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岁的他,潇洒多金、工作顺利,是个人人欣羡的单身贵族,照常理说,他是不应该再有任何怨言的。
但,生活无忧却并不表示快乐满足!
在过日子之外,他的生命似乎空洞得一眼就能望穿,尽避他身边的人来来往往,总是把他捧在云雾的最顶端,但,高处不胜寒,他的苦就是找不到贴心的温暖。
虽然芬妮说,他的苦就在于金钱不能收买,不像她,只要有名、有利,她就乐得可以改名换姓了。
所以,结论就是,靳馥恩的不快乐只能怪靳馥恩自己。
闭起眼,仰起头,靳馥恩让冰冷的水柱无情地喷在自己的脸上,至少这等力道可以让他证明自己“触觉神经”没坏的事实真相。
“叮当——”站在门外的俞靖快捺不住性子了。他是睡死了吗?她的食指都快按断了,他竟然还没半点反应。
“是谁?”倏地打开门的靳馥恩,满脸不悦。
“我——我——”看到身著浴袍、满头湿漉的他就站在自己眼前,一下子间,俞靖的舌头打结了。
“我没叫消夜。”靳馥恩看见了俞靖身旁的餐车。
“哦——是——是本饭店特别赠送的。”尚有丝恍惚的俞靖,逼著自己吐出这句。而当然,这顿消夜是她俞大小姐设计的。
“进来吧!”靳馥恩没再问什么,但那表情却是写著疑惑,因为他住饼那么多的饭店旅馆,都是送早餐及水果、报纸,从来,没有见过人家送消夜的,而且是在就寝时扰人清梦。
缓缓地将餐车推入屋内的俞靖,一双眼睛早被靳馥恩全身上下的魅力吸引住了,尽避曾留学国外的俞靖也看过不少面容姣好的各国男子,但没有一位有著靳馥恩成熟、内敛又再加些忧郁的气质风采,更重要的,是俞靖从未单独与一位只披件袍子、光著脚丫子的男人如此近距离的面对。说实在的,这种暧昧对个年纪一大把却完全没谈过恋爱的俞靖而言,是太过刺激火辣了些!
“哐当——”这就是贪图美色的现世报。俞靖把一只瓷盘连著上面的小菜,全一古脑地打翻在地,并且摔得支离破碎、汤汁菜肴满天飞。
“哎呀——SHIT。”习惯性地,俞靖不但月兑口而出这句“经典名言”,还以矫健的身手跳上了身旁的椅子上面,免得让这一身向人借来的制服面目全非。
只是,站定位,拍下了沾于身上的菜层,俞靖才猛然想到此时此刻,自己是在靳馥恩的房内。
“对——对不起。”耳根烫得烈的她,慌忙地下了那张沙发椅,以语焉不详的口气陪著道歉。
“有没有关系?”靳馥恩强忍著抱肚狂笑的冲动,以不敢泄漏心思的呆板表情看著一脸尴尬的俞靖。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我再帮你去点一份。”低著头的俞靖,直想找个借口赶快冲出这裹。
“不必了,反正我不饿。”靳馥恩想,这饭店对员工一定非常严苛,否则这女孩怎么会为了一套制服就大失形象,这要是再让她回去多送一份消夜,一定又会遭主管责骂甚至苛扣薪水,索性他替她承担一切。
“那——那我收拾一下。”这也好,埋头收拾残局,至少可以稍稍掩饰自己的窘境。
“嗯——”靳馥恩有大笑的念头,也有不忍的怜惜,想想自己还真是幸运,不必年纪轻轻就出来打工,即使身体不适、工作艰辛也得咬牙忍著。他这时才想起,眼前这位女孩就是晚上拍卖会时,撞到他胸膛的可怜女子。
“你收拾完先不要走,等我一下,我有话跟你说。”在夜深入静的时刻,恻隐之心就容易滋生,靳馥恩打算先去完成自己进行到一半的沐浴堡作,再拿笔小费给眼前这位蹲在地板上擦拭油渍的女孩,算是聊表心意。
擦呀擦呀,这地板同俞靖似乎有深仇大恨。
