女巫。”知道怕了吧!欺压她是他莫大的乐趣。
沙悦宝苦着一张娇颜,用着千篇一律的理由。“我笨嘛!”
“奇怪、这句话听起来像是魔咒,你想催眠自己还是催眠旁人?”她还真会笨得其所。
“我没想过……”她陷入深思。
此时,狡猾的身长悄悄溜到她背后,一手圈起她的腰,似有若无地朝她耳后吹气,挑起女性无意识的感官享乐。
她伸手挥挥,当是风吹拂长发地撩拨耳后,沉浸在无边无际的思潮中,感受不到身后温热的贴触上下磨蹭着,认真地反刍他的话意。
笨是实情,没人甘心一笨笨个十几年,老是被巫界的人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