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盛大的婚礼十分热闹而完满,只除了一件事让南宫烈有些耿耿于怀——由于莫水悠的爹娘双亡,因此由身为义兄的荆御风坐上主位,接受他的跪拜!
他敢发誓,在他与悠儿“二拜高堂”的时候,瞧见了那家伙眼中闪动着促狭得意的光芒!
不过,此刻在新房中,揭开了喜帕,望着悠儿那娇美无双的容颜,一切都没什么好计较了。
对他而言,没什么比能够拥有她还重要。
荆御风前后救了悠儿两回,这两次之中若有哪一次荆御风袖手旁观,那么悠儿绝没有命活到现在,而他此刻也不可能拥有她了。
这么一想,他就觉得让荆御风占上风也无所谓了。师父老人家一向疼爱他,相信也能够谅解的。
“悠儿,我的悠儿。”
他伸出双臂,将心爱的人儿紧紧搂进怀里,这个美丽的人儿,此刻终于是他名正言顺的妻了!
莫水悠静静地偎在他的怀中,心里盈满了幸福的感动。
“都是为了我,害你没有完成你师父的遗命。”她有些愧疚地说,先前她已从荆御风那儿得知南宫烈当时为了救她,亲口向荆御风认输一事。
“别那么自责,悠儿,现在没有完成师父的遗命,不代表将来都不会完成。”南宫烈说道。
“咦?”莫水悠疑惑地望着他,不懂他这番话是什么意思。
“我先前虽是亲口认输,但那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相信师父不会怪罪的,而我和荆御风,迟早还是要真正的一较高下。”
他的性情耿直刚强,不似荆御风机灵取巧,在他的心中,唯有在武功上较量出高下,才是真正的分出胜负。
“不过,我永远都欠他一份人情,因为他不只一次地救了你的性命。”一想到先前差一点就永远失去了她,南宫烈就忍不住将她搂得更紧。“幸好你平安无事,悠儿,我的娘子。”
听他唤她“娘子”,莫水悠的心里一阵感动,眼中也泛起了泪光。
原本她以为自己必须永远离开他的身边,想不到她不但无须离开,还能够与他成亲,成为他的娘子。
满腔的情意让她情不自禁地伸出双臂,搂住他的颈项,并且踮起了足尖,吻住了他的唇。
她的主动令南宫烈又惊又喜,主动加深了这个吻。
随着这个情意缱绻的深吻,两人体内的爱火也被撩拨起来,想要更进一步拥有彼此的宛如燎原之火,一发不可收拾。
南宫烈将她轻轻放倒在床榻上,一边吻着她,一边动手褪去她身上那袭繁复的嫁裳。
当她最后一丝不挂地躺在他的身下时,他瞧见了她的右肩窝处还有着淡淡的疤痕。
回想当时她毅然决然地持剑刺入自己身躯的情景,他的心中仍余悸犹存。
他低下头,温柔万分地吻着那淡淡的疤痕。
“悠儿,答应我,往后不管发生什么事情,绝对不许再做这样的傻事了,知道吗?”
莫水悠扬起一抹轻笑,摇头说道:“我没办法答应你,倘若再有同样的情形,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这么做的。”
望着她那坚定又深情的眼眸,南宫烈知道那全是因为一份至死不渝的爱,那让他的心中感动不已。
“看来,我只好时时刻刻守护着你,不让你有任何的危险了。”
莫水悠灿笑如花,说道:“那么我的性命,就交给夫君了。”
“没问题,我一定会好好地守护你,将你的性命看得比我自己还重要!”南宫烈认真地许诺,并低头以吻封缄。
此生,他绝对不再让她有任何的危险,他要成为她遮风避雨的港湾,让她这辈子不再有任何的委屈与悲伤……
—全书完—
编注:敬请期待三月橘子说816一山不容二虎之二《戏阎王》。
后记朱映徽
这本书是在过年前夕出版,所以在这里先向大家拜个年,祝福大家新的一年事事如意、平安快乐!
