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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触即发 第9页

作者:方小亚

菜一道一道的上来,凌晓群迫不及待狼吞虎咽起来。果然美味至极,难怪他要专程跑这么远来吃!

他拿自己的手帕帮她擦了下嘴,动作自然得像是本该如此。

他一边看着她吃一边说:“你点这么多可会让你的荷包大失血。”

她大言不惭地道:“我有薪水。”

“你还没上班呢,哪来的薪水?”他取笑她别太得意忘形。

“我可以等到发薪的那一天再还你钱。”她一边回他,一边忙把自己的嘴巴塞得满满的。

她这样哪像是个女孩子啊!

何慕槐摇摇头,又拿起手帕帮她擦去嘴角的油渍。“你吃慢点,没人跟你抢。”唉,看她吃相这么不文雅,将来发她的人真是勇气可佳。

何慕槐的心思飘得很远,发觉自己不太喜欢凌晓群有一天会嫁人的想法。

咦,他又不是她的谁,怎么会有这奇怪的感觉?大她十一岁的自己当她老爸还太小呢!

“我的钱才不要借你那么久!”他故意狠下心拒绝她,这样多少会把两个人隔开一点距离,不让自己怪怪的吧。

哪知凌晓群根本不怕他的拒绝,她阿莎力的在他肩膀上拍了拍。

啊!他的亚曼尼西装!何幕槐看着西装上惨不忍睹的油渍,心里有股欲哭无泪的无力感。

凌晓群还不知死活,笑嘻嘻的说:“反正你是老板,又是有钱人家的小孩,不差那点小钱。”瞧她说得多么理所当然呀。

她理直气壮的态度真让人啼笑皆非。

“小姐,我们很熟吗?”他半开玩笑的问。

“一点点吧。”她无所谓的耸耸肩。

“那你好意思跟个半生不熟的人借钱,又拖上老久才还钱吗?”

她先是干笑两声,才回答他,“你都好意思叫个半生不熟的人请你吃饭了,那我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凌晓群一点羞赧的神情也没有,而她的态度,委实让何慕槐觉得没辙。

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栽在一个二十岁的小女生手里,而且还如此甘之如饴。

他虽谈过几次恋爱,但是跟女人相处从没像现在这样,坐在一起吃饭就能心旷神怡,甚至觉得光是看着她吃东西就是一种幸福——

刹那间,他发现自己对凌晓群的感觉远比喜欢还要多一些。难道他真要“老牛吃女敕草”呜?

在这一瞬间,何慕槐心中真的很挣扎。

第五章

经过那一晚,两人的关系顿时由半生不熟变成无话不谈的好哥儿们;白天在公司,他们是上司和下属;下了班,他们即成一对可以喝酒、谈心事的好朋友。

凌晓群一下子由单纯的学生变成生活多彩多姿的上班女郎。本来就喜欢跟文字做朋友的她,做起编辑的工作可说是得心应手,一点也不觉得生疏。

而且她进入朝颜后,才发现原来言情小说不只是谈些风花雪月的事,原来爱情没有她想象的肤浅。

很多言情小说作者写起感情头头是道,让人看了欲罢不能,直想一本接着一本看下去。

瞧她都下班了,还带着稿子去何慕槐家。

只要她一来,何慕槐就会张罗吃的、喝的,搞得她干脆把他家当成自己的避风港兼小吃店了,而且还不用付钱。

酒足饭饱后,她便拿出今天下班时还没看完的稿子出来审。

而刚把碗丢进洗碗机里的何慕槐才从厨房走出来,就看到她这拼命的模样,不禁摇着头走到她身边。

“喂,你真走火入魔了是不是?”

他用食指推了一下她的头,要她休息别再看了。“都已经下班了,你还把稿子带回来看。”

窝在小沙发中的她,正因故事的发展而蹙起眉。

他看她没反应,一把抽走她手上的稿子,不让她继续没日没夜的荼毒自己的视力。她近视都近一千度了,还不晓得要注意自己的眼睛保养。

他的关心凌晓群一点都不领情,还嘟着嘴、伸出手跟他要稿子、“你干什么抢我的稿子?”