“真是见鬼了——”好不容易收拾干净了,俞靖才气呼呼地咒骂自己,好个千金小姐不当,跑来这里当佣人,要不是为了邵块玉——
对了,那块玉!俞靖的思绪这时才又回到主题。
而巧的是,那只用木盒包装的玉佩,就在这一当儿进入了俞靖的眼帘。
它,被放置在客厅一角的酒柜上面。
一股强大而不自觉的引力,把俞靖逐步地吸了过去,一种谜底即将揭晓的紧张情绪,顿时涨满了俞靖全身的细胞里。她伸手把木盒一掀,将那只玉佩握在手心。
突然间,她自小到大常隐隐作痛的胸口又剧烈地痛起,痛到她不敢呼吸、痛到她冷汗冒起、痛到仿彿是有一支剑活生生地往她心口插去——
突然间,她有种感觉,觉得唯有这块玉佩能解除她这二十几年来连医生都找不出头绪的病因。
她把玉佩小心地贴在胸前,一阵暖意倏地渗入了她痛不可抑的心间,她的呼吸愈来愈畅通,她的身心愈来愈松弛,而就在她昏倒于地板前的那一刹那间,她听见自己潜意识所发出的一句词汇——
“这玉佩永远只属于贺兰静一人所有——”
时间:唐朝贞观年间
地点:青海吐谷浑王国
近来的吐谷浑是人心惶惶、风声鹤唳!
自从一个月前,吐谷浑独揽大权的宰相宣王叛变,逼得吐谷浑的可汗连夜逃出王宫,向唐朝大军求援开始,各种杀伐、掳人的情节几乎是每天上演好几回,搞得家家户户犹如惊弓之鸟,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吓得大家纷纷走避。
直到唐朝军队平定了叛变,擒住了始作俑者,这才让吐谷浑在混乱中逐渐平静。
但,在个个惊魂甫定之余,他们又让另外一个恶耗给震惊——他们敬爱的国后,亦就是唐朝远嫁吐谷浑的大唐弘化公主,在此次叛乱中被挟持,她为了保全大唐天威与国后尊严,伺机跳入青海湖自尽,至今连尸体仍毫无所获。
“唉——那宰相该千刀万剐。”几位酒铺裹的妇女频频拭泪。
“只要尸首还没找到,或许尚有一线希望。”另外一位五、六十岁的老者以祈求的口吻说著。
“我看是难啰,一个弱质女子跳进那冰冷的湖水中,就算不被淹死,也早被湖里的鱼群分食了。”
“啪——碰——”一声巨响,铺裹头的一张桌于就顿时裂成两半。
这已经是这阵子以来,李沅毓击碎的第二十件东西了。
“公主只是失踪!她不会死、她也不能死。”已呈酒醉状态的李沅毓,几乎是用吼的说出这句。
身为大唐公主贴身护卫的他,面对公主的死讯,他除了自责,还有痛心。
自小到大,在长安王府长大的他,几乎可以说和弘化公主是青梅竹马,虽然他们的阶级相差很大,但公主从未用主人的态度来对待他,相反的,她把他当兄长、把他当朋友,用所有对待家人的关怀来与他相处。
就因为如此,在公主接受了唐朝天子的“和番”婚姻,要准备前往这民智未开的蛮荒之地时,他李沅毓毫不考虑地向王爷毛遂自荐,愿意一辈子保护留在异乡的弘化公主。
“好个有情有义汉子,真不枉我栽培你——”这是当年王爷感动他的决定,所说的一句。
只不过,他不是只有一句“有情有义”而已!对于弘化公主,他更有著一份到死也不能说的爱意,而这份秘密,他一向掩饰得宜,不论是他落拓不羁的模样,或是凡事淡然的笑意,皆是他用来伪装自己澎湃的感情的面具。
他习惯在这笑闹不正经的面具下,拂去藏于心底的落寞之情,唯一聊慰自己的,便是二十岁那年,他为了救差点让花盆砸伤的公主,宁愿自己替她负伤的那一次,擅于医术的公主立即用她的手绢替头破血流的他止血,而那条手绢就此成了李沅毓的宝贝,他还亲自在那绢上题了一行字:只须此绢天涯相随,何必强求朝夕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