在写这本稿子的时候,正好碰上了好几个冷飕飕的寒流。
我的体质算是“冷底”的,血液循环不太好,每到冬天一定是手脚冰冷,而寒流来的时候,更是有如在练“寒冰掌”一样,每次我都向朋友戏称我快要练到“寒冰掌”第九层了!
这次的一山不容二虎系列,两本的男主角性情迥异,一个阳刚正直,一个冷魅邪肆。
我想,大多数的作者应该都有自己最喜爱的男主角类型,而我恰巧就是比较喜欢俊美邪气的类型。
明明这本的男主角是南宫烈,可是每当荆御风一登场,我都必须忍耐忍耐、克制克制,以免他抢尽锋头。
其实,在最初版本的第一章里,荆御风一登场就占了好几页,结果实在太抢男主角风采了,只好忍痛将整段拿掉,但是心里又觉得实在好可惜啊(实在太偏爱荆御风了),所以就决定将那一场放在最后,当作是这一本的小番外篇喽!
★★★
阎王登场——
“绝命谷”位在幽静的深山谷底,不管再怎么炎热刺目的烈阳,经过层层叠叠的枝叶筛落之后,也变成了柔煦的光芒。
比中,栽植了多种罕见的奇花异草,那些全都是大夫们梦寐以求的珍贵药草,在山谷里散发着特有的气味。
一名身穿白袍的颀长男子,伫立在谷中一方深潭旁,气定神闲地查看他前些日子亲手栽下的几株药草。
起风了,他的衣袂飘飘,身形俊逸潇洒,一张脸孔更是俊美得不似人间容貌,然而,他那双莫测高深的黑眸却透着一丝邪气,薄唇似笑非笑的,浑身透出一股冷魅邪肆的气息。
他是“阎王”荆御风,行事作风没人看得清、抓得准,就连待在他身边多年的奴仆,也捉模不透他的心思。
身为已故神医之子,他拥有顶尖的医术,而身为杜剑心唯一的徒弟,他拥有高强的武艺。
这样的他,要杀人或救人全凭自己的喜好,宛如阎王一般能够随意操控人的生死,而这也是他“阎王”称号的由来。
性情冷僻的他,厌恶与世俗庸人打交道,再加上这“绝命谷”的天然环境十分适合栽种多种珍贵罕见的草药,因此他在几年前便定居于此。
比里的活人不多,除了他之外,就只有供他使唤的奴仆共三男一女,全都是他从鬼门关前救回来的,因此对他忠心不贰。
他的眼角余光瞥见了仆人自谷口返回,开口便问:“如何?”
“回主子的话,奴才已经遵照吩咐,将毒药交给南宫庄主,也已经将主子的话带到了。”仆人恭敬地回答。
“很好。”荆御风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他不必问,更无须猜,也能知道南宫烈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荆御风的薄唇一挑,勾出一抹讽笑,几乎能想像出南宫烈那个家伙气得七窍生烟的模样。
对于南宫烈所下的战帖,他根本不想理会,并非他畏战,更不是他怕了南宫烈,而是他对于徒劳无功的事情没半点兴趣。
既然很清楚彼此的武艺在伯仲之间,又何必多此一举地战一场?难道要像他们的师父一样,大战个三天三夜还分不出高下?
这种白费力气的事情,他可没打算奉陪,即便他对已逝的师父有过承诺,他也可以找别的方法让南宫烈乖乖俯首认输,又何必非要大战一场不可?
荆御风的眼底掠过一抹讥诮,但下一瞬间,他的俊颜忽然一敛。
他蓦地抬头,看见一抹绦红色身影自高处坠落,最后“澎”的一声,重重地摔进他眼前的深潭之中。
那骤然溅起的水花宛如半天高的水幕朝他扑来,荆御风从容不迫地运气挥袖,那些飞溅的水花全被一股强劲的力道挌挡开来,半滴水也没沾上他的衣袍,倒是一旁的仆人当场被淋得宛如落汤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