“你这么努力也没用,因为我从不打算付你加班费。”

“我没要你付我加班费,只要把稿子还我就行了,我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呢。”她站起来,从他手中把稿子抢回,临了还打了他的手臂一下,以示惩罚。

而这次何慕槐没再跟她抢,一坐在她旁边。

凌晓群睨了他一眼,不懂还有那么多位子可以坐,他干吗跑来跟她挤同一张沙发,却意外的瞥见他的脸色不对劲。

“怎么了?脸色不太好看,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她关心地问,朋友嘛,总得表示一下,更何况平常也麻烦人家很多。

见他不开口,她连忙放下手中的稿子。“若是有什么难题就告诉我吧,或许我能帮你的忙。”

“你不行。”他摇摇头。

这实在是太瞧不起她了!他都还没说,又怎么知道她没办法帮忙解决他的难题。

“你说说看呀,你都还没说,又怎么知道我行不行。”凌晓群没察觉自己被人用激将法给设计了。

何慕槐就是要她表现鸡婆,因为他还真需要她的帮忙。侧过身子跟她面对面,他说:“我妈要出国了。”

“那很好啊,老人家就要多出去走走,才不会变成老人痴呆。”像她老妈就是足不出户,才会胡思乱想。

“什么老人家!我妈今年才四十八。”

“这么年轻!不会吧!”凌晓群惊讶道:“你不都已经三十好几了吗!”

“三十一岁,虚岁。”他很强调虚岁二字。

不知怎么,何慕槐不太愿意在她面前提起他的年龄,仿佛他一提,他们之间就会有很深的代构出现,他讨厌那种感觉。

“哇——”她曲指一数,“那你妈不是十六、十七岁就嫁给你爸了!”这一数,凌晓群眼睛都亮了起来。

他没好气的瞄了她一眼,颇有责怪她大惊小敝的意思。

“我妈的年龄不是我心烦的重点好吗?小姐,你要关心人,也关心得正经些,别让我认为你拿我的事当笑柄。”

“我没有啊,人家是真的很关心、很关心你耶。”她一副他冤枉她的嗔了他一记。

其实她很有撒娇的天分,只不过她母亲是老天真,父亲则是娘娘腔,加上恐男症,所以一直没能好好发挥她的天赋,直到遇见他,她日渐表现出可爱小女人的模样。

她憨笑着,“说嘛,你到底在烦什么?”

“我妈一出国就是十天半个月,她想带些书出去。”

“你妈出国还带书去看?那她还玩什么?”她很纳闷。

“她是去我大妈那度假。”

“你妈跟你大妈感情很好?”

“我爸的三个女人彼此都相处得很好。”

凌晓群惊讶得下巴差点掉下来。她实在很难想象在这个年代,与人共事一夫还能相安无事。

啊!何慕槐会不会就是因为他上一代的关系,导致性向不太正常,如同她也是因为老爸的关系,才对男人有不自觉过敏反应。

她为他掬一把同情的眼泪。

蓦地,她听见他又惊又喜的声音,“你答应了!”

什么呀!她答应了什么?她愣愣地看着他。

“你再说一次,我刚刚没听清楚。”

何慕槐面容一垮,“你想反悔?”

“反悔什么啊!”拜托,她什么都没听清楚好不好。“我只是想确定于,自己到底承诺了你什么?”“你答应我去催平阳的稿子,你别要赖。”

“什么?平阳!”她大呼小叫的抗议道:“我不要,我又不是他的专属编辑,为什么要去催他的稿子?”拜托,她如果真去催老爸的稿子,他不起疑才奇怪哩。更何况从前她老叫他封笔,不要荼毒生灵,现在叫她做这种事,她不要,她不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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